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药店开业须报备,莱芜区提倡网上交易服务

商超、药店开业须报备,莱芜区提倡网上交易服务

2月11日,莱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莱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药店营业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商超、药店开业必须报备,并提倡网上交易服务,建立专门的配送队伍。

该紧急通知要求商超、药店开业须分别向区级行业主管的莱芜区商务局、莱芜区市场监管局报备,严格落实防疫标准,符合要求的方可营业。

值得注意的是,莱芜区提倡商场、超市、药店在网上交易服务,建立专门配送服务队伍,送货到村居、社区指定地点,由村民社区干部协助居民安全收取,变焦聚购买为单体购买。

同时,莱芜区各商场、超市、药店实行柜台式经营,消费者一般不再进入店内,变自选自购为柜员代选销售;店内要及时进行消毒消杀,对进入人员要百分之百落实戴口罩、测体温、实名登记等制度,体温超过37.3度的不得进店,应及时隔离、诊疗等。

此外,各商场、超市、药店必须配强现场管理员,及时疏导人员,不得造成人员滞留和集聚。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况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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