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2月13日,淄川區發佈
  《淄川區畜禽養殖禁止養殖區劃定方案》
  日前,張店、博山、周村、臨淄、桓臺等
  多個區縣相繼發佈通知
  明確畜禽養殖禁養區範圍
  這些區域禁止畜禽養殖
  你家在這範圍嗎?

張店區

  2月15日

張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

關於公佈張店區畜禽養殖禁養區的通知

  ↓↓↓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博山區

  2月14日

博山區政府網站發佈關於印發

《淄博市博山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

  ↓↓↓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周村區

  日前

周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

關於公佈周村區畜禽養殖禁養區的通知

  ↓↓↓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現將畜禽禁止養殖區區域範圍調整公佈如下:

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區域

  (一)楊古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東至3#取水井東側45米處道路,南至5#取水井南側50米處道路,西至2#取水井西側50米處道路,北至3#取水井北側130米處道路範圍內的區域,面積為0.09Km2。
  (二)寶山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以井群外圍井的外接多邊形為邊界,向東110米、向西至淄博市界、向南至淄博市界、向北100米範圍內的區域,面積為0.15Km2。
  (三)南閆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以開採井為圓心,半徑110米的圓形區域,面積為0.19Km2。

二、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

  (一)周村區建成區:北至恆星路,東至明陽路,南至米山路,西至西外環路(如圖標註),面積為19Km2。
  (二)鎮政府所在地:包括王村鎮政府所在地(面積為0.38Km2)、南郊鎮政府所在地(面積為0.43Km2)、周村經濟開發區政府所在地(面積為0.29Km2)。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

  上述區域,共有面積20.53km2,在指定範圍內不得新建畜禽養殖場(小區)。

臨淄區

  2月15日
  臨淄區政府網站發佈
  關於《臨淄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方案》
  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為了增強規範性文件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規範性文件質量,現將起草的《臨淄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進行公開,徵求各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公眾可以登錄臨淄區人民政府網站查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19日止。各單位和社會公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
  二、聯繫方式:臨淄區晏嬰路183號淄博市生態環境局臨淄分局。17605332063,15318979709。

淄博市臨淄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方案

畜禽養殖禁養區範圍

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的陸域範圍

  (1)劉徵水源地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的陸域範圍


  一級保護區:以劉徵水源地9號開採井為圓心,半徑284米範圍內的區域(北至省道S102,西至辛泰鐵路),面積為0.2km²;
  二級保護區:北至省道S102,東至省道S233與淄博、濰坊市界,南至淄博、濰坊市界,西至辛泰鐵路範圍內的區域(一級保護區除外),面積4.6km²。
  (2)永流水源地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範圍
  永流水源地1#井的一級保護區範圍為:以取水口為圓心,半徑30米的圓形區域,南側邊界至人行道,面積為0.0024km2。
  永流水源地2#、5#、7#、8#、9#、10#、11#、12#井群的一級保護區範圍為:以天齊淵供水公司院牆作為一級保護區四至邊界,面積為0.122km2。
  永流水源地3#、6#井的一級保護區範圍為:以外圍井的的外接多邊形為邊界,向外徑向距離為30米的多邊形區域,南側邊界至人行道,面積為0.0033km2。
  永流水源地4#井一級保護區範圍為:以取水口為圓心,半徑30米的圓形區域作為一級保護區邊界,南側邊界至人行道,東側邊界至人行道,面積為0.0014km2。
  (3)齊陵水源地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齊陵水源地1#、2#、4#井的一級保護區範圍為:以取水口為圓心,半徑為9m的圓型區域。面積共計0.0008km2。
  齊陵水源地3#井的一級保護區範圍為:3#井外圍院牆,尺寸為18m×18m。面積為0.0003km2。

  (4)坡子水源地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坡子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範圍為:以取水口為圓心,半徑30米的圓形區域,面積0.0035km2。

