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實名舉報韓紅善款不知去向的人,如果舉報不實會怎樣?

神馬都想摟億眼


如果舉報內容不實,被舉報人可以以惡意誣告陷害的罪名,來起訴舉報人,那舉報人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韓紅在疫情爆發後,一直忙於奔走,網友們對她的所作所為也給予了百分百的點贊。當時韓紅在網上被眾人推崇的時候,有網友就曾表示樹大招風,接下來免不了一波韓紅的“黑料”。

果然,之後網上突然有聲音出現,質疑韓紅戀情、韓紅基金會的運營管理存在各種的問題。 之前關於韓紅的爭議都是小打小鬧,網友一張嘴怎麼說都可以。但最近卻有網友站出來實名舉報韓紅基金會,這名網友還是有著幾十萬粉絲的微博大V:司馬3忌。

該名網友真名叫楊宏偉,之前和方舟子等人在一個 “頻道”過交集,崔姓主持人和其對陣的時候,都敗下陣來,不堪其擾。

此次楊宏偉舉報韓紅基金會存在違法行為事宜,具體舉報內容看似冗長,簡單來說只有以下幾點:

1, 韓紅基金會自成立起,每年都沒有出示相應管理內容的年度工作報告,違法了。

2, 2012年起,韓紅在沒有取得基金會公募資格之前,用各種非法手段進行了公開募捐,累計超2億元,違法了。

3, 2013年開始,韓紅基金會對外進行投資,金額超3億元,並未公示,違法了。

4, 韓紅多年來設立了很多公益項目,但具體實施內容並未向社會進行公示,違法了。



舉報完之後,楊宏偉在微博開始了各種聲討,甚至抓住了韓紅曾經說的一句 “一包方便麵都能進行公示”,公開表示:尋找韓紅的方便麵。挑釁調侃之意非常明顯。



對待網友的質疑和謾罵,楊宏偉應對自如,加上他冒這麼大險和支持韓紅的眾多粉絲為敵,不惜實名舉報,一系列的操作不得不讓人懷疑,楊宏偉手裡是不是還有什麼證據。



有證據還好,不然舉報不實,在這個節骨眼上故意捏造事實的話,楊宏偉將承擔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們,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等著看調查吧。


娛樂真面目


1.實名舉報不成功,則需要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以及名譽損失,而且還會因為誣陷他人,成功享用銀色手圈,以及免費的白菜粉條。

2.從最新的消息瞭解到,韓紅慈善有3億善款去向不明,且韓紅每年的善款使用率達不到公益標準的百分之70,這也就是說韓紅存在違規,但個人覺得肯定是被設了圈套。

3.一個能做公益的人,智商肯定是在線的,先說使用善款率的問題,假如當年韓紅總共收到了1000萬的善款,而且在年末使用了百分之70的款項用於做慈善,但有人在年末最後一天突然又給其善款資金池裡匯入2000萬,那麼把這比款項納入本年度善款總使用百分比中,那麼就稀釋了,所以使用率達不到百分之70了。

4.3億善款去向不明?難道韓紅不會記賬,沒有會計?就算做假賬也會做出來,韓紅不會傻到這個程度的,唯一可以解釋的是被某“人”設計了,以借款挪用,事後註銷卡號,註銷公司,韓紅則有口說不清,死無對證,你細細的品,誰有這能力?

5.武漢紅十字會因為各種事件頻發,物資週轉不力,而韓紅慈善會當時收到的捐款與其相差僅有幾個億,這則消息公佈以後,韓紅就生病了,一線護士都20幾天超強工作,才有幾個生病的?我只在韓紅被媒體曝光的照片中看到了她的不安與無奈。

6.所以,我根本不相信韓紅會貪汙違法,如果舉報,請拿出真材實料的證據,而不是在這裡抹黑,就算貪汙,也比郭美美強多了吧。


有料科普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昨天剛剛好寫了一片關於韓紅被知名博主實名舉報的文章,看到評論裡有很多網友都在詢問這個問題,如果舉報不屬實,那麼舉報人會不會承擔相應的後果,今天就和大家來說說自己的一點看法。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這個娛樂博主到底是何方人士,此人名叫司馬3忌,當然只是網名而已,舉報韓紅基金會之後,有網友搜索到了此人的信息!

