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周村調整畜禽養殖禁養區

淄博新聞網訊 (記者崔曉蕾)近日,張店區、周村區調整畜禽養殖禁養區。根據規定,張店區91.94km2、周村區20.53km2內畜禽養殖項目嚴禁佔用基本農田。

據悉,張店區將畜禽養殖禁養區區域範圍調整為:濱博高速公路以東、濟青高速公路以南、東四路以西、海岱大道以北,面積為91.94km2。根據規定,畜禽養殖項目嚴禁佔用基本農田,張店區城市建成區禁養區域劃定範圍為張店城區(包含車站辦、和平辦、公園辦、科苑辦、體育場辦及湖田辦、馬尚鎮、房鎮鎮、南定鎮的部分區域)。

此外,周村區也調整畜禽禁止養殖區區域範圍,20.53km2內不得新建畜禽養殖場(小區)。其中,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區域包含楊古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東至3#取水井東側45米處道路,南至5#取水井南側50米處道路,西至2#取水井西側50米處道路,北至3#取水井北側130米處道路範圍內的區域,面積為0.09km2;寶山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以井群外圍井的外接多邊形為邊界,向東110米、向西至淄博市界、向南至淄博市界、向北100米範圍內的區域,面積為0.15km2;南閆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以開採井為圓心,半徑110米的圓形區域,面積為0.19km2。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包含周村區建成區:北至恆星路,東至明陽路,南至米山路,西至西外環路,面積為19km2;鎮政府所在地:包括王村鎮政府所在地(面積為0.38km2)、南郊鎮政府所在地(面積為0.43km2)、周村經濟開發區政府所在地(面積為0.29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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