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寧願守活寡也不讓位,怎麼了?”


“我寧願守活寡也不讓位,怎麼了?”


老師你好,我叫汪新梅,今年42歲,人生除了錢,似乎什麼也沒有。不對,我有一個十幾年的情敵,是我老公的小三……

1

我和柳翔都是拆二代,家裡雙雙拆遷後,雙方父母先是對上眼,本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則,撮合我和柳翔。

對柳翔,我是滿意的,他比我大1歲,有點小帥,頭腦也精明,我身材相貌都一般,他能看上我,我很滿足。

一場風光的婚禮後,在柳翔的運籌帷幄下,我們開掛的小日子開始了。十幾套房全租了出去,我當然不用上班了,我的任務就是每天吃喝玩樂,但每個月必須花兩天在全市轉悠一圈,因為要把房租收回來。

柳翔在事業上如魚得水,他抵押了幾套房當本金,開始在外面投資,簡直遍地開花,房地產、理財、入股藝術培訓學校、餐廳,什麼賺錢投什麼,幾乎沒有虧本的,幾年下來,身家打著滾兒翻了幾番。

那時房產不限購。他看好房價會漲,就不斷買房,在黃金地段整層的買了商鋪,還在高檔小區買了好幾套房,算下來,我家房產都有二十幾套了,滿滿一個保險櫃全部被鮮紅的房產證佔滿。

這樣的生活,簡直不要太美好。我一邊享受著,一邊也擔心著,因為我知道太順風順水的時候,前面必然藏著禍事。

果不其然,在女兒上初中時,柳翔有了小三,對方比他整整小了10歲,在他投資的藝術學校當老師,沒想到一來二去,她把自己的老闆搞定了。

柳翔回來向我攤牌,說要和我離婚,要娶她。我在家裡又哭又鬧。不甘心:我和柳翔奮鬥十幾年,有了今天的一切,憑什麼讓一個小丫頭一上來就摘了果子?

可是當我見到小三本尊時,我的心變得瓦涼瓦涼的。

她叫文玲,身材綽約可人,小巴掌臉,大眼睛,漂亮得不像話,渾身還散發著青春活力。我理解了柳翔為什麼會對她鬼迷心竅,換了我是男人,可能也會被她迷住。

據說,柳翔有一次應酬時帶她出席,她即席清唱了一首歌,當場為柳翔贏了一單生意。

如果文玲是一個窮丫頭,或許我拿點錢就能打發,可她家境不錯,房子也有幾套,根本不吃我這一套。我真的鬱悶呀,條件這麼好的丫頭,怎麼就甘心做小三呢?

我掰著手指算來算去,發現我拼上一條老命,也比不過她任何一項。

怎麼挽回敗局?

我念書不多,但平時看電視,聽街坊鄰居說閒話,算是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走路。我決定還是最後搏一把,願賭服輸。

我對柳翔說:“離婚也可以,但你能再給我半年嗎?看在夫妻一場,相濡以沫十幾年的份上?”

我這個話說出來,柳翔當然無話可說,我看到了他眼中的傷感。他答應我這半年儘量遠離文玲,多多陪伴我。

那半年,我一門心思陪著柳翔,陪他上班,陪他下班,陪他應酬,陪他郊遊散心,但更多還是陪他上床。

柳翔對我沒有性趣了,但我隔三差五主動撩撥,而且不採取任何避孕措施,有時他想戴TT,我就撒嬌,說請看在最後幾十天的夫妻情份上,給我一次全心全意的愛。

第四個月時,我成功懷孕了。

柳翔驚愕過後,只能啞巴吃黃連,不好再逼我離婚。

可我還沒得意幾天,文玲也拿出一份孕檢報告,說她也懷孕了,而且懷上的時間僅僅比我晚了2周。

也就是說,我和小三相隔2周,同時懷上了柳翔的孩子。

我哭笑不得。但事已至此,只能聽從命運擺佈——看誰懷的是兒子。

2

胎兒4個月大時,我和文玲分別做了B超,私下鑑定了性別,結果都懷的是兒子!

