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朝實錄》記載的古代朝鮮與明、清關係,來看李朝的華夷觀

導言:

古代朝鮮作為東亞國際關係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參與了古代東亞國家間的一系列政治、經濟、文化交流活動,也塑造了古代東亞地區的國際秩序。這一秩序建立在以中國為中心的華夷秩序觀念和封貢國際關係體系之上。

朝鮮王朝的《李朝實錄》作為王室檔案,記載了朝鮮王國政權的基本對外交往活動和關係,顯示出古代朝鮮對於國際秩序的理解和東亞國際結構的認同,<strong>通過《李朝實錄》可以發現,朝鮮王朝遵守著傳統的東亞國際秩序,即以中國為中心的華夷秩序和封貢體系。與此同時,朝鮮也採用封貢制度維持著與周邊部落和地方政權的聯繫,形成了以朝鮮王國為中心的東北亞“小中華”體系。

從《李朝實錄》記載的古代朝鮮與明、清關係,來看李朝的華夷觀

一、古代朝鮮國際秩序觀

《李朝實錄》是李氏朝鮮王朝的官方檔案,整部實錄採用編年體記載,一共跨越25代朝鮮國王,共472年的歷史,涵蓋了從朝鮮太祖李成桂到朝鮮哲宗李界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外交等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由於《李朝實錄》是朝鮮王朝的王室和政府檔案。其撰寫與編輯工作一直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所有工作均由春秋館的史官負責完成。整個記錄工作充分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過程高度保密,甚至連國王本人也不能隨意閱讀或更改實錄的內容。因此,《李朝實錄》具有極高的歷史真實性和可信性。

《李朝實錄》中記載了朝鮮王朝對外交往的歷史史實,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朝鮮與中國的國際關係,還有與日本、蒙古、琉球、對馬島、女真等東亞地區國家、部落、地方政權之間的來往交流。例如,《李朝實錄》對女真部落的記載非常詳細,甚至超過了《明實錄》,至今仍是研究古代女真部落生活情況的重要資料。

通過對《李朝實錄》中朝鮮王朝對外交流內容的檔案解讀,可以發現古代朝鮮所持有的特殊國際秩序觀,這一觀念既有對中原王朝的“事大”外交原則,也有對周邊部落和地方政權的羈縻政策。

具體而言,古代朝鮮的國際秩序觀體現在其與中原王朝、周邊部落和地方政權的關係上,也暗含於相互交往的態度之中。

從《李朝實錄》記載的古代朝鮮與明、清關係,來看李朝的華夷觀

二、朝鮮王朝與中原王朝之間的關係

朝鮮王朝自1392年建立,至1910年滅亡,與之交往的中原王朝主要是明朝(1368—1644年)和清朝(1636—1912年)。

1.朝鮮王朝與明朝之間的關係

朝鮮王朝太祖李成桂建國之初,擬定了“和寧”和“朝鮮”兩個國號,請示明太祖,請求擇一賜封,朱元璋與臣下商議後,詔令國名為“朝鮮”。可見,自朝鮮王朝建立以來。所奉行的對明外交路線是“事大”政策,積極參與明朝構建的東亞國際體系和秩序。幫助李成桂建立朝鮮王朝的主導勢力是那些在高麗末期主張親明反元政策的勢力,因此,朝鮮在建國之後自然會維持親明的基本政策。

但是,朝鮮建國之後,在最初一段時期內。兩國關係由於利益衝突曾比較緊張。特別是明太祖朱元璋選擇了朝鮮這一國號,承認了高麗之後在朝鮮半島建立起來的這個新王朝,但卻沒有給朝鮮的太祖送去印信和誥命,反而要求鉅額的歲貢,想以此來有力地控制朝鮮。隨著兩國新君主的即位,朝鮮與明朝的關係逐漸趨於穩定,朝鮮一直對明朝奉行“事大”政策,直至明朝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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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事大”政策,朝鮮認為“吾東方土嵴民貧,境連上國,誠宜盡心事大,以保一區。”因此,必須對明朝恭敬有禮,才能避免招來災禍和不幸。同時,朝鮮仰慕中華文教禮儀,朝鮮世宗認為“在此在彼一,民莫非其臣”。中華文化是朝鮮文明之源,朝鮮與中國日久親近,在文化上早已認同。每逢明朝的重大活動,朝鮮都會遣使來賀,履行屬國的義務,對於明朝提出的要求都認真對待,處處謹慎小心。當朝鮮得知明太祖的太子朱標去世後,特地上表稱“伏聞聖情哀慼。臣竊以父子至情,雖無紀極,壽夭定命,誠亦難違。伏冀俯為天下,從制節哀。”這些善意的舉動得到了明朝政府回應,明太祖和明成祖將朝鮮作為“永世不徵之國”,並廢除了元代以來強加給朝鮮半島人民的貂皮、人參、鹿茸等貢品負擔。

