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4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大渡口区结合实际,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制定了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干货政策。

一、优化政务服务

1.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一季度新开工项目实行前期手续承诺制,落实重点项目“一项目一专人”服务,最大程度简化手续办理,加快项目推进。

2.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建立“一对一”用工服务机制,疫情期间,充分运用大渡口就业APP和就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帮助企业招工;疫情结束后,每周组织用工招聘会;必要时,对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

二、减轻企业负担

3.减免经营租金。疫情期间,对承租区属国有公司管理运营的楼宇、工业厂房、职工公寓、门面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租金。引导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商城、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对中小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普降租金率达到10%以上的,以当月所缴纳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区级留存为基数,按照普降租金率比例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个月。

三、加大资金支持

4.用好区级金融政策。统筹4亿元产业基金、创新创业种子基金和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500万元区级防疫物资保供资金池,用于生产企业应急性资金周转。

四、帮助稳定生产经营

5.加大企业科研奖励。对科技型企业成功申报市级新冠肺炎防治科技攻关项目的,区财政给予等额项目经费配套,每家企业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科技型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开发的产品和提供技术服务等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的,经审核,按照产品(服务)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取得重大突破的,实施一事一议,单独给予奖励。

6.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疫情防控指导服务,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用工需求等问题,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支持企业满负荷扩能生产。支持工程建设单位在保障安全和落实环保要求的条件下,适当延长施工作业时间,抢回耽误工期,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实行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帮助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指导协调企业处理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带来的合同纠纷,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7.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支持辖区防疫医疗企业加快产品生产,拓展产品在全市、全国范围的应用,努力为疫情防控做出更大贡献。强化辖区企业间产能合作,引导辖区企业相互采购原料、产品和服务,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组织指导辖区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参加市级以上大型展会的适当给予参展经费支持。引导支持辖区企业采用“互联网+市场+服务”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和市场空间。用好区级各类宣传媒体,积极推介辖区企业优势产品和品牌。

8.适当延长招商引资合同履约期。与区政府或区属国有公司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创新创业合作协议或其他项目合作协议的企业,确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履约的,经审核后可适当延长考核期限。

9.区级相关部门及区属国有公司对2019年应兑现的涉企优惠政策,在2020年3月31日前全部兑现到位。对疫情期间做出突出社会贡献的企业,上述政策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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