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场监管战“疫”」南乐县:三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护用品质量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护用品质量,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工作职能,全力把疫情防护用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扛在肩上,发布三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护用品质量。

一、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要求各监管单位对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加强提醒、告诫,督促,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完善进货台账,确保各项记录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可追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切实发挥药店一线人员作用,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工作。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2月4日成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组,加大巡查力度,持续加强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截止目前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企业99家、口罩、酒精、84消毒液、双黄连口服液、连花清瘟等重点药品100多种,严查相关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库存产品明细、产品资质证明等,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加大科普宣传,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对全县药店、诊所等药械经营单位宣传力度,利用门店LED显示屏、微信群、张贴公告等形式倡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全县共张贴公告1100余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众志成城,联防联控,共克时艰,保证药械等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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