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韩红3亿募捐没有问题,举报人会承担什么责任,有何依据?

萌芽子的魔芋仙


2月14日,新浪微博大V司马3忌向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官微私信实名举报韩红基金会违法行为,对方回复“举报已收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韩红基金会迄今为止并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应,只有韩红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貌似回应的话:

何为君子?孔子答:君子不忧不惧。

这句话出自《论语》颜渊篇第十二.四,原文是司马牛问何为君子。子曰:“君子不忧不惧。”

韩红故意把原文里面的“司马牛”隐去,大概是隐射司马牛的本家司马3忌吧,也算是对这个事情做了回应,但这个回应只是毫无意义的鸡汤,跟司马3忌的举报没有一点对照。


就是论事来说的话,韩红基金会不是摸不得碰不得,既然法律对慈善机构有相应的监督条例,也给民间开放了监督举报的窗口,那么任何人掌握了证据,都可以通过这些窗口进行举报,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实,再对结果进行公布。

而司马3忌现在向民政部门提交的举报材料,基本还是有来源有出处的表格,以及网站截图,从证据形式来说算是相互印证。只是能否支持司马3忌的指控,那就需要相关部门核实以后再公布结果了。

而韩红基金会也应当接受相应调查,一方面这是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监督的义务所在,另一方面也是自证清白的好机会,假如指控不能成立,对于韩红基金会也是一次很好的正向公关,相信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基金会的慈善活动。

至于司马3忌的指控不成立的话,他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目前看来不会有什么后果,因为司马3忌非常巧妙的避开了所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首先从侵害名誉权角度来说,司马3忌实名举报的对象是韩红基金会,不是韩红本人,而根据法律对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诽谤罪的客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犯罪对象。

而从诬告陷害罪的角度来说,这里也有一个非常模糊的界定,那就是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法律规定如果不是有意诬陷,也就是捏造证据材料以及虚构事实等严重情节,但目前司马3忌所有列举的数据表格以及网站截图,都是有据可查,不是他个人制作的,他只是对这些材料是否构成违反慈善条例予以质疑,即使这种指控不成立,那么只能算是错告,错告是没有什么法律后果的。当然假如司马3忌因为错告对韩红基金会造成了事实上的经济损失,那么韩红基金会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诉讼对其进行追诉。

综上,司马3忌对韩红基金会的举报,其实是深思熟虑和有专门法律人士指导的,基本避开了所有不利后果。至于韩红基金会能否经过这次调查,那就看他们是否真的做到了无可挑剔。如果经查实确实存在问题,那么韩红基金会及相关负责人也应当接受处理,毕竟公益不是作秀,不是说你照片拍的好,视频够煽情,网络民意都向着你,那就说明你怎么违规都是对的,只要确实违规,即使是韩红也不能免责。


咸鱼茶馆


如果证实没有问题,举报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至于最终将会是怎样的责任,就不得而知了。另外,举报人举报的并不是韩红,而是韩红爱心基金会,主体不同结果也是不同的。

就在今天,看到举报人的一句话很有感触:“如果监督可以让公益更透明,那么我愿做所有公益组织的看门狗”。无论是官方机构还是私营组织,都需要监督,让善款可以落实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手里。所以,个人认为,我们应该放下偏见,少一些感性多一点理性,尊重事实,敬畏法律,耐心等待调查结果。对于韩红基金会来说,这未必是坏事。有问题,那就面对并改正。没问题,则增强了自己的诚信度,也可以借此勉励自己不忘初心。

正逢国难,可能各种糟心的事让很多人对ZF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可我想说,如果连国家都不信了,还有什么是值得你信任的呢?写到这里,突然想到了几句歌词:

我爱你中国

心爱的母亲

我为你流泪也为你自豪

……











汪峰资讯站


这个事好办,如果韩红基金真的没问题,举报人应该向韩红道歉、向社会公众道歉,请你自己拿出一个亿捐给韩红基金会作为补偿[呲牙][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实话实说6768


今天我在今日头条网向韩红泼脏水,并污蔑韩红同志贪污,假捐助的司马先生,提出质问,说话发表,要重事实,讲证据!为必然就可以乱说,瞎说么?全国人民都在为防控防疫而战斗,都在极及响应配合,而有些居心叵测的人,危恐天下不乱,故意倒乱,乱放臭屁,这样的人,就是制造谣言,还散布谣言,根据法律,就应该把这样的邪恶之徒进行法办!我们第一线上的白衣天使,人民解放军战士,还有很多的志愿者都在和白衣天使们战斗在一起,忘我地工作,把大爱之心送到每一个患者心里,这是多么伟大的大爱无疆!我们感谢韩红和所有好心的人,祝愿你们把防控防疫的胜利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谢谢你们!我们伟大的人民和祖国!向你们致敬!加油!、武汉加油!湖北加油!中国加油![赞][赞][赞][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


周老师152405937


诬陷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侮辱当代军人罪,制造恐慌罪,散布谣言罪、数罪并罚建议执行死刑,非常时期对待唯恐国家不乱,制造恐慌,散布谣言者必须严惩重判。


淅沥小雨吻春风


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告诉你的是韩红的募捐不可能没有问题!但不是你想的那种挪用善款等恶行的问题!

不管是公益还是企业能100%符合国家要求的几乎没有,多少会有点问题!就看有没人举报有没有人追查!但以韩红的为人处世之道我不相信她会有挪用善款之类的恶行。

另外举报人举报的并不是韩红,而是韩红爱心基金会,主体不同结果也是不同的,韩红是她个人,韩红爱心基金会是一个组织一个团体,一个团体做事情哪里能百分之百到位的呢?

其次,他的举报也并不是举报韩红有滥用职权,贪污的问题。而是举报未取得资格就先行募捐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确实不符合国家规定,这也是举报人阴险的地方,借用实锤的举报去查这个基金会,查不出什么问题他也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因为他举报的部分内容肯定有实锤的。查出来了他就赢了。

对爱心基金会会来说查出来有问题那就输的一败涂地,查出来没有问题举报人和爱心基金会都共同蹭热度,甚至可以在用打官司的方式在来一波更红的热度。

预测本次举报事件的结果基本如下:举报人举报的韩红爱心基金会部分属实,罚款或警告处理,但没有其他挪用和滥用职权等恶行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吴卫新


看问题,要理性,.没有十全十美的!在国内而言,韩红基金会可能以前做得不够十分好,但目前是做得最好的,也是最透明的。如果打分,别的都得30分,而韩红可以得80分。不能因为韩红差20没有满分的漏洞而挥大捧!

我支持韩红,是韩红推动慈善业逐渐走向健康,是韩红奔向疫区,给了我们必胜战胜疫情的力量!



杨哥之翩翩舞


假如举报了韩红3亿募捐款没有问题,希望严惩举报人,因为他不仅伤害了韩红,更是打击了人们做公益的正能量和积极性!更是触碰了做人最基本最善良的底线,人应该与善为本,不应该为了所谓的出名而伤害别人拿别人当垫脚石往上爬,爬得有多高摔下来就有多惨!醒醒吧!别在让更多善良有爱心的人受伤害啦!




鱼美人106


能有什么事?狗养着就是用来咬人的,主人就咬谁就咬谁,打狗还得看主人,只要主人还在,谁敢杀狗!


炼神化虚


感同身受,某人举报他的目的是什么谁又能知道呢!话又说回来,又有几个人能做到韩红这个份上。我相信站出100人来有98个肯定都站在韩红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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