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保险公司开发有关新冠肺炎单一责任保险产品的通知,你怎么看?

何兴才


这是对客户长久利益的保护和负责,这说明了我们的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

原因如下:

第一:因为新冠肺炎病人有两种:

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人和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上报名单的病人,国家全部负责一切医疗费用。

老百姓买保险公司开发的单一新冠肺炎责任保险产品,没有必要,浪费钱,多此一举。

第二:银保监会于2020年1月26号下发文件,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在原来百万医疗保险和重疾保险扩展理赔责任和范围,简化理赔手续。

于是各家保险公司都表态,原来百万医疗保险如果客户患新冠肺炎确诊

取消30天等待期,有专人负责对新冠肺炎病人理赔服务。

原来重疾保险只要确诊就赔保额25%身故在赔保额100%实际多赔了保额的25%

但是,原来的百万医疗保险只要有病住院就赔,不论什么病。

第三:因为新冠肺炎是短期行为,客户需要医疗保险是无论什么病都能报销的保险产品。

所以,保险公司开发单一新冠肺炎产品,不能解决老百姓看病花不起钱的问题,如果保险公司开发这样短期保险产品,老百姓买了,患其它病不赔,老百姓就会对保险公司就会失去信任,反而影响保险的普及和发展。

第四:从专业的角度来说,政府部门不断宣传保险,大大提高百姓对保险的认知度。

如果保险公司单一开发新冠肺炎产品,也会有营销员借此炒作,夸大新冠肺炎病毒🦠严重性,强行推销说都买了,已经达到多少数额和比例,不买后悔怎样……

这样也会造成百姓对新冠肺炎病毒的恐慌和误解。同时降低百姓对保险认知度。





保险经纪人崔永辉


禁止保险公司开发新冠肺炎单一责任,我觉还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防止道德风险,不为防疫填乱。


1、没有相关病毒感染的历史数据,具有大面积赔偿的风险。


保险产品的定价是需要有数据支撑的,目前没有历史数据支撑,保险公司的定价具有盲目性,一旦发生大面积赔偿,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2、容易引起逆选择的道德风险。


客户问我有没有确诊感染就可以赔付50万的产品,我说没有,如果有我就会买,然后故意去感染。毕竟感染后的死亡率还是很低的,面对博取几十万上百万的机会,我相信会有一些人会冒险尝试。这样不但起不到稳定社会,甚至还会为抗议造成麻烦。


3、不符合保险意义与功用


保险的意义在于转嫁风险,降低损失,如果没有这样的保险利益存在,那么很容易将保险演变成赌博。就这次肺炎来说,医疗费用国家兜底了,个人也并没有太大的损失。至于死亡赔偿,已经买了寿险的人是可以赔偿的,很多保险公司也拓展了身故的责任、甚至确诊赔偿的责任。


实际上监管部门也没有叫停这类产品拓展的身故责任,逆选择付出的保费成本、个人的代价成本也是巨大的,基本可以降低逆选择的风险。


所以,我比较支持监管部门的做法,无论是否有这次疫情都是应该做保险规划的,而不是但针对这次疫情做规划。


侯会军


这是监管明确的指导方向,对行业,对民众都是好事情,现在很多保险产品都已经把新冠责任扩展进原有保障了,完全没有必要开发单一新冠责任的产品,一是避免销售人员借疫情炒作,二是短期的疫情没有必要用长期的保险做对冲。



保险公司作为社会保障,不能后知后觉者,重大疫情早就应该被列入保险事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