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否決提案。

2.本次股東大會無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2020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2月12日9:15—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召開地點:深圳市南山區科技路1號桑達科技大廈17樓公司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經公司半數以上董事推舉,本次股東大會的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吳海先生主持。

(6)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會議的出席情況

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252,361,562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1.0720%。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3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252,339,562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1.0667%;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3人,代表股份22,0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53%。

3.其他人員出席情況

公司部分董監事、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大會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了以下提案:

*注:

1本表格項下,“比例”均指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或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2本表格項下,“中小投資者”均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根據以上表決結果,本次股東大會的上述提案獲得通過。

提案3涉及關聯交易,根據有關規定,出席現場會議的關聯股東中國中電國際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持有202,650,154股)、中國電子進出口有限公司(持有38,391,238股)迴避了表決。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國楓(深圳)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黃亮、何子楹

3.結論性意見: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以及表決程序等事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本次股東大會通知公告;

2.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3.本次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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