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鼎盛時期有多少個朝廷命官?朝廷命官最低是什麼級別?

山青水秀人家


朝廷命官一詞最早出於《三國演義》,並在同時期的小說《水滸傳》裡也有借鑑。由於現代影視劇的傳播,似乎但凡做個官都會被冠名朝廷命官,其實這個借鑑存在明顯錯誤。我國古代的官和吏存在明顯區別,且官員的品級沒到一定級別並不適合用“命官”稱呼。就當今學界對此稱呼的定義來看,若非副省級以上的官員是夠不到這個稱呼的。

朝廷命官的指意

在《三國演義》第二回《張翼德怒鞭督郵 何國舅謀誅宦豎》中寫到“他是朝廷命官,豈可擅殺?”這裡說的擅殺對象正是西涼董卓,董卓因怠慢了劉備,張飛欲殺之,這才有了劉備和關羽勸阻的這句話。董卓當時的身份為河東太守,太守乃秦漢時期郡守一級官員,漢景帝時更名太守,在郡縣兩級行政管理體制下,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這個官稱和兩級行政管理體制沿襲數代。當然,在東漢末年,漢制下的州由監察區演變為行政區,隨之而來的則是以州牧統領一地方軍政,這個州牧比太守的權力更大,太守管民政,不涉軍事,而州牧開始涉及地方軍事。至南北朝時,以州分郡的潮流不可逆轉,導致郡的轄境縮小,郡守權被州刺史所奪,但從行政管理區域來看,州與郡區別不大,至隋朝逐漸統一使用州來取代郡的稱呼,刺史也徹底取代郡守,且有知州之稱。到了唐朝,又於地方設府代州,知州的稱呼也變成了知府,並收回軍事權力,只管民政。
(董卓插畫)


知府發展到宋代開始涉及軍事,這主要是由於宋朝的軍事制度導致,由於宋朝的邊境常年處於遊牧民族侵擾之下,而宋朝中央禁軍與地方廂軍的戰鬥力強弱分化太過嚴重,於是中央朝廷便對邊境知府下放軍事權力,以便地方邊境的防衛。至元朝,行省制度誕生,元朝廷廢府設路,路的最高行政長官為“達魯花赤”。明朝驅除韃虜之後,恢復宋制,改官名為知府,但元朝所創立的行省制度被明沿用,於是這個府不再是中央朝廷之下行政級別,在它之上還有了省一級督撫(明初稱布政使),清朝在行政管理上幾乎也沿用了明制,實行了省、府、縣三級管理制度。
(東漢河東郡)


“河東郡,秦置。莽曰兆陽。有根倉、溼倉。戶二十三萬六千八百九十六,口九十六萬二千九百一十二,縣二十四。”——《後漢書.郡國志第十九.郡國一》

而就《三國演義》中對董卓稱呼來看,當時的河東郡下轄二十四個縣,如果將董卓的河東太守等同於清朝的知府級別並不恰當。明朝時將府分為三等,除京府府尹為正三品外,納糧20萬石以上為上府,上府知府居從三品;20萬石以下為中府,中府知府居正四品;10萬石以下為下府,下府知府居從四品,明朝全國150多個府,居上府者不及四分之一,也就是不到四十位。回到東漢河東郡,當時轄區二十四縣,人口接近百萬,以東漢的人口規模來看,河東郡為大郡,放在明朝也頂最少兩個府,涵蓋今天山西省三分之一的領土,因此董卓的級別如果在清朝應當要比知府高,但又比巡撫低。

如果放到今天,一個省除了省會城市一把手能進常委,那麼再挑選一位地市級幹部進常委,董卓是不二人選。所以如果要給朝廷命官做一個定義,下限應當是市委書記兼省常委,級別上則為副省級,放在清朝最低也是個從三品的官員,並不是有了品級就能稱為朝廷命官。