勢均力敵,又打了個平手。

我躲在家裡哭了一天。看來,文玲不是一般的貨色,不好對付。

更氣人的是,她對我十分尊敬,碰到我都是姐姐前、姐姐後,叫得親熱極了。對我婆婆非常有禮貌,在她面前勤快又懂事,哄得我婆婆也麻酥酥的,根本顧不上為我主持正義。

我算是遇到高手了。

十月懷胎後,我和文玲各生一子,我的孩子比她的大7天。

有了兒子,我開始拉攏婆婆,搬到婆婆那裡,與她同吃同住。我的兒子是家裡的長孫,婆婆自然歡喜,她要疼愛孫子,自然也不能對我冷眼相待。而且我並沒有做錯什麼,我是無辜的。

我把主巢佔住了,柳翔只得帶著文玲和孩子住到了外面。我看穿了柳翔,他是想用這種冷戰的辦法,來逼我離婚。他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家裡財產也多,自然拉不下面子和我鬧到法院,只能用這種方式逼退我。

可我已經鐵了心,就算守活寡,我也不會輕易和他離婚的。我要悍衛原配的地位,捍衛自己的權力。所以,生下兒子後,我跟柳翔再無夫妻之實,但我不在意。

文玲的孩子早已經通過關係上了戶口,她和柳翔只缺張婚姻證書了,她只想要一個名份。而我呢,只想要人。我們各持一子,互不相讓。

在這種情況下,我家就出現了奇葩的“三人行”:逢年過節,柳翔和文玲帶著孩子過來看婆婆,吃飯時,大家就坐在一張大飯桌上,文玲依然面不改色,親熱地叫我“姐姐”。

每年大年初一的早上,文玲會過來給婆婆拜年,會在家裡吃頓婆婆做的年飯。這一天,我會巧妙地避開她——大年三十晚上就打一整夜的牌,大年初一睡一整天。

這種情況持續了5年,柳翔因為投資失誤,涉嫌非法集資罪判處入獄五年,關進了監獄。

說實話,柳翔進監獄,我內心是有點高興的。不是說嗎,男人進監獄,是最考驗女人的時候。我肯定會等著他出來,但是文玲行嗎?她這麼年輕漂亮,熬得過幾年時光嗎?

讓我大跌眼鏡的是,文玲似乎壓根沒想過離去,依舊淡定,每個月定時到監獄探監的是她,逢年過節帶著孩子過來看婆婆的是她,看到我親熱地喊“姐姐”的還是她。好像一切都沒改變,彷彿她變成鬼也要留在這個家。

我好絕望。這麼堅定堅強的小三,怎麼就被我碰上了?

一轉眼,我和文玲的孩子都上小學了,這種守活寡的日子,我也過了大幾年了。說實話,並不太好過。孩子和我婆婆睡,我一個人住在偌大的主臥,空蕩蕩的,我起身走在客廳地板上的聲音,是那麼刺耳,驚心動魄。

實在受不了那種寂靜,我把書房改成了一個精緻的酒吧,酒架上裝滿了各種好酒,有國產的白酒,有國外的雞尾酒,葡萄酒,紅酒。無數個夜晚,我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才能撐到天亮。

上個週末,文玲帶著孩子過來看婆婆,我驚訝地發現兩個孩子已經個子高高,兩人早已經習慣了彼此的存在,早已經互相熟悉,一見面就哥倆好,互相抵著腦袋在那玩手機遊戲,像一對相親相愛的雙胞胎。

如果他們真是雙胞胎,那該多好!起碼,不會出現這種奇葩尷尬的倫理關係。

柳翔入獄的幾年,文玲雖然依舊漂亮,看不出年齡,但我仔細觀察,還是在她的眼角發現了一絲細細的紋路。

我暗自竊喜,沒有了柳翔的滋潤,她和我一樣守活寡。此時的她,應該體諒到了自從她插足我的婚姻,我是過著怎樣的日子吧?

可是,時光走得太快了,掐指一算,還有3個月柳翔就刑滿釋放了。

看著文玲臉上越來越興奮的表情,我卻黯然傷神——柳翔出來後,文玲就有伴了,而我呢,還是一個人過著寡婦的生活,不是嗎?

