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隐瞒
可能让所有人的努力前功尽弃!
近几日来,
全国范围内多个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被警方立案侦查!
患者中,
有人一再隐瞒接触史,
欺骗调查走访人员,
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新姐梳理了部分四川立案调查情况,
提醒大家,切勿隐瞒实情!
广安岳池一新冠肺炎患者故意隐瞒接触史 被受案调查
2月8日,四川广安岳池县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该局近日依法对故意隐瞒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杨某进行受案调查。
据了解,杨某在与其从武汉返乡的一亲属接触后,未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报告,在就医过程中,医生多次询问其是否与武汉返乡人员有接触史,杨某均刻意隐瞒,在明知自己有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下,仍与多人密切接触,导致一人被确诊感染、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受案调查。
根据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月4日的疫情通报,杨某为确诊病例,内容显示:“患者杨某,48岁,女性,1月12日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1月28日因发热到岳池某医院就诊,1月31日转至感染科隔离治疗。”
2月6日,岳池县疾病防控中心发布杨某活动轨迹通告,显示:患者杨某,女,48岁,现住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2月3日24时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于1月26日9:50骑电瓶车到星都会永辉超市购买大米(停留约10分钟);1月27日9~10时许先后在县中医医院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和CT室检查;1月28日8~10时许在县中医院内一科外等待区长椅上等待办理入院手续,随后入内一科住院治疗。
四川南充首例重症患者治愈出院,第二天又被立案侦查
2月5日下午,南充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症患者孙某某在嘉陵治愈出院,2月7日,记者从南充市相关部门获悉,2月5日治愈出院的南充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症患者孙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疾病防治罪,于2月6日被南充警方立案侦查。
据警方介绍,孙某某系南充市嘉陵区吉安镇人,1月20日与家人从武汉驾车回到吉安镇老家,次日参加农村坝坝宴聚会。1月22日上午,孙某某因发烧、咳嗽,到李渡镇医院就诊,随后乘客车回家。
1月23日,孙某某病情恶化,到嘉陵区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要求其隔离治疗。但孙某某不听劝阻,悄悄离开医院,乘坐客车回家,后被强制隔离治疗,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几天内,孙某某接触大量人员,导致数十名与其密切接触人员被隔离观察。目前,南充市警方依法对孙某某立案侦查。
巴中一新冠肺炎患者被立案调查
2月8日,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因拒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故意隐瞒接触史,巴中市一新冠肺炎患者陈某某已被立案调查。
陈某某,男,汉族,39岁,巴州区梁永镇人。1月20日,自温州驾车经湖北返回巴中,2月4日,陈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在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期间,陈某某拒不配合调查,故意隐瞒与他人聚餐、打牌等接触史,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现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月10日,
广汉市多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要求辖区内人员应如实报告“新冠肺炎”
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相关人员等情况,
尚未登记报告的
“新冠肺炎”高危重点人员,
必须主动向本人居住地所在镇(街道)
或所在社区登记报告,
否则,将会受到严惩!!!
根据
广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征集重点疫区来广汉人员线索的通告
广汉向全市有奖征集重点疫区来广汉人员线索
一、春节期间从武汉等重点疫区来广汉的人员
二、2020年1月8日以来去过武汉等重点疫区返回广汉的人员
三、2020年1月8日以来有与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及确诊、疑似病例接触或间接接触史,且本人出现体温≥37.3℃、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在广汉的人员
对不主动申报登记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提报线索经查实属于漏登的,对首位线索举报人奖励现金1000元,相关部门将对线索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有效遏制病毒传播蔓延势头
广汉的父老乡亲们
如果你有相关线索
可以拿上您的电话举报
提供有效情况!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健局)
电话:5221538
疫区返乡及探亲访友、旅游人员排查(市公安局)
电话:5222909
疫情上报(市疾控中心)
电话:5220616、5352716
疫情来势汹汹,自欺欺人式的隐瞒
只会让疫情蔓延愈演愈烈
一个人隐瞒,一群人遭殃!
你以为你隐瞒的是接触史
其实你埋下的是祸根
这个时候,隐瞒就是犯罪!
拒绝隔离就是罪上加罪!
在这个关键时期
万万不能犯糊涂
早报告、早隔离
在这个全民抗“疫”的危难时期
我们唯有众志成城万众一心
才能战胜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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