清朝的朝廷命官

清朝的官制教漢人王朝複雜,在諸多環節不僅有滿漢之分,還有宗室覺羅、功臣爵位與行政體系之分,且常有虛銜兼任。

清朝官員分文武兩大系統,文武之中又有京官與外官的區別。京官文職首屈一指的則是虛銜三公,即太師、太保、太傅,基本上都用於追封給死去的功勳大臣或皇室貴胄。另有我們熟悉的“大學士”,即清初的“四殿二閣”,乾隆時調整定製的“三殿三閣”——保和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體仁閣大學士,皆屬正一品,這些大學士在雍正之前代表著實際權力。順治入關後,將皇太極時的中樞內三院更名為內閣,但僅僅三年之後又複名內三院。康熙九年(1670年)恢復內閣,以大學士組閣,此時的內閣雖然沒有清初“議政王大臣會議”這般重要,但掌握了國家行政策令的票擬權,所以入組內閣的大學士是有實權的。但隨著康熙南書房、雍正軍機處的組建,內閣作用降低,大學士雖是滿清重臣居之,但無實權,成為殊榮的象徵,後來多被用以國之柱石的加銜。



京官正一品武官有兩名,一為領侍衛內大臣,這個掌握著宮廷大內的禁衛軍,是宮內安保的核心大臣,只能由滿人擔任,而且幾乎都是領班軍機大臣兼任。二為掌鑾儀衛事大臣,這個是掌管皇帝鑾駕的部門首長,順治時規定由領侍衛內大臣或內大臣揀選補授,光緒中期才改由王、公及滿洲、蒙古文武大臣內挑選,幾乎也沒有漢人擔任。所以京官正一品文武大臣幾乎都是死人追授、活人兼授,可以暫時不算作朝廷命官的人數。比如乾隆時的和珅,做領班軍機大臣時,授文華殿大學士,兼領侍衛內大臣,文武正一品京職兼居一身。


(和珅劇照)

正一品中的文職外官並無定職,清朝省直總督就是我們所說的封疆大吏,往往省直總督的人選都是朝廷內的重要大臣,在出京之時也就會兼授大學士、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協辦大學士等虛銜,因此我們說正一品的文職外官通常就是指加大學士銜的外派總督。同理,加三少、太子三太、協辦大學士、部院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的外派總督通通是從一品文職外官,加此銜的京官則為從一品文職京官。如李鴻章平定捻軍後授任湖廣總督,加授了協辦大學士和太子太保銜,從正二品爬上了從一品。正一品中的武職外官有伊犁將軍與綏遠將軍兩名,伊犁將軍為平定大小和卓叛亂後,於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正式成立,意在管理新疆地區,由滿人、蒙古人出任;綏遠將軍是為了加強西北邊防而設立,乾隆四年建成將軍府,以滿人、蒙古人出任。同樣用於管理邊疆地區的還有駐藏辦事大臣,此官職無定製,在外派過程中一般加授尚書銜,品階為從一品。



“侍衛處設領侍衛內大臣,正一品;內大臣,從一品,各六人。”——《清史稿.職官志》

從一品京官文職如上文所述,武職則為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即俗稱的九門提督,此職位雖在品階上比不上領侍衛內大臣,但掌管的禁軍防衛更多,是京城宿衛的首長。同樣官居從一品的還有內大臣,這是宮廷大內的直接領導者,配合領侍衛內大臣完成宮廷大內的安保工作,共設6人。


(紫禁城大內平面圖)

武職外官則分為駐防將軍、都統和提督,這個駐防將軍是清朝分派八旗兵駐守各省而產生的官職,清朝全國共設駐防將軍14人,分別駐守盛京、吉林、黑龍江、綏遠城、江寧、福州、杭州、荊州、西安、寧夏、伊犁、成都、廣州、烏里雅蘇臺。將軍為旗兵最高長官,凡與總督同駐一省,如會同奏事,以將軍領銜,實權雖不及總督,但地位高於總督。盛京、吉林、黑龍江、伊犁、烏里雅蘇臺五地為將軍轄區,與省並列,規格上更高。與此同時,又設八旗都統,與將軍府交錯,成為旗的最高長官,主掌一旗之戶口、生產、教養和訓練。而提督全稱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這裡的官兵指各省綠營軍,是為各省綠營軍的最高長官。若以職能分,提督可分為陸路提督與水師提督,清朝在各地常規設置12名陸路提督,3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廣東水師、長江水師),其中臺灣總兵或臺灣鎮所轄軍隊通常屬於福建陸路提督與福建水師提督管轄。
(將軍府劃分)

