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綏寧: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

湖南法院網訊 “非常感謝你們能為我追回這筆錢,為你們的辛勤付出大大點贊!”7月10日,在綏寧縣人民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新聞發佈暨執行兌現大會上,申請執行人劉知信拿回屬於自己的36萬元後對法院的執行人員表達感激之情。

當天,綏寧縣人民法院向21名申請執行人集中發放執行案款101.85萬元,涉及金融借款、民間借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勞動合同等執行案款。全國人大代表胡美娥和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見證了執行兌現。

今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之年,綏寧縣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兩到三年內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目標,按照“四個基本”的工作要求,規範執行行為,強化執行措施,全面清理執行積案,執行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兩年來,該院執結各類案件1538件,執行到位標的4819.71萬元。今年1至6月,該院首執案件實際執結率排名全市法院第5、執行完畢率排名第3、結案平均用時排名第3。

該縣建立了“基本解決執行難”聯席會議制度,法院與公安、檢察、國土、房產、銀信等部門建立起相互聯動的威懾機制和信用評價機制。縣法院設立了以員額法官為主體的執行團隊,配齊配強執行力量,努力實現執行提質增效;建成了執行指揮中心,對案件執行現場和執行流程節點進行信息化管控。縣法院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人採取罰款、拘留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兩年來,共司法拘留25人,罰款6人次。縣法院依法向社會公佈失信被執行人信息455人次,限制高消費672人次,限制出境2人次,著力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督和懲戒機制。該院還對被執行人無能力履行、申請執行人經濟確有困難急需救助的案件進行司法救助,為22名申請執行人發放司法救助金61.1萬元。

該院負責人表示,下一階段將狠抓執行規範,嚴格落實無財產執行案件退出機制,對有財產執行案件嚴格進行管控,確保所有有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全部執結,及時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堅決完成“用兩至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任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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