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面對食品生產日期

新型冠狀病毒nCoV的出現,使口罩成了目前一個熱門話題,一罩難求!一個小口罩怎麼就這麼困難呢?因為大家忽略瞭解了它的生產、上市週期。生產一個口罩僅需要0.5秒,但是正規的醫用口罩在生產後,會採用環氧乙烷滅菌,這樣一來,口罩上會有環氧乙烷殘留。環氧乙烷本身是一種致癌物質,其殘留物不僅會刺激人體呼吸道,還會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因此,必須通過解析的方式,使殘留的環氧乙烷釋放,達到安全含量標準,經檢測合格後,才能出廠上市。而這個解析的過程則需要7天到半個月。

由此,自然想到了關於食品保質期的認識、想到了消費者對於購買產品新鮮日期的渴求、想到了各零售渠道對於收貨日期的苛求!

保質期的認識:產品的保質期是指產品的最佳食用期。產品的保質期由生產者提供,標註在限時使用的產品上。在保質期內,產品的生產企業對該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或明示擔保的質量條件負責,銷售者可以放心銷售這些產品,消費者可以安全使用。保質期不是識別食物等產品是否變質的唯一標準,可能由於存放方式,環境等變化,物質會過早變質。所以食物等儘量在保質期未到期就及時食用。開啟的食物類的保質期將會縮短,所以儘早使用完,避免產品質量發生變質。食品標籤上保質期的含義是指“在標籤上規定的條件下保證食品質量的日期,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仍然可能是可以食用的"。上述中“規定的條件”,一般指的是儲藏方法,如通風、乾燥、陰涼等,在保質期內食品完全適於出售和食用。對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如色、香、味沒有改變,仍可以食用。例如超過保質期的啤酒如沒有出現失光、混濁沉澱、異味等,還可以飲用。

消費者對於購買所謂“新鮮”日期的渴求:在這個產品結構豐富的時代,對於購買商商品,消費者就有了更多的選擇,有選擇當然就有了相互比較優劣,其中產品的生產日期“新鮮”度,也成了消費者購買商品一個重要和直觀的比較內容了,恨不得購買的就是當天剛生產出來就到手的產品。只是為了自己良好感覺的這種感性選擇,恰恰是忽略了這個產品生產、流通、上市的環節、時間問題,缺乏理性的認知。不同類型、工藝的產品,都有著不同的保質期,一個產品從生產到擺上零售終端,可能會經歷或多或少不同的環節,在生產過程中,這個產品生產工藝所需要使用的原料,都是按照配比設定好的,不管是生產出來第1天的產品還是生產出來第365天產品,他們包裝後所含有的內容,其實都是一樣的,有什麼區別?出廠檢驗是食品生產企業必須的工序,所生產的食品必須經過出廠檢驗,並且檢驗合格後才能銷售。產品生產放置、檢驗、運輸、流通等,這些都需要時間,我們應該科學的對待並認識這個需要的時間,而不是一味的就追求“新鮮”就是好的。正是因為消費者有這種需求的癖好,很多不規範工廠,產品生產出來後,等發貨出廠才打日期,甚至是提前打還未到來的日期,也是時有發生。有些“著急”出廠的不規範產品,如果有品質問題,可能也是過了一段時間才會體現出來的,比如滅菌不合格、發酵溢出、鼓包脹袋等,那前期沒有體現出來問題的時間裡,你購買食用了這個“新鮮”產品,是否不知不覺做了一次小白鼠的感覺。所以我覺得購買過了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保質期時間的產品,應該會更安全一些,也主觀感性方面能夠接受的狀態。產品經過了時間的最好檢驗、經過了前期購買者的食用檢驗,依然能夠出現在眼前銷售,不是更具有說服力麼?其實不管是在過求、還是過需的時代,我們做好能夠保持理性面對的心態,科學合理的去認知,才不會出現聽說雙黃連可以治病毒,就把獸用雙黃連都一搶而空的局面,才不會出現購買商品,不管他保質期是多久,我只要買最“新鮮”日期的畸形認知。

各零售渠道對於收貨日期的苛求:在很多年前,可能沒有這麼個要求,產品在保質期內就可以收貨上架銷售,隨著買方賣方的博弈傾斜,亦或是競爭需要,逐步演變為對於進貨日期的苛求,要求到貨日期在產品保質期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再到二分之一等等。這種要求的背後,一方面應該是各零售場要對消費者展示,我們的生意非常好的,因為你們看看,我們銷售的產品都是日期很新鮮的;另一方面,也是各零售場對於消費者的迎合,你們覺得產品日期“新鮮”才好,那我就盡最大力量滿足你們,你們才願意到我這裡消費。對於消費者這種不理性的消費意識認知,不是去引導糾正,或是覺得不是靠自己可以改變的,或是覺得這也是無奈,只能去苛求商品供應、生產的上游環節。就如為什麼會有人販賣野生動物,一而再再而三的?因為有人有要吃的需求,那麼販賣的人就去迎合他的需求,不去管什麼需求合不合理,或者認為我不幹,總有人會去幹的。蒙著眼睛,種因結果,總有一日,給你的不是收穫,是“收禍”。

我想,我們缺少對錯誤認知說“不”的勇氣,因為那樣會影響到自己。但是長此以往,終究誰也逃不開這個錯誤認知帶來的錯誤!改變從現在開始,理性認知,並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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