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車被小偷偷了,然後小偷開車造成交通事故,撞死撞傷多人,小偷也死了,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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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還是比較難處理的。

1、車主得用鐵證證明對方是小偷,而不是親朋好友。這種證明說起來易,做起來不是那麼容易的。

當車被偷後,及時報案,還有據可查。

當小偷出事故在報案之前,我想難度是很大的。為什麼?因為法律如果輕易按車主口述,那麼,以後就有人在親朋好友借車出事後,就這麼逃避法律追究。

如果又是小偷,又是親朋好友及熟人。這時,車主跳進黃河也難洗清了。

2、如果真是小偷,那麼,追究經濟責任將依法追止其生前財產,以及家人經濟責任。

3、現在一些車主的機動車出事自己連帶責任意識淡薄,是可能帶大災的。有全責和部分責任之別。

還有一些人沒骨氣,專愛借親朋好友的車,以謀虛榮。有個朋友說他鄰居兼鄉黨就是這種人。他借過幾次後,便找藉口回掉。一次他鄰居說妻子發燒,借車去一千米處的醫院,他拖了兩個小時,人家還等著。出小區門坐出租7元錢,來回十幾元錢的事。大家說這種人為的是什麼?不怕耽誤妻子治病嗎?

4、保險公司的賠償是有許多條文規定的,不是無限賠償。


魚磊衛靜


某人車被小偷偷了,然後小偷開車造成交通事故,撞死撞傷多人,小偷也死了,怎麼處理?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來看看,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主要不要賠?其次,如果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主不賠該由誰來賠?其三,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輛沒有保險的情況下怎麼辦?最後,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輛的損壞誰來陪?

1、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主要不要賠?

有人說,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主沒有責任當然不應該賠?有人說,小偷偷車是違法犯罪行為,理應小偷來賠?還有人說,小偷都死了只能以小偷的財產和小偷家人來賠?那,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主要不要賠?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主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因為車輛故障和車輛保險不全而造成事故受傷死亡人員及家屬得不到賠償的,車主也要付一部分責任。

2、如果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主不賠該由誰來賠?

既然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主不賠,因車禍受傷的和死亡人及其家屬該由誰來賠償呢?首先是保險公司,因為車輛都有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所以保險公司首先要對受傷的和死亡人及其家屬該進行賠償。但是,如果車輛脫險,保險期過了車主沒有續交車險,那車主要付一部分賠償責任。還有就是,因車禍受傷的和死亡人及其家屬的損失一部分因為小偷偷車肇事正常的,小偷的財產和家屬也要負擔一部分賠償責任。

3、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輛沒有保險的情況下怎麼辦?

正常情況下,車主會保證車輛的保險是有效的。但是,也有些大馬哈在車輛保險到期的情況下自己沒有及時續交,導致車輛脫險。造成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輛沒有保險保險公司不賠。那麼,因車禍受傷的和死亡人及其家屬可先向小偷及家屬請求賠償,不足部分要求車主賠償。還有更甚的,就是車輛有瑕疵,比方說剎車不靈或輪胎破損小偷偷走車輛釀成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車主也要付一部分責任。

4、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車輛的損壞誰來陪?

問題來了,既然小偷偷走車輛釀成事故受傷人員和家屬都可以請求保險公司及小偷和他的家屬賠償,在車子有問題及脫險的情況下還可以請求車主賠償。那麼車主在小偷偷走車子釀成車禍的情況下車子受損該由誰來賠償?其實,法律早有規定,車子被盜發生肇事車子受損的車主可以要求小偷及家屬賠償。對方沒有賠償能力的只能車主負擔了。


聚焦三農熱點說


空說沒用,法律來證。

2009年12月26日通過、2010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當車輛被偷後,由偷竊者造成的一切事故、損害均與原主人無關,賠償要由偷竊者負責,保險公司即使先行墊付了醫藥費,事後也得向偷竊者追償。

按說,這件事已經沒有疑義,小偷負責就是了,但涉及到本案,由於小偷死了,所以只能用小偷本人身後留下的遺產來處理賠償事宜了。

不過,實際執行過程中,仍有以下問題需要注意。

一是車主主人發現車輛被盜後,要第一時間報案。

這樣才能證明你的車輛被盜,而你和盜竊者本人沒有任何關係,因為一旦盜竊者死了,你和盜竊者的關係就有可能說不清,也就是說,誰知道你們認識不認識。

當然,沒報案的話,如果有證據證明車輛確實被盜也可以,不過恐怕要費點周章。

二是保險公司理賠方面。

由於你的車輛被盜,如果投保了盜搶險的話,車輛找不回來或者受損,保險公司有義務對你進行理賠,當然,事後保險公司可以找盜搶者追償這筆損失。

三是車輛一定不要忘記買保險,尤其是交強險。

類似案例中,假設車主沒有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那麼車主本身就存在過錯,這種情形下,車主雖然沒有責任,但有可能會被要求先行墊付事故中死傷人員的醫藥費,過後再向小偷追償,可是小偷本人已經死了,要追回來談何容易。