原來此人真名叫楊宏偉,早前就有網友吐槽他以眾籌為幌子,欺騙網友拍電影,而電影中的大部分鏡頭都是楊宏偉本人,看來還網友被騙的很慘,不然該網友不會如此的氣憤!

最近明星都在忙著捐款,所以顯然這個話題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司馬三忌也發文來蹭熱度,自己都承認是來湊熱鬧,別人都在捐款,他卻在這裡講典故,寫段子,這樣的人,人品真的讓人懷疑!

不知道為何看韓紅不順眼,大概是最近韓紅熱度很高,於是來了個實名舉報,不眠讓人懷疑別有所圖!


而且開起來還有理有據,列舉出了韓紅基金會的一些違規行為,一共列舉了四條,都是有犯錯依據的,真是煞費苦心啊!

最主要是曬出了自己舉報成功的截圖,截圖中顯示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調查,還有司馬三忌的身份證件,理論上來講,如果沒有十足的把握,是不會進行實名舉報的。


具體舉報內容是否真實,我們無法判斷,至少我們會以客觀的態度對待問題,真假會有結果,猜測也毫無意義,那麼如果舉報內容不屬實,司馬三忌會承擔後果嗎?

我覺得此人很狡猾,估計已經想好了退路,而且舉報的是韓紅基金會的問題,連韓紅自己都說過,做公益很難,一定會被別人質疑,而司馬三忌所列舉的問題都是基金會經常遇到的,如果核實也需要時間,如果被證實韓紅基金會沒有問題,舉報不成立,估計也拿他沒轍,畢竟每個人都有質疑的權利,真是一舉兩得,蹭了熱度,最後可能全身而退!



因為韓紅的為人大家都清楚,一直在做公益,而且性格非常耿直,連一包方便麵都可以公示的人,又怎麼會有這樣的問題,所在大多數網友都支持韓紅,所以,我覺得此人就是在譁眾取寵而已!


當然,最後如果舉報失敗,也許會遭到網友的痛斥,但是,對於這種蹭熱度的人,可能根本就不在乎,想想都很氣人!


娛樂個神算子


被人舉報有時候也並非壞事。

近日,韓紅被人舉報了,說是捐贈的鉅額資金不翼而飛。

這件事就發生在舉國上下聲討武漢某某某會之際。又據說,這兩天一個省的團購口罩,收到後發現貨源發出地竟然是武漢,發出的口罩包裝上寫著捐贈等等。

韓紅,做慈善已久,不再言。

但是這個舉報一下子吸引了無數眼球,多少會牽扯韓紅基金會的精力。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也請韓紅認真對待此事,國家之大,鳥人常有,走的對,就堅持做下去,人民支持你,國家支持你。

如果此舉報屬於雞蛋裡挑骨頭,拿著條條框框硬硬塞,大家都不會答應的,不能傷了好人的心,我們國家太需要正能量了,也煩請北京市民政局動作迅速,給出一個結論,在全民抗擊疫情的緊要關頭,大家都高速運轉起來吧!




小小國民良人


舉報不實,就坐牢,好像是有一個誹謗罪吧?

那個舉報條例我去查過一些資料,韓紅確實算是不實了。

不實的地方在於——

韓紅前期的投入全是自己個人的資金,前期的韓紅基金會沒有拿到公開募捐的資格(可以看成是沒有上市的公司卻融資了,2019年才有公開募捐的資格),前幾年所謂的公開募捐是韓紅自己向各明星、企業求捐!

對於這點,那個舉報的說什麼要拿出年度報表,除非韓紅的基金會有人做了數據(其實不管做沒做都一樣),這點韓紅算是坐實了。這個司馬就是看中了這點,舉報韓紅基金會沒有募捐的資格卻搞到了資金,違法了條例。而且現在舉報韓紅把這錢“佔為己有”,除非韓紅能拿出這錢的去向。不過就算拿出來了,還是坐實了沒有募捐資格去公開募捐,還是違反了條例。

