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嫁值得嗎?

新甜


關於遠嫁這個問題,最有發言權的,莫過於那些遠嫁的人。談戀愛的時候,滿腦子都是甜言蜜語,根本想不到婚後的生活瑣碎,想不到一地雞毛的日子是什麼樣。

遠嫁值不值得,很大一部分取決於你嫁的人值不值得。如果說你的老公幾十年如一日的對你好,懂得你遠嫁的苦楚,生活上為你著想比較多,也不枉你千里迢迢背井離鄉嫁人為妻。相反,如果遠嫁後發現生活並不是那麼美好,家庭生活的苦楚無人訴說,在陌生的城市沒有親人沒有朋友,除了老公幾乎不認識一個人,這樣的遠嫁難免會讓人感到悲哀。所以說遠嫁值不值得看你嫁給什麼人。

說說身邊的例子,朋友和老公都是山東省人但是兩個市距離400公里,定居天津,聽起來不是很遠,兩邊父母都在老家,到了過年過節總是會為了回誰家拌嘴,其實都能理解,都願意回家看自己的父母,每到這個時候,女生就會想遠嫁遠離父母值嗎?

這個問題,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希望每個女生都能嫁給真正值得讓自己付出的那個人。


小呀小胖胖


以前談個外地的男朋友,是四川的。那時我也去過他家,也跟他父母討論以後在哪裡過。他是在我們這邊工作的,後面調到我們省份去了。他媽說,老家這裡起房子了,以後不出去買房。想買,你們自己想辦法。他家到他們那裡的縣城要一個小時這樣,交通不便利。他媽都這樣說了,我也不好意思說什麼。然後我就跟我男朋友說,那以後我們就在你工作的地方安定下來,過年過節再回你那邊過,他當時也說同意。後面我們就回各自的城市。我們也屬於異地戀,但不算很遠,坐車幾個小時。回來以後他很少聯繫我,還是我主動問他為什麼?他說,他媽還是想給他找他們那裡的,以後好方便照顧他們。雖然我當時真的很喜歡他,後面想想也理解他媽的想法,也沒說分手,就不聯繫了。現在很慶幸沒有走到一起,不然我可能真的會後悔,他那裡還是真的蠻遠的。在一起的話,幾年才能回來一次都有,條件好的話就另外說。而且吵架受委屈了找誰,一個人都不認識。所以,想想分手是明智的選擇。對我來說,遠嫁不值得。但是感情很好,條件不錯的情況下,遠嫁也是可以的。有句話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總之,自己真的要考慮清楚!現在,婆家離孃家近,自己開車一個小時就到家了,坐動車22分,真的很方便。朋友親戚都在,不怕受了委屈找不到人訴苦[呲牙]。



平凡小娜姐


遠不遠嫁全看能不能碰到對的人。

現在交通發達,通訊發達,遠嫁已經很普遍現象,甚至還有一些優點,比如遠嫁夫婦生的小孩看起來好像更聰明一些,普通話更標準些等等!

但遠嫁缺點很定大於優點!

首先,生活環境的適應,如果本省還好一些,我一個女性朋友遠嫁河南,一個吃米食重辣地區嫁到以麵食為主的地區,倆個人是在廣東戀愛認識,剛開始家裡不同意勸她,但她堅持選擇了愛情,生孩子坐月子是在河南度過的,那時她老公在廣東打工,婆婆照顧她,生完孩子就跑廣東再也不願去河南呆了,一聊到那邊的生活就一肚子苦水和委屈,現在倆口子長期漂在廣東,經常吵架,她老公是家裡獨苗,父母老了想回去發展,而她卻堅持一家留在廣東打工生活。

其次,選擇了遠嫁就遠離了家遠離了父母,雖然現在交通發達想回家很簡單很快,但發費還是挺大的,特別是那些遠嫁大半個中國的,每年跑上一趟就得幾千甚至上萬,現在很多都是獨身子女,結婚時父母可能身體還好,父母老了雙方都要照顧,那麼遠跑來跑去夠受的了,接到一起父母又不同意和習慣了。

單從以上二點來看,現在都不是問題了,現在都在城裡買房,想吃啥就吃啥,最後最重要的還是迴歸到物質上來,如果雙方都是有知識有技術,當然做生意更好,能在城市有一份長期穩定收入,那遠嫁不是問題,如果都是在外打打普工,沒有一技之長,遠嫁真是個問題,愛情與婚姻真是兩碼事!