紅楓文史娛


車輛處於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


如題所述,某車主的一輛機動車不行被盜,小偷在開車過程中也許因為興奮過度,一不小心就發生車禍,事故造成多人死傷,而小偷本人也一命嗚呼。那麼,應當由誰來承擔本次事故的賠償責任呢?

首先,車主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雖然事故車輛為車主所有,但車主本人也是受害者,他本身也是盜竊案件的被害人。更何況,如今小偷異常猖獗,車輛防盜防不勝防,因此車輛被盜車主也沒有過錯。並且,車輛一旦被小偷盜走,那麼車主便不再是該車運行利益的控制者和運行過程的控制者,他根本無法控制車輛被偷走後的有關情況。所以,讓車主承擔責任過於苛刻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小偷作為實際的肇事人,應當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現在面臨的實際問題是,小偷已經一命嗚呼,所以只能用他的遺產賠償損失。如果他的遺產不足以賠償的,那麼死傷者也只能自認倒黴了。

不得不說,小偷盜竊機動車後發生車禍,真的是一場難以想象的災難。


冰焰


小偷特別多,尤其在今年!昨天剛回答完一個“偷車賊,在偷盜充電中的新能源汽車時觸電身亡”的問題,今天又是一起小偷偷車,造成交通事故自己和路人雙雙殞命的案例。棟哥不禁在想,到底是社會治安有漏洞,還是這個別的“老鼠屎”在害人害己?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的來看,如果單問這樣一起交通事故如何處理,那麼就得撇開小偷偷車得事實,至於怎麼處理,棟哥是這麼認為的:

可以肯定的是,這起交通事故與車主沒有關聯,小偷才是肇事者

昨天的問題中“小偷在偷車時,因為車主擅自接取外電充電,同時由於物業失職導致電線年久失修,最終小偷被電死,而車主和物業理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況且小偷偷盜車輛的行為尚屬未遂”。而這起偷盜案件中,小偷的偷盜已成既成事實,也就是說自小偷將車子偷走開到路上後,由車輛駕駛造成的一切後果,都應由小偷自行承擔,而車主無需為交通事故負責。

同樣,相關的賠償也與車主無關,而車主還要自行承擔車輛維修費用

同理,既然交通事故導致的死亡,在責任劃分上就於車主無關,那麼對於被害人和小偷的死亡賠償,也自然與車主沒有關聯,換言之,車主對於小偷造成的這起事故,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反之,自己車輛的損失還需自己出錢維修,若是碰撞嚴重,就算報廢也只能“啞巴吃黃連”,再因車輛歸屬權進行賠償的話,還讓不讓人活了?

如果小偷偷車時因車輛性能,導致自己和路人死亡的,車主要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我是說如果,小偷是在偷盜車輛的過程中,因為車輛的性能和車主設定的防盜機關,導致的小偷和路人死亡的。那麼無疑車主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兩個被害者的經濟賠償,車主也跑不掉了,否則“過失致人死亡罪”有可能落到頭上。什麼年代了,還在偷車?在悟空問答上回答幾道問題,也能吃頓飽飯啊,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棟哥遊新疆


法海一粟認為,根據題目所給定的事實,本案中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可分為:1、本方,包括車主、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小偷的法定繼承人。2、對方,包括對方車主、對方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

1、本案中的權利主體。鑑於本次事故中死傷多人,包括偷車的小偷也死了。因此,在法律上,其權利主體包括:

(1)死者的近親屬。如果有人死亡的話,則他們的近親屬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屬於賠償權利主體。這裡的死者近親屬,也包括小偷的法定繼承人。其實,小偷的法定繼承人既是賠償權利主體(如果小偷不是全部責任的話),也是賠償義務主體(如果小偷承擔事故責任的話)。

(2)傷者本人。

2、本案中的賠償義務主體,即法律責任主體。鑑於題目約定的基本事實是,小偷盜竊後在開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多人死傷的事故,因此,其法律責任主體包括:

(1)本方及對方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這是因為,無論本方車輛是否承擔事故責任,依法都屬於賠償義務主體,不過是賠償的額度有多有少。

