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物管公司是服务公司,那么是先服务还是先交物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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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费后交费都要来讨论,服务收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成天拿物业说事的人,不是遇到了破烂物业,就是烂人一个,肯定也是破烂楼盘。


东方清云





先收费还是后收费,这与物业企业是否是服务公司没有关系。国家也没有法律法规对此作为一个明确的规定,通常物业管理收取的时间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作出约定。个人认为物业管理费应该按月收取,先缴费后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小区物业的公共附属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

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物业企业每月最大支出是人工工资及员工的五险一金,如果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员工的五险一金不能按时缴纳,将会触犯《劳动法》,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和五险一金是物业服务质量的根本保证。

物业企业对小区附属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进行的维修、养护、管理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消耗各种耗材,这也是一笔不少的资金。由于电梯维保的特殊性它是必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电梯公司进行的,这也是物业企业每个月必不可少的支出。

小区内的公共照明电费、安防监控及门禁系统所需电费、供水二次加压电费、电梯运行所需的电费、小区卫生清洁所需的水费等等,这些费用都必须准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否则将影响小区业主的生活。

物业管理企业在小区内进行物业服务活动所需的费用90%以上,都是必须及时支付的,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工作和生活。因此,个人认为物业管理费应该逐月缴纳,先缴费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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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苦行僧


先服务还是先交物业费并没有专门的硬性规定,现实中先交、后交的都有。

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也就是说,物业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收方式、计费的起始时间等需要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各省市出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这方面有具体的规定,比如《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就规定,物业费按月收取,除业主自愿外,不得预收。

在实际工作中,物业公司一般也没有强制要求业主先缴费,这方面比较宽松,按月、季、年年交费的都有,物业公司大多会鼓励业主按年交费,通常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比如一次性预交一年物业费的业主,有米面油奖励等等。如果业主没有按月及时交费,只要是在年度内补交,一般也不会收取滞纳金。实际上,物业收费也是要讲究方法,相对灵活一些的处理方式,可以融洽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业主也愿意接受。


小猪房论


不少物管公司是小区开发商(房地产公司)的“私生子”,如珠海的华发、恒隆等自房产售前就派出了小区物管部,占尽了小区内配套的设施物业的使用权和对外出租收费,如停车场地、广告位等,且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高昂。此等行为明显与法不符但这些“坝道”式的物管公司(部)仗其坚硬后台我行我素,那里有业主权益可言?!服务前、后收费只是形式,不值争论,规范物管行为才是正道!


用户4688758909197


愚蠢透顶的人才把服务与管理割列来理解。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只要服务而不服从管理的人就是这个社会典型的人渣,才是社会必须严加打击和制裁的对象。共产党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不断努力改善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用法律和法规管理着各項社会事务有序推进。难道说只服务不用管理了吗?否。只有建全完备的法条和强有力的执法才能保彰服务的顺利开展。一个小区也如此,只要服务而不服从管理的人就如同社会上的违法犯罪分子差不多,必须得到强力的制裁。


风冷胡杨林


这不是我们能够选择的,奇怪就奇怪在这里。开发商把属于业主的房子交给业主之前,先被强制与其完全不相识的物业公司签合同,交物业费,否则不交钥匙给业主,这时,业主已经被绑架了,这哪里是合同,所有条款都格式化了,物管费也是确定了的,没有一样是可以协商的,所以,一开始,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地位就不平等,这就是问题的根源。


源来892


哪个部门不是服务部门,人家也需要养家的,动不动就服务不好,这不好那不好的,小区里脏乱差难道是物业自己扔的破坏的吗,用到人家物业时要求这样做那样做的,防碍到自己利益时物业上门制止又有哪个人听劝,自己都什么德性心里没数吗


Zdtygv


物业公司这几年开始把管理公司改成服务公司,以前都是XX物业管理公司,现在都是XX物业服务公司,物业企业也越来越重视服务,到这跟先交费还是先服务没有直接联系,从你开始收房开始物业费已经预交,物业企业要正常运行,保证小区的日常维护都需要资金来保证,不可能靠物业企业垫付来服务,这样你感觉服务能做好吗?如果有地产支持还可以允许暂时的亏损,没有地产公司资金注入要么是服务质量下降要么就是退场,如果一个小区物业费达不到85%以上,这个小区运营就比较困难,当时有的的人回说你垫不起就不要干,那个行业不投资,但这个有一定的时间,国家法律也是允许物业企业预收的,当然做好服务是重点,你服务做好了业主自动缴费的积极性也高,如果服务做好,那也没继续干下去的理由,不过每个小区总一小部分人会以各种理由拒绝缴费,还有恶意欠费等等。有些老小区几毛的物业费都不交,却可以找很多理由说物业服务这不到位那不到位,这样物业能坚持下去都不容易,还谈什么服务,各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凉拌馒头哥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服务”?同时也应该知道——按质论价!——五星级的酒店标价多少是明码实价,酒店提供了应该的服务后,住完结账!去饭店吃饭——饭菜的价格多少愿意就吃,不愿意就走人!没有哪家饭店是进门就要收钱才能吃饭的!连小吃店都不可能先收了你的钱再去买你需要的食品然后才把食品送到你面前!只有先提供了服务再收取相应的费用——这才是“服务”和“按质论价”的过程!物业服务也一样,——你没有服务凭什么要收别人的钱?如果认为没有交物业费怎么提供服务这样的问题,那你愿交就交!但是——如果物业作为一个公司,有没有“注册资金”这样的本钱?如果没有本钱,是怎么注册登记的?如果有,资金在哪里?所谓“注册资金”就是让公司启动的付出资本!连这个资本都没有的“公司”就是一个皮包公司!你愿意把钱交给皮包公司吗?所以,对物业公司必须是“按质论价”!提供了必要的服务后支付物业费!


风月清泉


物业就是吸血鬼,迟早吸干业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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