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企,疫情期間,給員工發工資按照什麼標準發合適?

開心葡萄


首先感恩你是位有責任感大愛的私企老闆,可以按照國家勞動局規定的標準生活補助金去發放,我為你的員工有這樣的老闆而驕傲!你是最優秀的企業老闆!為你點贊!



富華助夢


一:把2019和2020年的年假合併休完,安排在1月份假期中休。按實發工資,出勤多少天給多少錢

二:2月份工資疫情區政府指令,有企業工資發放指導文件,網上搜下或當地勞動局問下。

三:2月工資勞動法規定,按前12個月平均工資發放一月。(沒地方指令按勞動法規定)

四:3月份以後放假調休為準,為無薪日


濟工vlog


我是私企,在黑龍江的一個小城市。做演藝設備租賃,今年的疫情讓各行業都措手不及,我們也一樣,沒有活動,我們就沒有收入,往年我們過年期間是帶薪休假10天。現在估計超過一個月休息。而且後續有幾個月時間都會受影響,大型活動個演出,人群密集也需要控制,這種狀況得到五一以後才能緩解。但員工工資得正常發,就是發放標準。我們公司有20多個員工,工資組成部分是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稱+加班補貼+效益提成+滿勤獎。基本工資是每個月1000.崗位工資按照不同崗位從400到2500.一般技術員工能開5000到6000左右。固定崗位2500到3000左右.如果開工資,是按照一個標準開,統一開個基本生活保障,還是按工種開。這事我琢磨好幾天了,目前還沒有明確思路,再靜等段時間看看,就算上班了,也沒有單可接。大家有什麼建議,歡迎給出。


開心葡萄


1.公司不發工資要看看是怎麼回事,如果是一般的小公司在人力之源管理制度上不夠完善就只能自認,沒有籤合同的話缺乏足夠的法律保障,只能大度一些,畢竟疫情期間也沒有上班,無勞無得,合情合理。

2.如果是大公司,人力資源制度完善,一定會對這些特殊情況進行說明的,所以看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如何定的,根據制度來進行,也無可厚非,畢竟合同制需要有合作精神,遵守制度是合作的前提。

3.如果公司明顯違背合同或制度,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首先與部門負責人溝通,再逐級向上反應,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但切忌拉幫結派,在團隊中製造負能量,抱著唯恐天下不亂的心態解決這樣的問題,否則會適得其反,得不償失,畢竟工作是我們每一個人安身立命的必要條件,當然,土豪啃老族略過。

意見不成熟之處,還望大家批評指正



影視剪接z


企業可以放長假(調劑今年年度內的休息日),放假期間不發工資。

放假結束後,如在被調劑的休息日上班的,只發一倍工資,無需支付加班費。


大言君聊勞動法


按照當地政府規定計發工資。否則,可能引起勞動爭議,產生勞動仲裁或者勞動爭議訴訟。


原生態天然美


按照當地政府規定計發工資。否則,可能引起勞動爭議,產生勞動仲裁或者勞動爭議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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