每逢朝鮮使節來朝,明朝都會厚往薄來,予以大量賞賜。為此,朝鮮君臣一直非常感激,表示願意“俯從輿意,以安一國之民”,為明朝鎮守邊疆,“以慎封疆之守,臣謹當始終如一;蓋殫事上之誠,億萬斯年”,壬辰倭亂時,由於明朝派遣大軍幫助朝鮮擊敗了豐臣秀吉的日本遠征軍,朝鮮非常感激明朝的“再造之恩”,“事大”方針被進一步強化。其後,朝鮮還應明朝要求參與了對女真族後金政權的聯合作戰,雖然最終戰敗,但朝鮮卻始終維持著與明朝的聯繫,保持對明朝的效忠之心,積極維護以明朝為中心的東亞國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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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朝鮮王朝與清朝之間的關係

17世紀中葉,以清為中心的新國際秩序開始形成。在此後約兩個世紀的時間裡,東亞地區史無前例地維持著和平的局面。但是,在明朝滅亡以後,朝鮮的“小中華”意識進一步加強,把清看成是野蠻民族建立的國家,因而一直保持著閉關鎖國的狀態。這與清對朝鮮實施軍事幹涉與控制也有一定關係。

但是,在清朝不再幹涉朝鮮內政後,一直到主張吸收清先進文化的北學論興起為止,這種自大而蔑視清朝的觀點一直是朝鮮社會的主流意識,並沒有因為清朝對朝鮮的友善政策而改變。

後金在關外崛起之前,朝鮮便與明朝東北地區的女真族有貿易上的往來。但這些交往一直都限於商業,凡涉及到政治層面的事情,朝鮮都採取不接觸的政策,遵守“以明為尊”的方針。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逐漸統一女真各部,並奪取盛京後,朝鮮君主光海君開始與後金政權接觸。並嘗試與之建立平等的外交關係。

但是,他的這一舉動違反了朝鮮國內政治集團和社會精英們固有的國際秩序觀,被認為是對明朝的背叛。1623年3月,朝鮮發生了“仁祖反正”,光海君被廢黜,在官方發佈的《教書》中,朝鮮的新執政者表示

“光海君忘恩背德。罔畏天命,陰懷二心。輸款奴夷……罪惡至此,其何以君國子民,居祖宗之天位,奉宗社之神靈乎?茲以廢之,量宜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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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年,為迫使朝鮮臣服於後金,皇太極發動了征伐朝鮮的戰爭。朝鮮被迫向後金屈服,但表示決不使用後金“天聰”年號,強調“君臣之分,天經地義,截然不可犯。寧以國斃,豈忍為此”。清朝定鼎北京後,朝鮮雖早已向其稱臣納貢,但在國內祭祀和重大活動時,仍然使用“崇禎”年號,對於明朝的滅亡,朝鮮表現出極大的悲痛和惋惜之情。

朝鮮告訃使李濡在向肅宗報告清廷平定三藩之亂時說道:“……清主破吳三桂,取美女三百,貯之離宮,日事荒淫。徒尚文辭,政令多舛。太子年十三,剛愎喜殺人。皆謂必亡其國矣。”朝鮮將清朝君主視為桀紂之君,認為其遲早會亡國。

這一現象,直到清朝中後期才有所改變,朝鮮開始覺得“然但同朝之間,仇怨有深淺。嫌避有限節。而至於彼人接應之際,一例引義。殆無遠近之別”。朝鮮對清朝政權態度的改變,是從蠻夷國際秩序觀,迴歸到華夷國際秩序觀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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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朝鮮王朝與周邊部落及地方政權之間的關係

《李朝實錄》中記載的與朝鮮有交流關係的對象比較複雜,其中既有日本、蒙古、琉球等國家。也有女真之類的周邊部落,還有對馬島這樣的地方豪強政權。朝鮮對待它們的態度和方針也不盡相同。

對於日本,朝鮮採取了兩手政策。一方面,德川家康統一日本後,朝鮮與之建立了較為正常的外交關係,派出通信使,並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成為日本與明朝聯繫的重要中介者;另一方面,對於日本的地方豪強政權,朝鮮採取的是羈縻政策和封貢制度,即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次級國際體系。

1443年。朝鮮世宗與對馬島主宗氏締結癸亥約條。此後,對馬島與朝鮮展開朝貢貿易,雙方約定時間和數量進行交易。由於對馬島內發生內訌導致倭寇猖獗,朝鮮果斷地征討對馬島,並獲得了勝利,此後,對馬島主順應朝鮮的要求,與倭寇脫離關係,在朝鮮與日本之間起到了安全保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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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蒙古、琉球、女真等周邊部落和政權,朝鮮認為“我當撫以字小之義”,對其優撫待之。早在1329年,琉球國中山王就遣使到高麗進貢,朝鮮建國後,琉球也屢次派遣使節來朝。朝鮮起初對其並不重視,只是讓“琉球位於東五品之下。吾良哈位於西四品之下,其從者位於六品之下。琉球獻方物。”後來知道琉球已從明朝那裡得到敕封,表示“琉球國乃皇帝賜命封爵之邦,非野客、倭人之比”。除了琉球之外,朝鮮與其他東南亞國家之間的交往,都是把通商當作主要目的來開展交鄰外交的,朝鮮給予他們優厚的條件和待遇,但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特殊含義。

