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綏寧:戰“疫”執行,助推重點工程復工

湖南法院網訊 “楊法官,我網吧裡面的東西搬完了,你們可以來驗收了。”2月25日,綏寧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楊文接到被執行人易某的電話。至此,在全國上下奮起防控“新冠”疫情的時期,這起事關全縣重點工程順利復工的案件得以順利執行。

2002年4月,綏寧縣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將所屬影劇院舞廳以股份制形式交由本公司33名職工經營。2013年7月,該舞廳承包給易某,為期5年,合同約定:如果出現政府政策性改制或重大建設情況,即終止合同。2014年9月,雙方又簽訂補充協議,約定承包期限延長至2023年7月。

2019年4月,縣政府決定將影劇院納入棚戶區改造徵收範圍。電影發行放映公司通知易某終止承包合同,易某卻以合同期限未到為由予以拒絕。為此,該公司訴至縣法院,縣法院一審判決支持該公司的訴訟請求。易某不服,提起上訴。邵陽中院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結果。此後,易某一直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仍然在該場所經營網吧。

綏寧法院執行人員為了案件的執行一直在積極開展相關協調工作。隨著時間推移,一方面正值疫情防控期,另一方面全縣棚戶區改造重點工程面臨如期復工,綏寧法院黨組高度重視,通過向縣委彙報並取得縣政府支持,召開專題會議制定兩套方案,一是組織雙方進行溝通、調解,爭取通過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二是擬定強制執行方案,堅決維護生效裁判權威。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月19日,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易某承諾在2月25日前主動搬離、騰空場地。案件得到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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