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化医疗废物去向监督,坚决杜绝流出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针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满足需求,部分市处置能力不足,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运能力、个人防护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提出措施。2月13日下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三场)在合肥市天鹅湖大酒店举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天卓就《若干措施》进行了介绍。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武潇主持发布会。

安徽强化医疗废物去向监督,坚决杜绝流出

据刘天卓介绍,《措施》紧紧围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环节,通过加强区域合作、部门协同、措施保障等方式进一步健全我省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具体提出了7个方面的要求,涵盖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及时转运、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活动、建立协同处置及信息共享机制、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譬如要求各市要根据实际,配备足够数量并且符合要求的应急运输车辆,合理制定专用运输路线,保证医疗废物运输车辆通行顺畅;明确医疗废物产生、暂存、转运、处置等各环节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督查力度,重点强化医疗废物去向监督,坚决杜绝流出、倒卖或倾倒现象。

刘天卓介绍说,安徽共有17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其中合肥市2个,其余每个市1个。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合计120.8吨/日。截至2月10日,通过调整运行时间、启用备用处置设施等方式增加处置能力51吨/日。自1月24日至2月11日,全省累计收集医疗废物1732吨,集中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1780吨。此间,全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荷最低为65%,最高为90%。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能够满足当前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针对非医疗废物专业处置设施处置医疗废物是否会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刘天卓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非医疗废物专业处置设施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这些设施作为应急处置设施,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不足,启用处置单位备用设施后,仍然不能满足处置需求的情况下,作为应急设施投入使用。

“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中对此类设施作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对其接收、卸料、运输、处置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这几种设施都是焚烧设施,焚烧温度均不低于、甚至高于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且配套建设有焚烧烟气收集处理设施,只要正常稳定运行,不会给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刘天卓表示,2月10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司专门针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明确其技术可行性、炉型选定、适宜处置的医疗废物类别以及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目前国内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和湖北省部分市已依托设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此类单位,应急接受医疗废物时务必按相关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且要编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医疗废物接收、运输和处置、人员防护以及设施设备场所消毒等相关事宜。”刘天卓说。(国际商报记者/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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