這是我花幾個小時看了各個文章理出來的一個問題,我不知道是不是正確的,就這樣還是被一些敗類給指責。

挺為韓紅感到不值,好心好意做好事,卻被人揪住小辮子倒打一耙。我相信韓紅,就算是沒有公開募捐的資格拿到的資金,她一定會把錢弄到實處。

這些年以來韓紅“百人援救”去過的地方,真的就是一條萬里長征路啊!看的見的事,卻被人指責“不安好心”....要不是不能罵人,我真像開口大罵一下!無恥、混蛋啊.....我真怕韓紅這個數據報表,沒有公開募捐的資格卻搞到了資金,在程序上確實是違反條例了。哎~這樣一來韓紅算是被舉報成功了,以後咋整啊,寒心啊。

程序、害人的程序啊,搞個基金會幫助他人,還得要怎麼怎麼樣,按程序一步一步來。我真的就理解了為什麼李連杰的“壹基金”要弄在國外了,國內甭管是不是好心,還得按程序來,沒有按程序走就得時刻接受一些“好心人”的“指點”。

希望韓紅之前公開募捐的,是別人通過她的基金做好事而已。別牽扯到了她,別讓好心人沒好報,要不然我們該相信誰?十字會,扯Tx的蛋啊。

假設真是這個問題,該怎麼破?2019年才拿到的公開募捐資格,早些年的公開募捐算怎麼回事?坐實了問題,韓紅該怎麼辦?


二次元獨愛


保護我方韓紅,別讓她樹敵太多,別讓她承擔的東西太多。樹大招風,總有人想從韓紅的身上謀取一些利益,比如一些挖空心思的舉報。



如果舉報不實,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給韓紅賠禮道歉,如果對韓紅的名譽造成傷害,賠償相應的損失。如果有觸犯法律的,就追究他的法律責任,讓他牢底坐穿,後悔說出這樣的話,做出這樣的事情。

還要查一下他背後有沒有人,在支持鼓搗他這樣去做,查一下他的主子們,究竟是按了什麼樣的心來舉報韓紅?還是說韓紅觸犯了某些人的利益,讓某些人覺得很不爽,派了一個“先鋒”來幹出這樣的事情。



對韓紅的舉報是有預謀的。

實名舉報韓紅的人,在微博上的名字叫做司馬三忌,說實話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個人是誰,現在跳出來真是有點譁眾取寵。

這個人是十分關心韓紅,當韓紅在微博上發佈自己病倒了的消息以後,他以關心北京市民安全為藉口,要求相關單位對韓紅隔離14天,他怎麼不關心一下韓紅在武漢幹了什麼呢?韓紅是因為什麼原因而病倒的呢?



自從舉報了韓紅以後,這個人立馬火了起來,熱度大漲,寫這些相關的文章,獲得了2000元的稿費,敢不敢把這2000元的稿費,拿出來捐給武漢呢?

火了以後的司馬三忌,自然會得到網友們的關注,很多過去的黑歷史也被扒了出來。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這個司馬三忌,原名叫楊宏偉,因為騙錢不還而獲得了老賴的稱號。



司馬三忌這邊是騙錢不還,而韓紅那一邊卻因為做慈善,已經快到了破產的邊緣,品行上立馬見高低。況且群眾的眼睛也是雪亮的,韓紅十年十幾年的公益之路做出了多少成績,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大夥給為什麼要給韓紅捐錢,怎麼不給別的慈善機構捐呢?

不過韓紅和他的團隊,並沒有理會這些亂七八糟的舉報,而是繼續收集物資支援武漢,她們更在乎的是珍惜時間,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醫護人員,爭取早日打敗疫情,取得勝利。




韓紅依然很強大,韓紅依然堅持自己。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讓暴風雨來的更猛烈些吧。


娛聞星記


“司馬3忌,你三天之內必須向韓紅道歉”這或許是劉信達第一次站在正義的這一邊,對於他,向來都是見誰熱度高就懟誰,樓下更有網友稱“人心未泯”,足以可見,對於2月13日實名舉報韓紅的事件,大家都是不信的。

因為在疫情期間,韓紅是第一個發起捐獻物資的娛樂人,也一直奮鬥在一線,一直都是為,正在和生命賽跑的病人們送溫暖、送物資,並且詳詳細細在記錄在社交平臺上,可謂心向明月、坦坦蕩蕩,由於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戰鬥,更是把自己給累病倒了,還不忘安慰關心她的人。