(2)對方車輛的車主。無論對方車輛是否承擔事故責任,其車主都應當成為本案被告,區別在於,如果有責任,其承擔的賠償責任就大一些,如果無責任,則將車主列為被告的目的是為了將其保險公司列為被告。

本方車主不是被告。因為,涉案車輛系被盜車輛。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此時,應當由盜竊者承擔責任。除非車主對此存在過錯。

(3)小偷的法定繼承人。如果小偷在事故中承擔責任的話,則其法定繼承人應當成為本案被告,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不知道我們的好朋友為什麼這麼恨小偷,不是小偷兒上人家偷魚被電死了,再不就是小偷到人家屋裡偷東西被發現跳樓摔死了。反正有關小偷的事情不斷的被提出來,死了怎麼辦?到底陪不陪。其實我可以肯定的講,面對著行兇作惡的盜竊分子。無論他們造成什麼樣的後果都得自行承擔,無論他們出現了什麼意外,都是自己必然的結果和被害者又有什麼關係?大家一定不要聯想他來了我的家發生了意外的話,我就得承擔責任。現在我們國家的法律也弘揚正能量,也是向著那些與邪惡現象作鬥爭的見義勇為的人。前幾天的新聞報告不還介紹說一個保安在鄰居家的女孩兒受到性騷擾的時候上去一飛腳,造成人家重傷。最後竟然被這個性騷擾的人報警抓進了監獄,最後在弘揚正能量的主旋律下,這個男孩兒被保釋出來,最後在法院的公正宣判下獲得正當防衛無過錯。這讓我們看出了我們國家的法律還是公正嚴明的,還是對那些敢於伸張正義,見義勇為的人加以保護的。所以我說我們面對著小偷的盜竊,我們如果置之不管的話,那麼社會風氣將會是怎麼樣呢?這次小偷偷了人家的車,倉皇的逃到公路上的時候竟然創死了人還創傷了很多人,造成這樣的後果,必然是要受到公安機關的是這公正審判。而且這件事情與車主沒有任何關係,人家的車被偷完全是被害者,我想公正的力量是會站在這個人的旁邊。最終小偷兒自己的死以及造成人員的傷亡,這都是他造成的,與這個丟車的人沒有任何關係,所以說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伊春美食美客


交通事故死傷,侵權者應該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侵權損害賠償的一般標準是,侵權者要有侵權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係、過錯。特殊的侵權,承擔無過錯侵權賠償責任,但是不包括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侵權的賠償,應該先判斷誰有過錯。

很顯然,被盜車輛肇事,車主並無任何意思表示,沒有任何故意或者過失。因此,侵權損害賠償應該由小偷承擔,車主不承擔侵權責任。

小偷死了,應該以小偷的遺產進行賠償。

《侵權責任法》第52條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法律規定很明確,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也規定了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3、車輛損失誰來賠償

車輛損失也應由盜搶者賠償。但是,盜搶者常常沒有償還能力。不足以賠償車輛損失。如果車輛上了盜搶險,保險車輛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以及在此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賠償之後,保險公司可以向盜搶者追償。

但是如果沒有盜搶險,車主只能向盜搶者主張賠償。盜搶者的經濟能力不足以賠償,或者盜搶者死亡,遺產不足以賠償,那麼只能自認倒黴。


與同法律


根據問題所述情況,小偷有可能涉嫌盜竊罪及交通肇事罪,但是因為其已經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所以對其刑事追責也就不存在。

當然,刑事責任問題因主體死亡不存在,但是民事賠償責任並不當然不用承擔,還是有可能存在。

1、保險賠償。

因為小偷屬於盜竊車輛並造成交通事故,車主不不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是否需要承擔理賠?根據法律規定以及大多數的法院判決來看,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商業險部分不予賠償。並且根據規定,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肇事者追償。

2、肇事者遺產賠償。

這種情況,雖然不太可能存在。因為既然行為人都需要實施盜竊行為,估計也沒有什麼財產可以用來清償債務。但是,若小偷有留下遺產,該遺產是應當用於清償其債務。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話,也應當繼承其債務,但債務範圍以繼承的遺產為限。


葉律師


民事責任有點複雜,說說我的看法,供參考:

1、車主無責。因為車主沒有過錯。

進一步拷問:車主沒有買交強險呢?我認為仍然無責,因為車被開走並沒有得到允許或默許,而是相反,車主是反對的!

2、傷者的權利保護,盜賊的遺產是首選,然後是交強險理賠,我個人主張追追第三者保險,談不攏就去法院起訴,據理力爭!理由是:保險關係是建立在車輛上的,一方面是保護車主利益,同時也是為了保護受害人的利益,保險關係的設立就是為了分散風險。何況,保險公司理賠後還可以向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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