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復工期間到了,因道路封閉出不去,公司以曠工為由開除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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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而無法上班復工的,應出具當地政府相關證明,如果公司因此開除員工,屬於違法行為,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訴訟,也可走司法程序,公司此時因疫情開除員工,行為惡劣,應從重處罰。


蘇大桐


以我個人為例:

村裡嚴格管控,禁止任何村民進出;單位2月10日已經復工;我回單位上高速前需要經過三個村莊;長途汽車停運。

單位讓復工,我也很著急,畢竟飯碗不能不要。期間多次與村幹部疫控人員溝通,他們要求繼續居家,如果堅持外出,可以安排出村,但是出去就不能進來。

我在想,如果我離開了村莊,我的外地戶籍,外地車牌,我又能走幾步,後面的三個村莊我能過的去嗎?想想心裡有點慫了。

畢竟企業要生存;畢竟經濟還是要發展;畢竟還要養家還房貸……畢竟特殊時期疫情管控也是為大家;畢竟人命關天……

想來想去,出不去就在家裡好好待著吧!

工作很重要,工作有多重要?比陪著自己的家人重要嗎?比生命健康重要嗎?比疫情管控重要嗎?如果我出了村困在外面呢?

為家人考慮,為大家考慮,為疫情防控大局考慮,我決定嚴格服從疫情管控。

我加了疫情管控人員微信,每兩天問一句:啥時候解除封路,記得第一時間通知我,謝謝!

多陪陪家人挺好!


雁去空留聲


面對此次冠狀病毒,對我國經濟阻滯巨大,尤其是限制人員流動,則無毅加大了企業員工到崗上班的難度!雖然要求2月十號復工,但大部分省份各地區的上班時間一再延後,已經在上班的企業寥寥無幾!

如果上班,又會加大疫情防控的難度,而且安全也無法保證。

據權威數據表明,有關調查了995家中小企業,得出結論,85%的企業撐不過3個月。


按照目前的情形,很多企業無法正常開工,員工工資、房屋租金等卻需要持續的現金流,特別是員工工資這一項佔了很大比重,不能拖欠,但目前企業賬戶上的收入,85%左右都最多隻能維持3個月。

因此,很多企業被迫開工,否則企業生存將無法維繫!然而,因為企業所在的員工多來自於五湖四海,各個地區的道路封閉程度均不同,有的真沒法出村去上班,即使有證明或者必須復工的請求。

還有的單位防疫條件較差、安全係數非常低,又是人員非常聚集的辦公室上班,所以根本無法保證安全性。現在口罩難求,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買不到口罩,企業也不例外。其他防疫用品如消毒液、體溫測量儀和防護服裝等都沒有,這樣的情況下上班危險係數非常大,無法控制……

這樣的情況下,企業強制員工復工,不然以曠工為由開除員工就做的比較過分了。有以下兩點:

1、企業強制職工提前復工,還可能面臨民事責任風險。企業要求職工提前上班,如果職工上班途中被感染,企業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造成了大面積的嚴重後果的還可能會入刑。

這是特殊時期而採取的特殊勞資政策,作為企業還是應該遵守。

2、如果企業強制復工,否則扣工資或者以曠工為由開除員工就是無理的強制性行為,員工完全可以去勞動局、監察局等部門投訴、檢舉企業強制復工的無理行為。

因為現在是特殊時期,必須特殊對待。真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在工作中發生感染,或者特殊的事情,企業承擔不起的!

按照目前的形式,應該採取靈活上班的形式來對待。別僅僅死盯著讓員工去辦公室上班,多采取比較靈活和有效的上班方式。例如有條件的可以在線辦公,或者利用釘釘和社交工具進行工作的推進。還可以將這種暫時延遲復工,應該視為一種臨時調休政策,並不是勞動者自然應當享有的休息日,後面再根據實際情況補上即可。

沒必要這麼死板和不夠變通……

希望有所啟發!


借你來往


那你就說自己發燒了唄,目前正在家隔離著呢,公司還怎麼說你“曠工”呀?哈哈!現在復工期雖然到了,但並不是每個企業,或者企業的每個員工都適合“立即復工”的,要考慮到各個企業各個員工的實際情況!