一時間韓紅“大火了”,之前火是因為她的清脆、嘹亮的歌聲,現在火是她“沒人愛我,我就愛別人”的高尚品德,以及傾家蕩產做慈善的大愛行為,她的高度、氣度是我們每個中華兒女該學習的,俗話說“人紅是非多”,就有類似於司馬3忌這樣人,開始惡意傳播不實消息,現如今該人物已“憑空消失”,不知去向。

微博大V(司馬3忌)實名舉報韓紅

2月13日,一個擁有63W粉絲的微博名為司馬3忌的人,向北京市民政局公開舉報“稱韓紅基金會3億資金不知去向”,希望相關機構能夠徹查此事,一副正義之士、信心滿滿的模樣。

就他闡述的微博而言,自稱是韓紅愛心基金會的捐款人員,並舉報自2012年5月成立以來,直至現在,從未對外公佈過“年度報告”,有刻意隱瞞的嫌疑。

不僅如此,更是稱韓紅在未取得公募資格之前,曾多次採用互聯網平臺進行募捐,其金額高達2億元人民幣,還設立多個個人籌款項目,均未做公開。

說得有憑有據,些許網友對此表示懷疑,更多的則是開始心中的天平已傾斜,然而事實上。

所謂的材料都是通過官網推導而來

其實這不是他第一次發佈相關質疑消息,曾寫過文章,發過匿名微博,均未引起網友的廣大關注,索性這次直接實名,果不其然,實名之後馬上掀起軒然大波。

事情還沒有結束,同樣是2月13日,之前病倒的韓紅,司馬3忌要北京疫情部門將韓紅隔離14天,還一個健康的生活環境,更是在樓下鼓動網友們幫轉,稱“一切都是為了北京市民的健康安全”,一時間韓紅是從“神壇”打入了“冷宮”。

但是假的就是假的,是風光不了多久的,相關部門對韓紅愛心基金會正在進行一一的核實,但是就觀眾看來,韓紅基金會的相關收入、產出非常透明,每一次每一筆都記錄在官網中,所有的一切就如我們這次關注的疫情一樣,每天每一項每一個明星的捐款,都在社交平臺上記錄得清清楚楚,一直都是非常坦誠且透明的。

很明顯司馬3忌有意針對韓紅,而昨天微博中又換了一套說辭了,被舉報的是韓紅愛心基金會理事長(李健),並沒有韓紅什麼事兒,很多人都在等他“打臉”,但是剛剛17:30又發文“舉報竟然還有獎勵?”更深知如果舉報不實,將會被判。

有不少網友不齒他的行為,問“你為疫情做了什麼”,卻意氣風發的回覆“我為監督慈善救災捐款寫《舉報信》”,還是信心鑿鑿的模樣,具體孰是孰非,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相關部門會給我們一個公道的。

如果舉報屬實,對大V依然沒有任何好感

1、這不是一天兩天能發現的,而為何在抗戰疫情期間才發表質疑,早為何不舉報?

2、最開始明顯針對韓紅去的,後來又稱另有他人,有蹭熱度的嫌疑。

3、他原名楊宏偉,曾經涉嫌嚴重違紀,被相關部門調查過,不屬於善茬。

4、也曾詆譭過崔永元及家人,長達5年之久,屬於和劉信達同一號人,只是咖位沒有那麼高而已。

從一開始他所有針對韓紅的言論我都是不信的,因為對於一個知名藝人而言,多參加幾次綜藝、多開幾場演唱會,這點錢就來了,沒必要頂著風險去做這些不入流的事情,何至於將自己身處危難之中,隨時都有感染的風險呢?拿著身家性命博美名?若不是真愛這份事業,又怎會如此用心。

有時候真需要反思,於國家而言,真是韓紅這樣的人太少,劉信達、司馬3忌這樣的人太多了,真希望這些人能自我反省,還網絡一片安寧,真正給社會一個和諧的環境。


麻辣筱仙女


一句話:好人難做!目前司馬3忌拿著網上公開的一些信息叫喚,可謂鉚足了力氣想要把韓紅基金會推上輿論的中心,舉報是否屬實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司馬3忌已經達到他走紅的目的了。

