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益诉讼职责 开展疫情防控联合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配合做好我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16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联合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太仆寺旗宝昌镇内药店开展联合专项督查活动,利用检察公益诉讼优势,助力抗击疫情阻击战。

根据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0号)的要求,本次联合检查重点核查了在疫情防控期间药店是否存在销售退烧、止咳类药物等情况,并详细核查了退烧、止咳药物的下架登记台账;二是对相关药店防疫药品的价格等进行了检查;三是督促药店对入场购药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对拒不戴口罩的顾客进行劝返,加大场所清洁消毒力度。

发挥公益诉讼职责 开展疫情防控联合行动

通过联合检查,目前我旗药品市场稳定有序,未发现有哄抬物价、销售伪劣防疫药品的情形。下一步,太旗检察院将充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谋取暴利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全力以赴保护群众健康安全,助力早日打赢“防疫战”。

文字:第二检察部 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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