至正二品,京職文官有太子三少,通常用於官員加授,另有內務府總管,但此職位專涉皇室事務,與行政體系有所區別,暫不討論。文職外官在名義上以各地總督為主,但往往做到總督了就加授很多高於本品階的虛銜,慣例是兼右都御史,加兵部尚書銜,皆為從一品,但若統計人數,清設東三省、直隸、兩江、兩廣、閩浙、湖廣、陝甘、四川、雲貴九大地方總督,另有漕運總督、河道總督亦為正二品,其中漕運總督至乾隆十八年降低規格,視為巡撫一級;河道總督有江南、山東、直隸三處;此兩種總督在嘉慶之前亦加授兵部尚書銜,嘉慶之後是否加銜由地方總督定奪。
(總督劃分)


正二品武職京官有左右翼前鋒營統領、八旗護軍統領、鑾儀使。清朝的皇家禁衛軍主要由親軍營、護軍營、前鋒營、神機營及內務府三旗包衣護軍、前鋒、驍騎三營等組成,其中的前鋒營設統領兩人,護軍營統領兩人,即上述的兩類正二品武職。而鑾儀使的前身是順治元年承襲明朝的“錦衣衛”制度,後更名鑾儀衛,前文的掌鑾儀衛事大臣就是這個機構的長官,其下設鑾儀使三人,滿人兩席、漢人一席。正二品武職外官則有副都統、總兵,其中副都統為都統之下設官職,總兵為提督下設官職,一般都設兩人。而對於青海地區設立的西寧辦事大臣常以副都統銜授任,所以也稱副都統西寧辦事大臣,亦是正二品。從二品文職京官包括各部院左右侍郎、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文職外官包括各省巡撫和布政使,相當於各省省長。武職京官常指散秩大臣,即皇帝侍衛處的內大臣,是上文講的定額6名內大臣之外享有的品階;武職外官常指副將,即副總兵。
(一等侍衛)


正三品文職京官如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外官有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武職京官有一等侍衛、火器營翼長、健銳營翼長、前鋒參領、護軍參領、 驍騎參領、冠軍使、王府長史,這些皆有定額,如一等侍衛定額為60人;武職外官有城守尉、參將、指揮使。從三品文職京官有光祿寺卿、太僕寺卿;文職外官有都轉鹽運使司運使。武職京官有包衣護軍參領、包衣驍騎參領、王府一等護衛;武職外官有遊擊、五旗參領、協領、宣慰使、指揮同知。


在這些官職品階之外,還有爵位品級,我們所說的超品就是於乾隆十六年形成的定製,規定功臣爵位中的公、侯、伯屬於超品,如阿桂的一等英勇公,曾國藩的一等毅勇侯等;其下的子爵為正一品、男爵為正二品、輕車都尉為正三品。此外,宗室覺羅中的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皆屬超品;鎮國將軍視同一品武官、輔國將軍視同二品武官、奉國將軍視同三品武官。

綜上看來,如果以從三品之上算作清朝的朝廷命官,那麼規模並不大,官員定額如同金字塔一般,越是高級別人數越少,由於正一品往往都是虛授頭銜,所以真正的軍政長官都處於從一品至從三品之間,且相互兼任的情況較多,如乾隆中期以後,四川總督兼四川巡撫、雲貴總督兼雲南巡撫等,所以粗略計算,清朝的朝廷命官加上宗室覺羅的爵位,即使在鼎盛時期,算上離退休老幹部也應該就幾百人。


