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来袭,我不缺席!”——拜泉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我腿上有伤,都离我远点”!

“请依法配合调查”。

一边是“撒泼耍横”的村民,一边是义正辞严的民警。这是因疫情防控实施交通管制后,拜泉县内一公路卡口发生的不合谐的一幕。因当事人李强(文中系化名)涉嫌妨害公务罪,日前已被拜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疫情严峻 行止应有尺度

随着疫情形势愈发严峻,2月3日拜泉县县域内已经实行了交通管制,并在全县多处设置疫情检查站。2月5日9时许,李强未佩戴口罩驾驶电动三轮车从家中出发去国富镇购物,途经国富镇东韩老大木材加工厂附近疫情检查站时,拒不配合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查登记,驾驶车辆加速强行闯过检查站,检查站工作人员追上李强,“大哥,你就登下记吧,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对咱自己负责,也对别人负责”,检查站工作人员耐心地劝说着。“登啥记登记,一边凉快呆着去,给你们闲的”,李强拒绝配合登记检查并用更加难听地污言秽语辱骂了检查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无奈报警。拜泉县公安局国富镇派出所民警出警,对李强进行防控疫情教育,李强不予理会,并带有对政府疫情公告不满和抵触情绪,民警见批评教育不奏效就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李强拒不配合,欲驾车离开被阻拦后,下车脱裤子称其腿上有病,不让民警靠近,又以倒地、辱骂、撕扯的方式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民警只好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在拘传过程中,民警被李强挠伤,经鉴定,民警所受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积极备战 介入才有速度

面对汹涌而来的疫情,拜泉县检察院党组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沉着冷静,有效应对,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两促进。该院党组要求业务部门要密切关注防控动态,立足本职,勇于担当,积极有效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由于做好了心理上和战术上的准备,案发当天,公安局向检察院通报案情后,拜泉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在市检察院指导下提前介入侦查,并对该案法律适用及证据收集提出意见。一方面建议侦查机关调取决定实施防疫检查措施的相关文件及公告;另一方面建议侦查机关全面调取疫情检查站在场知情人员证言,证实嫌疑人实施拒绝检查行为的详细经过、具体行为及造成影响。同时该院还从防控大局出发,建议侦查机关查清嫌疑人逃避检查的目的,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疫情,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从严从快 打击要有力度

2月10日,拜泉县检察院启动《办理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协调配合机制》,联合当地公、检、法三机关就李强妨害公务案侦查方向、证据标准、法律适用进行了会商,一致认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暴发当下,此案应从快从严打击。2月11日,拜泉县公安局将李强妨害公务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日,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妨害公务罪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强。2月12日上午,拜泉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就李强涉嫌妨害公务案的庭审模式进行了会商,决定依托现有设备条件尽最大努力使用远程视频模式尽快开庭审理此案,做好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参与庭审干警、律师、犯罪嫌疑人的健康安全。

释法说理 执法须有温度

2月12日,拜泉县检察院检察官依法对李强进行了讯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从宽制度,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罚,拜泉县公安局以你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你有无异议,是否认罪认罚?”“我不认罪,这点事凭什么给我定罪?”面对犯罪嫌疑人李强的无知,承办检察官耐心的讲解着:“新冠肺炎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和健康,目前正是蔓延期,人人都在阻击病毒的传播,县乡村联防联控,依法设定的防控检查卡口是法定事项,人人都应当服从,否则疫情扩散,后果不堪设想……”在检察官释法说理后,犯罪嫌疑人李强低下了头:“我认罪认罚,积极悔过,争取宽大处理”。讯问后,鉴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官立即联系拜泉县司法局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并通过三方连线方式组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月14日,该院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克服了疫情期间为工作带来的困难与不便,仅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便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李强提起公诉,将李强交付审判。

习近平总书记说:“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社会秩序需要你我共同维护,违法犯罪终将接受惩处。

拜泉县检察干警牢记习总书记嘱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面对疫情下的庄严承诺:“疫情来袭,我不缺席!”向战斗在防控一线的检察官们致敬!

“疫情来袭,我不缺席!”——拜泉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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