湘聚有緣人


個人觀點,遠嫁值嗎?我是從結婚就沒在孃家呆過的,上班的城市離孃家遠,一年就有幾天假期,孩子小沒人帶,被逼辭職,後來和老公外出別的城市打工,一年幾乎回不去一次孃家,有時間回去沒有錢,有錢的時候又沒有時間,感覺父母都白養了自己了,你想想父母從生下來到養大多麼不容易,好不容易養大了遠嫁不回來了,太不值了。


程研碩


你好,這個問題我想我站在一位父親的立場上來考慮,希望對你有幫助。

我是一位兩個女孩的父親,大的今年15了,我曾跟老婆討論過這個問題,她認為現在說這些太早,可她不明白一位父親的感受,都說女兒是爸爸的小棉襖,確實如此,兩個女兒我是捧手裡怕摔了,含嘴裡怕化了,可以說傾注了我所有的愛。作為一位父親!我很不希望我的女兒遠嫁!因為我怕分離!我怕她受欺負而沒有人幫他說話!我怕她受苦沒有人替她分擔!所以,我奢望她們都能就在我身邊!一輩子!


可是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就像題主說的一樣!他很好,好到可以考慮遠嫁!當然題主的猶豫我是開心的!至少你放不下家裡那些愛你的人,女兒果然都是貼心的。。。話說女大不中留,我也理解,如果當真我那麼一天,我的女兒選擇了遠嫁,我也會選擇支持和祝福,因為我不想她為難,可在這一天沒有到來前,我依然在傾盡全力去爭取,我想把女兒都留在身邊!我可以努力的去做到給她們想要的一切物質上的需求。

說句不怕題主笑話的話!有時候想想我都想哭了,我就怕女兒遠嫁了,從她出嫁到我離開這個世界能見面的次數都屈指可數了。。這就是每一位父親對於女兒遠嫁的心態!


花期美業


不值得。

首先一點,嫁得遠了,家鄉的親人朋友互相走動少,就會主動疏遠你。

如果家裡條件好,可能一年還能回孃家去兩三次,但大家平時都忙也待不了多久,如果條件不好,路費可能都要花不少錢,這樣,回孃家次數更少。

就比如我吧 ,回家四五個小時的路程,結婚八年,媽媽來了兩次,爸爸來了一次。

我得上班 ,平時孩子沒有老人看管,娃想讓我爸媽過來,但他們自己有地,有牲畜,走不開,讓我送回老家上學,家裡上學條件不好,也沒送。

有時夫妻吵架了,那種無助的心理,就更別提了,覺得遠嫁的自己好可憐

所以我奉勸大家遠嫁一定得謹慎。


阿靜城市的微生活


個人認為,遠嫁不值得。作為80後很無奈的,獨生子女多吧,兩方的父母怎麼照顧,中國的封建思想,導致一般情況都是女方住男方,可女方父母怎麼辦。我不是獨生子女,我還有個弟弟,曾經在上海上班,現在嫁在離家5分鐘路程的隔壁村,我很慶幸,三年前我爸檢查出胃癌,其他都不說,就在手術前醫生給我們說手術風險及注意事項時,我和弟弟手腳都是抖的,我弟弟很感慨,還好一起。是的,還好我們一直在一起,什麼都能互相承擔。在這個親情被忽略的年代,一起比什麼都好


軍長285876076


我就是遠嫁女,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給你點善意的提醒

我是湖北人,夫君是廣東人,沒生孩子之前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每年都回去看望父母,有了兩個孩子之後,二年回一次,沒人幫你帶孩子,上不了班,地域不同,語言不同,你要付出更多去學習;飲食文化的不同,你也只能慢慢適應;在與愛人吵架,不能回孃家哭訴……因為你是外嫁女,你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融入這種生活

年輕時不懂距離的傷感!思鄉對每個外嫁女來說,是一個漫長的人生話題!中國有很多古詩是寫《鄉思》的: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極天涯不見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還被暮雲遮。相隔千里,坐高鐵飛機也需要時間。

我的父親去世六年了,因為肺呼吸衰竭,最後一次住進重症監護室才電話通知我回家,匆匆趕回家也只看了他不到五次面,因為重症監護室每天只有15分鐘的探望時間,母親告訴我,父親那年已經住進醫院幾次了,每次都瞞著我,體諒我回家一次不容易,又要多花錢。直到住進重症監護室,老人預知時日不久,已無法說話,在我媽手心寫了我的名字,這才打電話給我。這成了我永久的遺憾!如果我在他們身邊,最起碼我可以多陪陪,多照顧他們,遠嫁外地的女兒對您們是永遠的虧欠!

