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發佈進一步規範社區(村居)疫情防控的通知

淄博發佈進一步規範社區(村居)疫情防控的通知

2月16日,山東省淄博市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社區(村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從確保社區(村居)居民正常出行、保障職工有序返崗、嚴格規範返淄人員管控措施、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四大方面作出了進一步部署。

通知要求,在嚴格落實進出社區(村居)車輛、人員登記測溫及消殺等措施的基礎上,不得隨意封路、堵路,不得隨意增加卡口、檢查點、檢查項目、設置限制條件,不得隨意限制在社區(村居)有固定住所(含自有住房、租賃住房)的人員、車輛正常出入社區(村居)。社區(村居)要督促房屋出租者嚴格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出租者要主動向房屋所在社區(村居)報告房屋出租情況,由社區(村居)管理人員及時登記承租人身份信息、聯繫電話、居住地址等信息;要嚴格落實《關於做好復工復產企業返崗職工疫情防控和上下班出行有關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社區(村居)要向已上崗和居家隔離期滿後正常上崗的職工發放通行證,保證其上下班正常出入。職工居住地不在本區縣的,由企業所在區縣領導小組將信息報至市委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社會隨訪和社區管控組(以下簡稱“市社會隨訪組”),由市社會隨訪組督促職工居住地所在區縣解決職工居家隔離以及上下班出入問題。社區(村居)不得強制要求職工出具疫情期間出行及活動證明,不得人為設置障礙影響職工正常出行和返崗;要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明確企業復工復產、項目復工開工、職工返崗及交通管控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關規定,做好返崗職工分類管控。近14天到過外省活動的人員進入淄博後,要立即向車站卡口工作人員和目的地、居住地村居、社區、單位主動、及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信息,特別是旅居史、是否去過湖北等重點疫區、自己身體狀況等信息,視情采取居家隔離等措施。鎮(街道)、社區(村居)要嚴格落實上門告知、核實信息、填寫健康登記表和隔離承諾書、居所消毒、垃圾集中收運、日常聯繫、幫助採辦生活物資等措施,返淄人員工作單位要協助落實好相關監管措施。社區(村居)要在嚴格落實進出車輛、人員登記測溫及消殺等措施的基礎上,不得限制達到留觀期檢測符合相關標準的返淄人員正常出入;要督促居民生活必需的市場、超市、藥店等經營場所加強安全防護、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做好人員導流,強化風險管控。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由快遞、外賣人員送至社區(村居)劃定的指定區域,客戶自行領取。不得隨意對銷售蔬菜、糧油、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連鎖門店、便利店等經營網點一關了之,不得隨意限制快遞、外賣等關係群眾日常生活行業復工及送達服務。

通知強調,隨著淄博市企業逐步復工復產、項目復工開工,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各級各部門要統籌把握好疫情防控與民生保障、復工復產的關係,堅決糾正簡單化、偏頗化、極端化傾向,區分具體情況,在確保疫情防控前提下,實行分級管理,開展精準防控,儘可能減少疫情防控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記者 魏敬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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