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鼎盛时期有多少个朝廷命官?朝廷命官最低是什么级别?

山青水秀人家


朝廷命官一词最早出于《三国演义》,并在同时期的小说《水浒传》里也有借鉴。由于现代影视剧的传播,似乎但凡做个官都会被冠名朝廷命官,其实这个借鉴存在明显错误。我国古代的官和吏存在明显区别,且官员的品级没到一定级别并不适合用“命官”称呼。就当今学界对此称呼的定义来看,若非副省级以上的官员是够不到这个称呼的。

朝廷命官的指意

在《三国演义》第二回《张翼德怒鞭督邮 何国舅谋诛宦竖》中写到“他是朝廷命官,岂可擅杀?”这里说的擅杀对象正是西凉董卓,董卓因怠慢了刘备,张飞欲杀之,这才有了刘备和关羽劝阻的这句话。董卓当时的身份为河东太守,太守乃秦汉时期郡守一级官员,汉景帝时更名太守,在郡县两级行政管理体制下,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这个官称和两级行政管理体制沿袭数代。当然,在东汉末年,汉制下的州由监察区演变为行政区,随之而来的则是以州牧统领一地方军政,这个州牧比太守的权力更大,太守管民政,不涉军事,而州牧开始涉及地方军事。至南北朝时,以州分郡的潮流不可逆转,导致郡的辖境缩小,郡守权被州刺史所夺,但从行政管理区域来看,州与郡区别不大,至隋朝逐渐统一使用州来取代郡的称呼,刺史也彻底取代郡守,且有知州之称。到了唐朝,又于地方设府代州,知州的称呼也变成了知府,并收回军事权力,只管民政。
(董卓插画)


知府发展到宋代开始涉及军事,这主要是由于宋朝的军事制度导致,由于宋朝的边境常年处于游牧民族侵扰之下,而宋朝中央禁军与地方厢军的战斗力强弱分化太过严重,于是中央朝廷便对边境知府下放军事权力,以便地方边境的防卫。至元朝,行省制度诞生,元朝廷废府设路,路的最高行政长官为“达鲁花赤”。明朝驱除鞑虏之后,恢复宋制,改官名为知府,但元朝所创立的行省制度被明沿用,于是这个府不再是中央朝廷之下行政级别,在它之上还有了省一级督抚(明初称布政使),清朝在行政管理上几乎也沿用了明制,实行了省、府、县三级管理制度。
(东汉河东郡)


“河东郡,秦置。莽曰兆阳。有根仓、湿仓。户二十三万六千八百九十六,口九十六万二千九百一十二,县二十四。”——《后汉书.郡国志第十九.郡国一》

而就《三国演义》中对董卓称呼来看,当时的河东郡下辖二十四个县,如果将董卓的河东太守等同于清朝的知府级别并不恰当。明朝时将府分为三等,除京府府尹为正三品外,纳粮20万石以上为上府,上府知府居从三品;20万石以下为中府,中府知府居正四品;10万石以下为下府,下府知府居从四品,明朝全国150多个府,居上府者不及四分之一,也就是不到四十位。回到东汉河东郡,当时辖区二十四县,人口接近百万,以东汉的人口规模来看,河东郡为大郡,放在明朝也顶最少两个府,涵盖今天山西省三分之一的领土,因此董卓的级别如果在清朝应当要比知府高,但又比巡抚低。

如果放到今天,一个省除了省会城市一把手能进常委,那么再挑选一位地市级干部进常委,董卓是不二人选。所以如果要给朝廷命官做一个定义,下限应当是市委书记兼省常委,级别上则为副省级,放在清朝最低也是个从三品的官员,并不是有了品级就能称为朝廷命官。

清朝的朝廷命官

清朝的官制教汉人王朝复杂,在诸多环节不仅有满汉之分,还有宗室觉罗、功臣爵位与行政体系之分,且常有虚衔兼任。

清朝官员分文武两大系统,文武之中又有京官与外官的区别。京官文职首屈一指的则是虚衔三公,即太师、太保、太傅,基本上都用于追封给死去的功勋大臣或皇室贵胄。另有我们熟悉的“大学士”,即清初的“四殿二阁”,乾隆时调整定制的“三殿三阁”——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体仁阁大学士,皆属正一品,这些大学士在雍正之前代表着实际权力。顺治入关后,将皇太极时的中枢内三院更名为内阁,但仅仅三年之后又复名内三院。康熙九年(1670年)恢复内阁,以大学士组阁,此时的内阁虽然没有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这般重要,但掌握了国家行政策令的票拟权,所以入组内阁的大学士是有实权的。但随着康熙南书房、雍正军机处的组建,内阁作用降低,大学士虽是满清重臣居之,但无实权,成为殊荣的象征,后来多被用以国之柱石的加衔。



