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立市场主体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500项具体审批事项如何办理都有“说明书”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2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成都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清单和分类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目录》(以下简称:《清单和目录》)已编制印发,这标志着成都已建立起市场主体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其中,清单所涉及500项具体审批事项,涉及40个监管部门,不仅列明了具体审批事项的监管部门,还列明了审批部门、审批层级,方便企业、群众办理行政审批。目录则把186个行业对应的36个主管部门和监管依据一一列明。

一项审批,要找什么部门?如何申请?看着这份“说明书”便一目了然。

“解决了监管职责相互交叉、权责混淆的情况。倒逼行政审批部门压减不必要的审批事项,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切实履行起一管到底的监管职责。”牵头拟定这份《清单和目录》的成都市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这份文件的发布,是成都依法划分和厘清“先照后证”“证照分离”改革后部门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宽进”后实现“严管”的又一重要举措。

下一步,成都各区(市)县将根据实际情况,延伸出台本地区的《清单和目录》,落实本地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监管的事项和措施,进一步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

“《清单和目录》由涉及的市级部门(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清单和目录》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调整实际,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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