省級及國家級風景名勝區

  臨淄齊故城風景名勝區包括高陽故城、桐林田旺遺址、齊故城景區、田齊王陵景區、安平故城、公泉峪景區、金山景區、天堂寨景區,風景名勝區總面積73.7km²。區內一級保護區劃定為核心景區,核心景區總面積33.6km²。
  (1)高陽故城、桐林田旺遺址景區
  高陽故城、桐林田旺遺址景區,範圍為原遺址控制區,面積為1.2km²。其核心景區為高陽故城遺址範圍以及桐林田旺遺址中心分佈區域,面積為1.2km²。
  (2)齊故城景區
  齊故城景區範圍為:東到淄河,南到張皇路、濟青高速路緣石,北到東古城、西古村外200米,西到故城城牆西200米,面積為26.1km²。其核心景區包括中小城宮殿遺址部分、城牆遺址部分、排水道口、殉馬坑以及鑄錢冶鐵遺址部分,核心景區面積為17.9km²。
  (3)田齊王陵景區
  田齊王陵景區範圍:東到二王冢東側200米,西到淄河,南到臨淄區界,北到膠濟鐵路,面積為14.2km²。其核心景區包括二王冢、四王冢周圍區域,核心景區面積為0.9km²。


  (4)安平故城景區
  安平故城景區範圍:東到石槽村,南到張家莊村,北到皇城營西部鄉村路,西到燈籠村東部鄉村路路緣石,面積為1.0km²。其核心景區為安平故城遺址範圍,核心景區面積為1.0km²。
  (5)公泉峪景區
  公泉峪景區範圍為公泉峪、大虎山、蜂山一帶山區,面積為4.7km²。其核心景區包括公權書院、白龍廟亞聖祠、虎山以及蜂山公園等周圍區域,核心景區面積為3.5km²。
  (6)金山、天堂寨景區
  金山景區東到金邊路路緣石,西到園區路及興邊路路緣石,南到102省道路緣石,北到金黑路路緣石,面積為8.4km²。天堂寨景區東到總乾渠,西到興邊路路緣石及西南部山體270米等高線內,南至臨淄區界,北到坡子村北鄉村路路緣石,面積為12.8km²。
  金山、天堂寨景區核心景區包括金山道院周邊區域、天堂寨山及鳳凰山周邊區域,核心景區面積為9.1km2。

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1)臨淄區城市建成區。
  (2)齊都鎮、皇城鎮、朱臺鎮、敬仲鎮、鳳凰鎮、金山鎮、金嶺回族鎮鎮政府所在地及辛店街道、稷下街道、雪宮街道、齊陵街道、聞韶街道辦事處所在地。


  (3)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桓臺縣

  2月14日

桓臺縣政府網站發佈

桓臺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畜禽禁止養殖區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調水工程幹線及其設施保護區域。

  (1)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陸域範圍
  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包括桓臺縣第一水源地(周家)、桓臺縣第二水源地(逯家)的水源井(34眼),以34眼開採井為圓心,半徑30米的圓形區域,其中,11號開採井北至果裡大道;15號、16號開採井北至壽濟路;17號開採井南至黃河路;29號開採井南至壽濟路,東至連村路;30號開採井南至壽濟路。新城水庫內壩頂22.6米以下的區域。
  (2)二級保護區的陸域範圍
  新城水庫的引黃輸水明渠自入庫口上溯2100米至耿焦路兩側渠口範圍內區域。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禁止建設有汙染物排放的養殖場(注:畜禽糞便、養殖廢水、沼渣、沼液等經過無害化處理用作肥料還田,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不造成環境汙染的,不屬於排放汙染物)。
  (3)南水北調東線一期濟南至引黃濟青明渠段工程堤防背水側的護堤地邊線向外延伸至50米以內的區域;紅蓮湖(大寨溝)、引黃總乾渠、引黃南乾渠、引黃北乾渠、預備河、西豬龍河河道河岸線以外兩側50米區域。


2.風景名勝區禁養區:馬踏湖風景名勝區

3.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1)縣城建成區域。(2)鎮政府所在地,包括索鎮、唐山鎮、田莊鎮、新城鎮、馬橋鎮、荊家鎮、起鳳鎮、果裡鎮的行政機關所在地區域。

4.主要交通主幹道兩側50米範圍內區域劃定為禁養區。

  包括:205國道、壽濟路、張田路、濱博高速、濟青高鐵。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區域。

  桓臺縣畜禽禁養區劃定總數57個,其中飲用水水源井34眼、水庫1處、河流7條、風景名勝區1個、縣城建成區1個、鎮政府所在地8處、主要交通道路5條。

張店、博山、周村、臨淄…多地發佈通知,嚴格禁止這件事

  

新建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選址要求

  新建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選址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即:
  1.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500米以上;距離種畜禽場10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之間距離不少於500米;


  2.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
  3.距離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區域及公路、鐵路等主要交通幹線500米以上。
  來源:綜合淄博市各區縣政府網站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