棍哥觀史


這個問題其實問的比較籠統。
如果要說朝廷命官,上到中央行政機構,如內閣、軍機處、六部,下到知縣、地方主簿(正九品)、倉大吏、吏目、巡檢、道府大使(從九品)都是朝廷命官。
你要說這個人數有多少,那真的是沒辦法統計,如果我們按照一個縣來看,從知縣算起,按照有品級的都算是朝廷命官來看,這個規模就不小了,總歸是有幾十人,而全國有多少個縣,這樣一看,光是這點人頭,就有將近萬人的規模,而清代官員由中央到地方,分為省、府、縣三級。
這樣一來帶有品級的朝廷官員數量會一下子上升到很高的一個層次,數量幾萬不等。
但根據問題所處的時代環境來看,溥儀退位之前。
我們也知道溥儀歷史上曾三次退位。
第一次就是辛亥革命以後。
其實就在溥儀宣佈退位之前,全國已經有15個省市分別宣佈了獨立,而清代一共有多少個省呢,按照1895年以後設定來看,分為內地18個省,分別為直隸、江蘇、安徽、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甘肅、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外加奉天、吉林、黑龍江、新疆、臺灣。
全國超過一半的省份基本上都已經獨立,按照獨立以後的省份官員都不在清政府的管轄之下來看,除了朝廷中樞機構的官員以外,全國地方官機構就只剩下了5個。
第二次宣佈退位是張勳復辟。
這一次溥儀上位也僅僅只有12天,因此根本建立不起對全國的統治,因此在張勳復辟以後,除了清廷的一班遺老遺少百十來人以外,溥儀在張勳復辟以後下令:
封贈黎元洪為一等公,任命張勳、王士珍、陳寶琛、梁敦彥等為內閣議政大臣,萬繩式、胡嗣瑗為內閣閣丞,梁敦彥、王士珍、張鎮芳、雷震春、薩鎮冰、朱家寶、詹天佑、沈曾植、勞乃宣、李盛鐸、貢桑諾爾布為外務、參謀、度支、陸軍、海軍、民政、郵船、傳、學、法、農工商、理藩等部大臣,徐世昌、康有為為弼德院正副院長,還任命了各部尚書和督撫。
第三次就是偽滿洲國時期。
這一次退位就有些不恥了,算起來溥儀也有漢奸的嫌疑,但他本人基本上是被脅迫。這些人大部分都是滿清時期的遺老遺少,還有一部分鐵桿漢奸。
這一時期,偽滿洲國官員設置基本上參照了西方制度,除了皇帝本人以外,其直轄的機構為宮內府 - 尚書府 - 參議府 - 侍從武官處 - 軍事諮議院 - 祭祀府
隸屬於國家的機構為國務院 - 法院 - 立法院 - 監察院;此外還有軍隊、警察部隊機構。
雖然各個機構總長都是中國人(漢奸),但權力都在次長(日本人)手中,皇帝沒有實權。

漫步史書


清朝的官制分為九品十八級每品分正從兩級,清代定製,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分化大臣權利,官員任命由軍機處簡選,最後由皇帝硃筆圈定,所以清朝九品十八級官員都可以稱作“朝廷命官”。但是晚清太平天國運動統治危機影響到了中央集權,司、道以下官職都由督府奏定,宣統三年軍機處撤銷成立責任內閣。題主問的朝廷命官問的應該是問的是朝廷的重要官員吧


嘮叨寶典


從滿清朝廷的頂層,到八九品的底層官員,最少也得幾千人吧?具體情況和數字?還真的不知道。關鍵是基層官員除了本縣縣誌會有記錄以外,根本就沒有別的記錄。這麼大的國家,有官身的人本來就不多。由於在封建帝王時期,皇權是不下鄉的。一個縣裡有官員身份的人,本來就是屈指可數的。但是,國家太大了!所以需要大量官員參與國家的日常管理運作。要不然?也不會每隔幾年就要有一次大考了。還有就是舉人做官了,不過這些人?最多也就從就是從,從九品芝麻官開始仕途的。要比科舉考試出來的人出身低,而且還沒有多大的機會再仕途上一路順風地走下去。這個在仕途上叫,雜途出身。他當中最大的代表人物,就要數左宗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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