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起,昭通大關縣所有居民佩戴通行證出行!

2月13日,昭通市大關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了“大關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縣城居民城區內出行的通告”。


具體內容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控、查、治”要求,進一步加強網格化管控,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蔓延,確保全縣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從2020年2月14日起全面規範縣城居民城區內出行,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縣城居民城區內出行規範。對現居住在縣城區內的所有居民在城區內的活動實行分時段出行制,由村(社區)包片幹部向所屬片區居民發放時段通行證,發放標準為一戶一證,每戶居民若需購買家庭必備物資時,須按照通行證規定的可出行時間擇時安排1名家庭成員攜帶個人身份證和佩戴通行證出行採購。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因上下班需在城內出行的,須佩戴本單位發放的工作證。群眾特殊情況出行(不在本戶出行日期內的)需經村(社區)審核、翠華鎮同意後方可出行。
二、加強巡邏巡防。成立巡邏巡防工作組,對所屬轄區進行按時巡邏,巡邏時間為每天7:30至23:00。在巡邏中發現出行人員未按規定攜帶個人身份證、佩戴通行證、借證使用、不按通行時間出行等違規情節的,第一次要求出行人員加入志願者隊伍工作1天,第二次進行強制隔離,對不支持、不配合、阻擾、妨礙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大關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昭通市委宣傳部)


2月14日起,昭通大關縣所有居民佩戴通行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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