京官正一品武官有两名,一为领侍卫内大臣,这个掌握着宫廷大内的禁卫军,是宫内安保的核心大臣,只能由满人担任,而且几乎都是领班军机大臣兼任。二为掌銮仪卫事大臣,这个是掌管皇帝銮驾的部门首长,顺治时规定由领侍卫内大臣或内大臣拣选补授,光绪中期才改由王、公及满洲、蒙古文武大臣内挑选,几乎也没有汉人担任。所以京官正一品文武大臣几乎都是死人追授、活人兼授,可以暂时不算作朝廷命官的人数。比如乾隆时的和珅,做领班军机大臣时,授文华殿大学士,兼领侍卫内大臣,文武正一品京职兼居一身。


(和珅剧照)

正一品中的文职外官并无定职,清朝省直总督就是我们所说的封疆大吏,往往省直总督的人选都是朝廷内的重要大臣,在出京之时也就会兼授大学士、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协办大学士等虚衔,因此我们说正一品的文职外官通常就是指加大学士衔的外派总督。同理,加三少、太子三太、协办大学士、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的外派总督通通是从一品文职外官,加此衔的京官则为从一品文职京官。如李鸿章平定捻军后授任湖广总督,加授了协办大学士和太子太保衔,从正二品爬上了从一品。正一品中的武职外官有伊犁将军与绥远将军两名,伊犁将军为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正式成立,意在管理新疆地区,由满人、蒙古人出任;绥远将军是为了加强西北边防而设立,乾隆四年建成将军府,以满人、蒙古人出任。同样用于管理边疆地区的还有驻藏办事大臣,此官职无定制,在外派过程中一般加授尚书衔,品阶为从一品。



“侍卫处设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各六人。”——《清史稿.职官志》

从一品京官文职如上文所述,武职则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即俗称的九门提督,此职位虽在品阶上比不上领侍卫内大臣,但掌管的禁军防卫更多,是京城宿卫的首长。同样官居从一品的还有内大臣,这是宫廷大内的直接领导者,配合领侍卫内大臣完成宫廷大内的安保工作,共设6人。


(紫禁城大内平面图)

武职外官则分为驻防将军、都统和提督,这个驻防将军是清朝分派八旗兵驻守各省而产生的官职,清朝全国共设驻防将军14人,分别驻守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城、江宁、福州、杭州、荆州、西安、宁夏、伊犁、成都、广州、乌里雅苏台。将军为旗兵最高长官,凡与总督同驻一省,如会同奏事,以将军领衔,实权虽不及总督,但地位高于总督。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五地为将军辖区,与省并列,规格上更高。与此同时,又设八旗都统,与将军府交错,成为旗的最高长官,主掌一旗之户口、生产、教养和训练。而提督全称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这里的官兵指各省绿营军,是为各省绿营军的最高长官。若以职能分,提督可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清朝在各地常规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广东水师、长江水师),其中台湾总兵或台湾镇所辖军队通常属于福建陆路提督与福建水师提督管辖。
(将军府划分)

至正二品,京职文官有太子三少,通常用于官员加授,另有内务府总管,但此职位专涉皇室事务,与行政体系有所区别,暂不讨论。文职外官在名义上以各地总督为主,但往往做到总督了就加授很多高于本品阶的虚衔,惯例是兼右都御史,加兵部尚书衔,皆为从一品,但若统计人数,清设东三省、直隶、两江、两广、闽浙、湖广、陕甘、四川、云贵九大地方总督,另有漕运总督、河道总督亦为正二品,其中漕运总督至乾隆十八年降低规格,视为巡抚一级;河道总督有江南、山东、直隶三处;此两种总督在嘉庆之前亦加授兵部尚书衔,嘉庆之后是否加衔由地方总督定夺。
(总督划分)


正二品武职京官有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清朝的皇家禁卫军主要由亲军营、护军营、前锋营、神机营及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前锋、骁骑三营等组成,其中的前锋营设统领两人,护军营统领两人,即上述的两类正二品武职。而銮仪使的前身是顺治元年承袭明朝的“锦衣卫”制度,后更名銮仪卫,前文的掌銮仪卫事大臣就是这个机构的长官,其下设銮仪使三人,满人两席、汉人一席。正二品武职外官则有副都统、总兵,其中副都统为都统之下设官职,总兵为提督下设官职,一般都设两人。而对于青海地区设立的西宁办事大臣常以副都统衔授任,所以也称副都统西宁办事大臣,亦是正二品。从二品文职京官包括各部院左右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文职外官包括各省巡抚和布政使,相当于各省省长。武职京官常指散秩大臣,即皇帝侍卫处的内大臣,是上文讲的定额6名内大臣之外享有的品阶;武职外官常指副将,即副总兵。
(一等侍卫)