復工是“有條件的復工”,而不是“無條件的復工”,這一點是非常明確的!當然到底什麼是有條件,什麼是無條件,標準比較模糊,這是因為各個行業各個崗位差別巨大,誰也沒有精力挨個進行詳細區分。這時候需要的是相互諒解!


舉個例子吧

據報道某地某地某公司要求員工“無條件復工”,辦公室一共28人,24個在外地,都千里迢迢的趕過來了,結果確診了一例,辦公室其他27名員工全部被隔離。為了搶時間復工,後果還是很嚴重的。


當然,那些有條件的企業,是可以按時復工的,也支持這些企業按時復工。事實上,部分急缺型企業和可以遠程辦公的企業,在2月3日就已經正式上班了。比如我司,全體員工都是在2月3日開始工作的,當然全部是在家辦公。


特殊時期,是不能用平時的標準來衡量的。如果企業在外地的員工較多,鑑於各地的“交通制約”不同,“防控措施”的嚴厲程度也不同,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到同時返回復工的,如果強制要求全體員工必須從外地返回辦公室復工,可能會出大問題。當然,這是對那些有較多外地員工的企業來說的。


如果企業在外地的員工較多,除了交通原因之外,還有員工“住用行”的考量,員工乘坐何種交通工具往返辦公室上班?員工從外地回來後,能否返回進入自己租住的住宅小區?員工是否能夠購買到必須的佩戴口罩等?都需要企業考慮清楚!


即使那些能夠做到“全體返回辦公室”復工的企業,也是要做好各種防範措施的,比如消毒工作、員工應當佩戴口罩、測體溫等,對於體溫不合格的員工,還是要隔離的。


總之,復工時間雖然到了,員工理應正常復工!但由於現在是特殊時期,企業應當考慮員工的實際情況,對部分缺失不能返回辦公室復工的員工,鼓勵在家在線辦公的方式,或者延長假期,以配合全局的抗擊疫情!所以,只要如實彙報自己的情況,相信很多公司不會以“曠工”為由把你開除的。


正如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感染科主任張文宏教授所言“我們不需要企業家和老闆捐款捐物,防護物品自有相關部門協調解決,我們需要的是他們能夠配合我們的戰鬥,讓他們的員工儘可能多待在家裡,而不是急著跑出來去辦公室聚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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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想開除你他會有一萬個理由,但我們能做到的就是拍錄一些確實出不去的證據,可以的話當著防控人員給老闆打電話,然後讓防控人員幫著說兩句證明一下,實在不行只能雙方相互諒解了,畢竟大家日子都不好過!


佛心善境


該復工期到了,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及時到崗,公司以曠工為由開除員工,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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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還沒熟


復工期到了,很多道路封閉出不去,但公司以礦工名義開除未上崗員工。

這種做法是不提倡的,按規定疫情期間公司不得以礦工處理員工的條件是該員工在“隔離”期間,所以這個雖然不提倡,卻沒有嚴格的制度來實施監控。

建議還是要個人和企業雙方協商,疫情是國之災難,並不是企業或個人單方原因,多理解、多支持,個人利益放後,國家利益群眾利益放前,如若企業產品非民生必需品,建議企業延遲復工,如若企業產品正是當下群眾之需,建議全體員工要克服一下困難,盡心盡力、全心全意投入工作,艱難困苦方顯英雄本色!

眾志成城!加油!



木四先生


你只要能證明確實不是你的錯,我想公司也不敢亂開除吧。如果公司做的過分,你直接可以去勞動人事部分仲裁。或者找個電視臺直接曝光,反正已經開除了,不用顧忌臉面了。


一桃一鬍子


我覺得吧,各種實體經濟都不好乾,以曠工為由開除也能理解吧,在家充充電,多學習學習,等疫情過找個更好的工作吧!


愛吾所愛88


工作與生命之間,肯定選擇自己生命平安健康順利,錢財和工作、還可以再掙的嗎?祝大家平安健康順利[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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