韓紅把基金會做到如今現在的規模,連一包方便麵的去向都做了公示,她會傻到挪用好幾個億去賺錢嗎?然而如今司馬3忌這個人去能在網上信心十足地要舉報韓紅基金會,估計他是掌握了一些證據,如果韓紅真的沒有去做這些事情的話,那麼很可能是基金會被別人算計了,有人找藉口向他們基金會借錢,之後註銷卡號和公司,一旦查無對證,所有事情都要算到他們基金會的頭上。

從目前的情況看來,韓紅在前線需要物資的時候第一時間站出來,身體力行和工作人員一起高強度工作了大半個月,把自己身體都累垮了,她要是真的想舒舒服服賺錢的話,她何必費這個功夫呢?要知道,韓紅開個演唱會或者做個產品代言都分分鐘幾百萬入賬,她用不著冒著生命危險去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之所以這麼做,還不是心裡放不下自己的同胞!

前段時間,韓紅基金會被推到了全網的輿論中心,之後韓紅就宣佈暫停接受社會的捐款,這其實可以看得出她也是挺無奈的。很多時候聲望太大並不見得是好事,因為捧得越高有時候摔得越慘,之後各種各樣的無窮麻煩事就會到來。如今韓紅病倒在休息,躺在病床上還要應付各種麻煩事,不知道她心裡是怎麼樣的一種苦滋味!

韓紅基金會這次的事情到底是什麼樣的結果,還要等待進一步確認。不過有句話我想說的是,切莫不要讓真正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要查事情可以,但是一定要秉著公正的心態去處理事情。人好心善,身正不怕影斜,相信對於韓紅這件事情,調查結果一定會還她一個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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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途迷影


從那封舉報信的內容可以看出,信中沒有列舉韓紅基金會出現挪用善款,或者私吞善款等不法或者不道德行為,而主要是舉報的基金會程序違規。

我相信在目前韓紅處於風口浪尖的輿論有利形勢下,這個人既然敢實名舉報,那麼他的舉報內容肯定不是空穴來風。沒有人會故意跟自己過不去,拿假材料卻糊弄政府單位,被輿論口誅筆伐,給自己找不自在。

韓紅基金會為什麼會程序違規不得而知,或許是為了快速投入實際運行中,讓基金會快速見到慈善成果也不一定。但是,將慈善基金用於投資而不報備,無論最終資金有沒有被挪用這都是嚴重違規。畢竟制度就是制度,不能因人而異,換一句話說,我們相信韓紅也相信韓紅基金會,但是此例一開,那所有基金會都可以找到相信自己的人,慈善基金就失去了流向監管和制度規矩,很可能就會冒出很多騙局公司。

如果這個實名舉報韓紅的人所列舉報事項最終查無實據,屬於虛假舉報,那麼他可能面臨兩個後果:

一、相關部門退回他的舉報材料,並公示調查結果,他將陷入輿論漩渦甚至被輿論摧毀。即便他解釋是證據落實不到位的誤解也沒有用;

二、韓紅基金會可以以誣告、名譽損失等向法院提前訴訟,讓他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

其餘後果基本沒有了,對自己懷疑的事項進行舉報是公民的合法權力,只要沒有證據證明他是惡意、蓄意造謠、誣告,擾亂社會秩序,是不可能負刑事責任的。


謝金澎


個人認為:從理論來說,舉報不實可能負法律責任;從現實來說,估計奈何不司馬3忌。

舉報不實,有三種情況:

  1. 誣告。誣告是指捏造事實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主觀上明知是自己捏造的事實。
  2. 錯告。錯告是指錯誤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實進行告發。主觀上認識不清或者認識片面。
  3. 檢舉失實。檢舉失實是指揭發的事實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

那麼,法律對誣告、錯告、檢舉失實是怎麼處理的呢?

如果是錯告或者檢舉不實,不負法律責任。

如果是誣告,可能負法律責任。具體而言:

  1. 民事責任:誣告侵犯他人名譽權,根據民法規定,被侵權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2. 行政責任:誣告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輕微的,根據治安處罰法規定,依法給與治安處罰。
  3. 刑事責任:誣告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根據刑法的規定,依法會構成誣告陷害罪。

然而,司馬三忌不會那麼白痴,他肯定會說自己不是誣告,而是錯告或者舉報不實。法律奈何不了他的。

題外話:我個人也比較關注這個問題,結合司馬3忌舉報的四個問題,進行了調查,其實他所舉報的問題部分有可能是成立的。靜待官方調查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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