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七條”舉措優化簡化醫保經辦服務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結合《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優化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醫保電〔2020〕7號)、《國家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醫保經辦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醫保中心函〔2020〕1號)及我省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各項要求,吉林省醫療保障局於2020年2月4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優化簡化醫保經辦服務深入推進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吉醫保發〔2020〕2號),要求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按照“非必須、不窗口”原則,充分利用“互聯網+醫保”的服務載體和形式,發揮“智慧醫保”服務功能,通過網上辦理、延長截止時限、簡化辦事手續、下沉經辦服務、優化經辦服務、容缺辦理等措施,方便參保單位、參保人員、醫藥機構等醫保服務對象足不出戶辦理醫保業務。做好費用預撥,優化結算方式,及時撥付基金,強化基金保障,提高疫情救治保障政策執行效率,保證參保群眾及時享受各項醫療保障待遇,保證經辦服務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具體舉措如下:

舉措一:

及時調整撥付醫保預付基金。嚴格按照《關於切實做好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吉醫保聯〔2020〕1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吉醫保明電〔2020〕2號)等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進展,做好與同級財政的資金安排,落實醫保費用先行預付等工作,有效保障確診和疑似患者(含異地就醫患者)的醫療費用。

舉措二:

及時結算撥付醫保基金。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嚴格按照醫保結算相關規定,督促所屬醫保經辦機構做好與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結算工作,及時向當地財政請款,並將結算款項及時撥付到醫療機構,確保參保人待遇及時兌現。

舉措三:

豐富網上業務辦理大廳服務項目。在疫情防控期間,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積極倡議、引導辦事群眾和單位實行“非必須、不窗口”辦事,及時向社會發布倡議書、公告或通知,建議參保單位和個人儘量選擇網上大廳、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非接觸”途徑,為辦事群眾和單位及時辦理參保登記、待遇申報、異地就醫備案、異地特病門診備案、異地特藥備案及繳費基數核定、人員增減、參保信息修改等業務,減少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傳播的安全風險。對於尚未實現在線辦理等的業務,可通過電話申請並通過QQ、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有關材料電子版,先行辦理,後續補報紙質材料。

舉措四:

開設醫保諮詢服務熱線。在工作日工作時間提供醫保政策和業務經辦人工諮詢服務及電話備案、電話預約服務,並根據“建立統一的醫保服務熱線”的要求,逐步將對外諮詢服務電話調整為96618,實現全省醫保經辦諮詢服務“一號對外”,統一提供包括醫保政策諮詢、信息查詢、辦事指南和投訴受理等在內各項公共服務。

舉措五:

完善線上交流互動。可通過建立QQ交流服務群、微信在線諮詢等方式,在工作日由專人在線進行解答或接收業務辦理消息,及時解決提出的問題。

舉措六:

根據疫情變化情況,適當延長2019年度醫藥費用窗口報銷時限,減少疫情期間人員流動。

舉措七:

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相關部門合理延長繳納時限,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補繳,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待遇。

舉措八:

各地可視實際情況延長定點醫藥機構每月醫療、藥品費用結算單報送時限,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可根據系統數據先行結算撥付,減輕醫藥機構資金墊付和工作人員跑腿壓力。

舉措九:

對於確診和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異地就醫患者,無需辦理轉診轉院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先救治出院後直接結算,按參保地同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執行,減少患者流動帶來的傳染風險。

舉措十:

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做好跨省異地就醫醫保支付費用的先行墊付工作,就醫地醫保部門要做好跨省異地就醫參保患者信息記錄和醫療費用記賬,疫情結束後我省將按國家規定統一組織清算。

舉措十一:

對衛生健康部門確認的確診及疑似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要第一時間做好信息系統管理維護,將原醫保基金不予支付部分臨時納入基金甲類支付範圍。同時,應做好與醫療機構的信息系統對接,保證及時支付醫療費用。

舉措十二:

支持定點醫療機構可根據參保人員治療的實際情況以及疫情防控的需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將病情穩定的參保人員的門診特殊疾病、門診特藥的診療計劃、處方期限等予以調整,保障參保人員的診療。

舉措十三:

落實定點機構負責轉診轉院、門診特病登記、門診特藥備案、長護險待遇認定全流程辦理政策,參保人員到定點機構提交有關申請辦理,無需到經辦服務窗口辦理。

舉措十四: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異地就醫費用郵寄報銷業務。在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對年老、體弱等行動不便無法通過線上服務的,可提供特殊業務上門服務。

舉措十五:

開闢集中收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醫療機構協議管理、定點確立、資金撥付和結算等“綠色通道”,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優先處理,為醫療機構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服務。

舉措十六:

為避免參保單位和個人因申請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出現重複跑動,對於非關鍵性材料缺少或存在錯誤的,在參保單位和個人作出書面承諾後,可先行受理,實行“容缺後補”;對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涉及材料,在個人作出書面情況說明並承諾認同依據現有材料審核結果,可先行受理,實行“容缺受理、認同審核”。

舉措十七:

各級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對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做好醫療保障經辦大廳室內通風、衛生檢測、清潔消毒等工作,消除經辦場所疫情隱患,為參保群眾提供安全整潔的服務環境;要加強對一線經辦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引導辦事群眾佩戴口罩並自覺接受體溫檢測,避免交叉傳染,保護好辦事群眾和經辦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讓群眾放心辦事。

為方便群眾辦事,避免往返跑動,各市(州)醫保經辦機構均設立了醫保諮詢服務熱線,具體如下:

省 直:0431-96618

長春市:0431-81110000

吉林市:0432-62489814

四平市:0434-3222055

通化市:0435-3567666

遼源市:0437-3291900

白山市:0439-5000117

松原市:0438-2112821

白城市:0436-3531111

延邊州:0433-2879182

長白山管委會:0433-5759032

梅河口市:0435-4221573

公主嶺市:0434-506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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