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 凡是给社会公共秩序“添乱”的 警方将依法处理

疫情当前

防控一线的所有工作人员

坚守岗位

连续奋战

誓要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但有些人

却对相关规定“视而不见”

把防范提示当耳旁风

对防控工作不主动配合


1、

2月10日,孙某酒后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辱骂、殴打现场工作人员,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依法处以

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

1月28日,杨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殴打现场工作人员,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3、

2月8日,马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殴打现场工作人员,被新泰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4、

2月7日,赵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辱骂、殴打现场工作人员,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5、

2月9日,姚某国、赵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隐瞒武汉返乡情况,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依法分别处以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泰安警方再次提醒,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故意传播病毒、伤害医护人员、破坏诊疗秩序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假售假、贩卖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袭警、妨害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让我们共同努力,

早日战胜疫情、打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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