3

汪新梅把自己和文玲的照片都發給我看。我先看文玲的,這雖然是一個10歲孩子的媽,但長相和氣質不輸楊冪;再看汪新梅的照片,唉,中年容嬤嬤,還蠻土氣的。

看完這一對情敵的照片,我讓汪新梅把他老公的照片給我看看,她發過來了。我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氣——發胖版葛優大爺!具體形象,大家腦補。

看完三個當事人的照片,我不得不去東湖梅園看了一會兒梅花,才平靜下來寫分析。

首先,我理解原配寧可守活寡也不願離婚的心態,但依然不贊同這種苦撐。

在社會上,很多女人在遭到小三的強力挑戰時,像汪新梅一樣死磕——我不好過,也不讓你得逞。她寧可守活寡,也不願離婚,跟老公和小三耗了十幾年,兩敗俱傷。

不過,這種做法,顯然是“殺敵三百,自損三千”。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汪新梅“守活寡”是切實的;她女兒已經長大了,看到父母的混亂關係,心理受到傷害,是切實的;她兒子再大一點,明白事理了,發現自己生活在這種環境,會怎麼想?

對了,汪新梅的女兒已經上大學了,直言不喜歡男人,從初中開始,她只跟女生玩,對任何男生都持白眼態度……不管怎麼說,她女兒受到了傷害無疑。

可以說,汪新梅採取這種對耗的辦法,自己不幸福,孩子跟著受罪。反觀情敵文玲,雖然她沒有得到那張紙,可她卻得到了柳翔切實的呵護,並沒輸給汪新梅。

依我看,汪新梅如果當時同意離婚,利用柳翔急於離婚的心理,在財產分割上佔點便宜。那麼,她十幾套房產在手,有錢扮靚扮美,不怕找不到小奶狗、小狼狗,日子可能過得要爽快得多……

其次,小三文玲顯然是一個條件出眾、情商頗高的女生,可惜努力的方向錯了。

汪新梅一直不理解,像文玲這麼條件出眾的女生,為什麼甘心做小三,你說她圖錢吧,她屬於標準的白富美,完全可以找到比柳翔條件更好的男人。

惟一的解釋,就是“因為愛情”。是的,文玲為了愛情,也可能是不服氣自己會輸給“中年容嬤嬤”,所以不顧一切,跟汪新梅對耗。那麼,她能得到什麼呢?

她愛的那個人,變成了囚犯;她生下了私生子,將來怎麼跟兒子解釋這一切?還有,她兒子生活在這樣一個環境中,真的沒有任何心理影響嗎?

縱然,從硬件到軟件都很出眾,文玲依然是一個糊塗蟲,因為,她把自己的高情商,用錯了地方。當目標錯了,你越努力,能力越出眾,只會錯得更遠!

為什麼文玲跟汪新梅耗了十幾年,都不放棄呢?或許因為她自恃優秀,假如連一個毫不出眾的中年大媽都拿不下,她過不了自己的心理關。

於是,她不斷投入沉沒成本,最終讓自己走不出來,堵死了自己的退路……

在這裡,我要提醒那些自恃年輕漂亮條件好的小三,不要以為你可以秒殺原配,你就能贏,假如對方寧死不離婚,用各種手段逼迫男人,那你也贏不了!

第三,當原配和小三不顧一切爭鬥,只會讓男人更加肆無忌憚,讓更多女人受傷!

我們回到汪新梅和文玲爭鬥的標的——柳翔身上時,我們會是不是更覺得無語?

哪怕柳翔年輕時有點錢,有點帥,可現在畢竟成了“胖版葛大爺”,又不是真正的葛大爺。當然,柳翔頭腦靈活,能說會道,可這種男人多了去了。

我們撇開他“渣”的本性不談,他最終也淪為囚犯了。這樣一個男人,兩個女人當成香餑餑搶了十幾年,真的是長男人志氣,滅女人的威風。

開句玩笑說,對於女性群體而言,汪新梅和文玲拉低了女性的整體價值,導致某些男人更加輕視女人,更加肆無忌憚地玩弄和傷害女人。

然後,我們再來討論最後一個問題:既然文玲的條件秒殺汪新梅,而且柳翔確實對她很好,為何沒有“不惜一切代價”離婚娶她呢?

回答僅有三個字:沒必要。

因為,離婚需要付出極大代價,且即使不離婚,文玲也不會跑,那麼坐擁兩個女人即可,何必傷筋動骨去離婚呢?柳翔又不傻,不是嗎?

呵呵!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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