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寧:在疫情巡查中處置一起故意傷害案

綏寧:在疫情巡查中處置一起故意傷害案

近日,金屋塘派出所依法處置一起故意傷害案。

2月11日,金屋塘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巡邏中發現轄區旺家百貨超市裡有多人聚集,巡邏民輔警立即上前查看,迅速將手持菜刀追砍他人的劉某軍當場制伏並帶至派出所。

經查,劉某軍對長期嘲笑自己收破爛無能的肖某懷恨在心,一直想找機會教訓一下肖某。2月11日下午劉某軍喝酒後,在街上購買了兩把菜刀準備找肖某算賬,剛好在旺家百貨超市遇見肖某,於是劉某軍用菜刀朝肖某腰背部砍了兩刀,並繼續對其追砍,導致肖某受傷。

目前,劉某軍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綏寧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此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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