正三品文职京官如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外官有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武职京官有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冠军使、王府长史,这些皆有定额,如一等侍卫定额为60人;武职外官有城守尉、参将、指挥使。从三品文职京官有光禄寺卿、太仆寺卿;文职外官有都转盐运使司运使。武职京官有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武职外官有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在这些官职品阶之外,还有爵位品级,我们所说的超品就是于乾隆十六年形成的定制,规定功臣爵位中的公、侯、伯属于超品,如阿桂的一等英勇公,曾国藩的一等毅勇侯等;其下的子爵为正一品、男爵为正二品、轻车都尉为正三品。此外,宗室觉罗中的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皆属超品;镇国将军视同一品武官、辅国将军视同二品武官、奉国将军视同三品武官。

综上看来,如果以从三品之上算作清朝的朝廷命官,那么规模并不大,官员定额如同金字塔一般,越是高级别人数越少,由于正一品往往都是虚授头衔,所以真正的军政长官都处于从一品至从三品之间,且相互兼任的情况较多,如乾隆中期以后,四川总督兼四川巡抚、云贵总督兼云南巡抚等,所以粗略计算,清朝的朝廷命官加上宗室觉罗的爵位,即使在鼎盛时期,算上离退休老干部也应该就几百人。


棍哥观史


这个问题其实问的比较笼统。
如果要说朝廷命官,上到中央行政机构,如内阁、军机处、六部,下到知县、地方主簿(正九品)、仓大吏、吏目、巡检、道府大使(从九品)都是朝廷命官。
你要说这个人数有多少,那真的是没办法统计,如果我们按照一个县来看,从知县算起,按照有品级的都算是朝廷命官来看,这个规模就不小了,总归是有几十人,而全国有多少个县,这样一看,光是这点人头,就有将近万人的规模,而清代官员由中央到地方,分为省、府、县三级。
这样一来带有品级的朝廷官员数量会一下子上升到很高的一个层次,数量几万不等。
但根据问题所处的时代环境来看,溥仪退位之前。
我们也知道溥仪历史上曾三次退位。
第一次就是辛亥革命以后。
其实就在溥仪宣布退位之前,全国已经有15个省市分别宣布了独立,而清代一共有多少个省呢,按照1895年以后设定来看,分为内地18个省,分别为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外加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台湾。
全国超过一半的省份基本上都已经独立,按照独立以后的省份官员都不在清政府的管辖之下来看,除了朝廷中枢机构的官员以外,全国地方官机构就只剩下了5个。
第二次宣布退位是张勋复辟。
这一次溥仪上位也仅仅只有12天,因此根本建立不起对全国的统治,因此在张勋复辟以后,除了清廷的一班遗老遗少百十来人以外,溥仪在张勋复辟以后下令:
封赠黎元洪为一等公,任命张勋、王士珍、陈宝琛、梁敦彦等为内阁议政大臣,万绳式、胡嗣瑗为内阁阁丞,梁敦彦、王士珍、张镇芳、雷震春、萨镇冰、朱家宝、詹天佑、沈曾植、劳乃宣、李盛铎、贡桑诺尔布为外务、参谋、度支、陆军、海军、民政、邮船、传、学、法、农工商、理藩等部大臣,徐世昌、康有为为弼德院正副院长,还任命了各部尚书和督抚。
第三次就是伪满洲国时期。
这一次退位就有些不耻了,算起来溥仪也有汉奸的嫌疑,但他本人基本上是被胁迫。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满清时期的遗老遗少,还有一部分铁杆汉奸。
这一时期,伪满洲国官员设置基本上参照了西方制度,除了皇帝本人以外,其直辖的机构为宫内府 - 尚书府 - 参议府 - 侍从武官处 - 军事咨议院 - 祭祀府
隶属于国家的机构为国务院 - 法院 - 立法院 - 监察院;此外还有军队、警察部队机构。
虽然各个机构总长都是中国人(汉奸),但权力都在次长(日本人)手中,皇帝没有实权。

漫步史书


清朝的官制分为九品十八级每品分正从两级,清代定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官员任命由军机处简选,最后由皇帝朱笔圈定,所以清朝九品十八级官员都可以称作“朝廷命官”。但是晚清太平天国运动统治危机影响到了中央集权,司、道以下官职都由督府奏定,宣统三年军机处撤销成立责任内阁。题主问的朝廷命官问的应该是问的是朝廷的重要官员吧


唠叨宝典


从满清朝廷的顶层,到八九品的底层官员,最少也得几千人吧?具体情况和数字?还真的不知道。关键是基层官员除了本县县志会有记录以外,根本就没有别的记录。这么大的国家,有官身的人本来就不多。由于在封建帝王时期,皇权是不下乡的。一个县里有官员身份的人,本来就是屈指可数的。但是,国家太大了!所以需要大量官员参与国家的日常管理运作。要不然?也不会每隔几年就要有一次大考了。还有就是举人做官了,不过这些人?最多也就从就是从,从九品芝麻官开始仕途的。要比科举考试出来的人出身低,而且还没有多大的机会再仕途上一路顺风地走下去。这个在仕途上叫,杂途出身。他当中最大的代表人物,就要数左宗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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