遠嫁的女兒是父母丟失的孩子!如果沒外嫁,我可以三五不時地承歡在父母膝下,手拎著水果去看父母親,與父母親手挽手散步在路上,坐在沙發上,臉對臉說些知心話,那時,她們的歡笑與幸福是世間最美的 。而外嫁女只能通過電話互訴相思,回一次孃家談何容意,拖兒帶女,路途遙遠不說,如果生活條件好的話,挺容易;如果生活拮据的話,這筆開支也不少。過日子的女人早已學過精打細算,於是,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

如果你做好了所有的思想準備,能熬住相思,能熬住所有苦,姑娘,好好走自己的路吧!


幸福人生幸運開啟


做為一個過來人,我覺得為了愛情而遠離自己的父母,當然是不值得,可能很多人會說我不懂愛情,也有很多未婚的人會不認可我的話,但我相信只要是結過婚的女性,百分之九十都不會支持遠嫁。

很多人說現在的交通發達了,想要去哪裡幾乎是當天就能到了,無論多遠差不多早上走,晚上都能到,確實是的,不管嫁多遠,都可以用一天的時間到達。

但你可曾想過,你將來嫁為人婦,你不再是一個人了,你想要回一趟孃家,真的不像那些距離孃家很近的姑娘,說走就走了,甚至兩個人吵架了馬上就能跑回孃家。

你遠嫁以後,就會懷孕生子,孩子就會成為你的掛件,你幾乎二十四小時都得掛著他,你想要回家一趟,得等到丈夫有時間,他陪著你你才能回家,也就是說你們所說的說回家就回家是不可能的,你必須得等到他有時間才行。

再有後來孩子上學了,你不可能週六週日回家,即使放假幾天,也有可能需要補習,寒暑假也是如此,你要坐幾個小時的車才能到家,你自從遠嫁那日起,回家的次數就可能用十個手指數的過來了。

就如同我一樣,只是嫁距離家四個小時車程的地方,依然覺得很難過,生氣了不能說回孃家就回孃家,曾經以為一年能回家幾趟,最後發現每年最多回家一次,一次最多住人個星期,我很羨慕那些離家近的姑娘。

愛情會變淡,父母會變老,我寧願不要飄忽不定的愛情,而要愛我最深的父母。



黑暗中的沙皮狗


愛情,是一種能力的終極體現。

許多人所謂的我愛你,其實是把愛情簡單化和膚淺化了,因為沒有其他人可以選了,所以我愛你。因為和你在一起我會更開心,所以我愛你。因為你對我好,所以我愛你。這種愛情的後果就是,的環境和人是會變的,當這個外在環境變了以後,這個愛就不存在了。這也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人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因為戀愛時候一起開心,是腎上腺激素分泌,沒有了,就覺得不愛了。因為別人對自己好,漸漸成了習慣,那種感動不在,或者因為主觀客觀原因,他不給了,所以不愛了。當愛情是由他人提供給你物質生存或者精神充實為基礎條件時,其實這種所謂的愛情是很脆弱的。

在我的定義裡,愛情,的確是少數人磨合到了一定時間以後才有的玩意。這些人,起碼要有強大的生存能力和精神自我充實能力。這個時間,起碼要彼此信任,彼此欣賞,彼此有能力互補,彼此的愛情,就好像陽光和生命,陽光給了生命生機,生命給了陽光意義,而且有的時候是陽光,有的時候是生命——這很厲害,但是我覺得這狀態不必強求,起碼不必太早強求。

二三十歲,還是安生立命的時候,與其說是尋找一個肯定能彼此陽光生命的愛人,不如說先要求低點,尋找一個好的搭檔,好的旅伴。兩個人之間,有欣賞的點,當然很好,但不要因為有了愛這個旗號就去偷懶,遠走他鄉,如果只是為了證明我愛你,那很可惜,兩個人其實都沒有這個能力,過早誇耀自己不存在的能力,那早晚就是要吃苦頭的。這時候,重要的是自己先判斷自己在異鄉的獨自生存能力,在陌生環境的交友能力,一個地方,你有了三五知己,有了工作,你才更有可能做伴侶的好搭檔,至於愛情昇華,這是一輩子都在考慮的事情,不要急著把賭注都壓在這一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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