朝鮮與琉球之間不僅有倭寇俘虜和漂流民送還、技術人員等民間人士之間的往來,而且還一直進行著文化方面的交流。但是,朝鮮與這些國家和社會之間的交鄰並不是對等的交鄰,而是把它看作羈縻交鄰。在對待周邊的女真部落時。朝鮮採取“自古待夷狄之道,來則撫之,去則不追,但羈縻而已”的方針。即安撫部落的民眾,開設邊市進行貿易,又加強其管理,通過冊封的羈縻政策顯示統治力。

繼高麗末期朝鮮建國之後,北方的領土開拓有了更大的進展。朝鮮對女真的政策是從武力討伐和懷柔兩個層面展開的。其中基本政策是經濟上的懷柔。為此,除了對朝貢的回賜之外,還在鏡城、慶源等地設立貿易所。允許女真族進行貿易。朝鮮從女真族那裡得到馬和毛皮,女真族從朝鮮那裡得到大米和鹽、農具、紡織品等。由於這些生活必需品對女真族的生活非常重要,所以得到朝貢資格或貿易權的酋長便可在女真社會中行使很大的統治權。除此之外,朝鮮還授予勢力強大的酋長以官職,獎勵他們歸化,這也是重要的懷柔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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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華夷秩序與封貢體系

通過對《李朝實錄》可以發現,朝鮮王朝的國際秩序觀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表現,即華夷秩序和封貢體系。

首先,國際秩序是建立在以中華正統為中心,特別是漢人政權的基礎之上。

在朝鮮的國際秩序觀中,華夷秩序是一項重要內容。朝鮮認為,中國是世界的中心,其他國家圍繞著中國漸次展開,而“華”的涵義即是以孔子儒家學說為代表的中華文明,也是漢人所建立的多民族統一國家政權。

在《李朝實錄》的不同篇章中,反覆提及明朝政權是正統,推翻殘暴的蒙元政權,得到天下的方式是順應天意民心的。朝鮮對於崇禎皇帝的殉國行為表現出極大的悲痛和崇敬之情,直到清朝末年,朝鮮國內的祭天等重大儀式中仍然使用“崇禎”年號,以至於出現了“崇禎兩百三十六年”這樣的記錄。

對於清朝代替明朝統治中國,迫於軍事上的壓力,朝鮮表面上對其稱臣納貢,但內心卻認為“胡無百年之運”,不是中華正統的繼承者。這一情況直到清朝乾隆時期才有所改變,朝鮮開始對逐漸漢化的清政權持正面看法,認為清朝接受了中華正統思想,繼承了中華文化,統治中國日久。已經是中原正統王朝政權,朝鮮理應接受事實。盡心竭力侍奉,全力“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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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國際秩序通過封貢體系運作,這一體系按照與中國的親疏距離分成若干層次,其中心是中國,次中心還有朝鮮、日本、越南等國。

古代朝鮮國際秩序觀的另外一個表徵就是封貢體系。這一體系以中華以中心,周邊國家通過對中國的稱臣納貢表示效忠。中原政權對這些國家加以封賞,確立它們的合法地位。某些有實力的小國也模仿這一體系,對周邊更為弱小的國家或部落採用封貢體系,加強對周邊地區的控制。

朝鮮作為中華封貢體系上的重要一環,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朝鮮也始終履行著自己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如1608至1609年,日本德川幕府派遣使節到朝鮮,希望其能夠允許“假道進貢”於明朝,重新開啟壬辰倭亂以後中斷的明日兩國邦交,恢復日本在東亞國際體系中的地位,參與到對明朝的封貢國際秩序之中。朝鮮對“借路之事”不願意為日本提供幫助,並將此事稟報了明朝,明朝對其態度和做法表示了嘉許。

在此同時,朝鮮也建立起自己的封貢體系,對琉球、對馬島、女真、蒙古等政權或部落進行封賞賜爵,開展朝貢貿易和邊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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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由於受到明、清兩朝的世界觀和國際秩序認知的影響,朝鮮對於世界的認知被侷限於自以為廣闊的“天下”之中。中原王朝對於世界和國際秩序的認知,自古以來便秉承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態度,這種認知態度一方面是由於地理地緣因素的影響。另一方面也是中國的綜合國力所決定的。

近代以來,隨著西方工業革命的發生、啟蒙運動、資產階級革命等開啟近代社會的重大事件陸續在歐美大陸上開啟。朝鮮作為東亞國際體系的一員,被封閉的“天下”觀所束縛。和中國一樣,它並沒有參與到這一世界鉅變的過程中,並且還主動地拒絕融入除中國外的外部世界。正是這一思想的侷限性,為後來的落後埋下了悲劇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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