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中老年实行有偿婚姻,婚姻能实行有偿吗?

老孙遁世无闷


老年人的有偿婚姻渐渐兴起,源于年轻人的彩礼。我认为不提偶老年人有偿婚姻,但无须反对、制止,也犯不着指责。有偿的目的是为了今后的生话保障,必尽年事已高,假如婚姻破裂或对方寿终后生活元法维持。但对为骗取钱财有当严家惩处。


彭帅187432547


这是当今社会正盛行的一种风潮。中华民族几千年,只有当下才有这样的怪事发生。

我们这里有个法院退休的老人,接近70岁了,老伴去世后就和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混在一起,每个月给这个女人3000块钱,另外管吃管住。

我是去年从外地回乡的,听到这个事情后百思不得其解。

三十几岁的女人有一点姿色,又有生育能力,完全可以嫁一个年龄相仿的男人呀。找个合适的男人组织一个家庭,要个孩子,两个人好好过日子,难道没有可能性吗?


可是这些女人不这么想,她们坦言:现在的好男人不多,仅有的几个都已经组织了家庭,剩下来的全都是不靠谱的人。结婚之后,自己累死累活不说,还要为他生儿育女,即便如此,也得不到男方家庭的尊重,有时候甚至还遭遇家暴。如果要离婚脱离苦海,既浪费了青春又没有一点经济收入,算来算去都是失败。

现在找个经济条件好的老人混混,性生活方面尽量满足他,有时候在家里做做饭,在外面上上班;如果有兴致还另外找个人消遣消遣,既解决了生理需求,又有经济收入,活得快乐自由。

以后年纪大了的生活怎么安排,当下的生活弄不好都是一团乱麻,哪有心思考虑以后。

听听,好像还蛮有道理的。我也觉得他们是生活所迫,这个社会太艰难了,真的很不容易。


但婚姻是不能有偿的,婚姻是平等的。

复旦大学的沈奕斐老师告诉我们:婚姻的本质就是两个人组合在一起,让彼此更快乐更优秀。

两个人在一起鬼混,也不进行婚姻登记,男方给女方一定的报酬,其本质就是一种性交易,或者是雇主与保姆的关系。

随时随地好聚好散,钱货两清,互不相欠。到底好不好呢?他们自己说了算。


张望盐井


“有偿婚姻”在当下以不是什么新鲜事,坦言地讲,这早已被路人认可。例如:我一邻居(单身老人),中年丧偶后为抚养子女一至未再婚,儿女长大成人后因某些原因不能常陪伴在老人身边,他儿女怕父亲孤独就花钱顾一保姆,一是照顾父亲生活起居,二是想有人陪父亲唠嗑。人都有七情六欲,老人也同样如此,孤男寡女同居一屋,日久生情难免会产出火花,自然而然就同居了。从此我这位邻居老人一改常态,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保姆从此换然一新,对我的邻居老人更是呵护有佳。邻居老人的儿女见此情景,乐了。我作为邻居见到老人整天乐哈哈,除了嫉妒还能说什么。

例如:当下出租屋有着许多“临时夫妻”,他们在家乡都有各自的家庭,由于长期在外打拼不能同家人团聚,由于寂寞孤独或者是解决性饥渴等情况,同相互合得来的异性朋友,在不破坏对方家庭的情况下,组成临时夫妻一起工作、一起生活。对此,路人们大多会视而不见,不会因此而说三道四。

所以,我个人认为:不要用道德绑架去评判“有偿婚姻”,要本着各有所需去看问题的本身,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那么世界会更美好!



拦不住刨根问底


我个人观点认为还是可以的。有偿婚姻一直存在于社会之中,但只是极少数人。为什么说可以呢?

举个身边的真实例子,李大爷年近七十,两年前丧偶,有退休工资,子女在外边也混得不错。李大爷又不会做家务,丧偶之后生活上不能照顾自己,说了几个对象别人都说年纪大不同意,最后只得找了个保姆,月薪三千元。保姆和李大爷日久生情,为了方便照顾,干脆结了婚。由于保姆才五十多岁,婚后李大爷每月除了负担正常的开销外,还要给小妻子每月三千元工资。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李大爷百年之后至少这个小妻还有点小钱安度晚年,没有后顾之忧,也会安心伺候李大爷。各取所需,何偿不可。

在婚姻生活中,各人的具体情况不同,不能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人。过于强调伟大高尚的爱情,而忽略平凡的生活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君子兰ycy


我们这里我还没听说有有偿婚姻。上次看到某地有陪床保姆之类的。可能就属于有偿婚姻之类吧。

按理婚姻是不应该有有偿婚姻的。两个人结婚组成家庭,夫妻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人也给对方了,还分什么你我。只要是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的,婚姻存续期间,所有收入钱和财产都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即使一方过世,另一方也是第一遗产继承人。

但中老年人的半路夫妻又有其特殊性。婚姻双方不仅年龄大或老。而且双方都各有财产和子女。一旦一方过世,往往要发生财产纠纷。这里面处理不好会使年轻一方未亡人明显吃亏。而这一方又往往是妇女。用陪床保姆形式虽然在经济方面对年轻一方特别是女方有所补偿。但毕竟听起来难听,没有名份。还是先言明了再領证的好。也就是题意所指的有偿婚姻。

例如年轻点的单身女人和年老点的单身男子结婚。平时老婆要服侍老公並送终老公肯定很吃亏。而且老公过世后老婆年龄大了很难再嫁人,到需要人服侍之时就难了。这就应该得到丈夫的遗产继承权或有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般补偿标准按婚姻存续期的付出情况和自身经济状况而定(例如每年一,二万左右)。住房这种不动产可留给自己原来的子女,而配偶有永久居住权。补偿部分现金不足部分由男方子女提供补足。这样至少使未亡人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当然在婚姻存续期,老婆未尽到服侍照顾之责的只要有证据,可拒付补偿款。总的来说这可能也是未来一种养老模式。


山上人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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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题主。

题主的问答题是《一些地方中老年实行有偿婚姻,婚姻能实现有偿吗?》。

其实,在这个资本一直占据主流的社会里,都是资本在主宰,自古以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得到和占有自己心宜的东西,不是付出金钱,就得付出心血和劳动,不劳而获一点都不想付出是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的。

爱情,婚姻也是一样。在婚姻上自古至今都强调"门当户对",即资本,权势,书香门第等要相当,才能联姻。否则,是万万得不到,也不可能成婚的。这中间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只是国人为了面子不存认有偿婚姻吧了。也正是这样,才使得好多情深意切的有情人不能正常的在一起。

婚姻的基础是要有资本做保障的,没有资本做基础的婚姻是很苍白无力的。女人嫁到男方家来做什么?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这个男人连自己都养不活,家途四壁,一贫如洗。请问世人,这个婚姻还能维持得下去吗?这个女人还会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受苦受罪吗?这里面又是否存在着有偿婚姻的因素呢?因此,我赞成这样一句话"有多少男子在资本利诱下,占着有偿婚姻的甜头得到了他违所欲有的肉体生理上的满足。而同时也有多少女人尽情的在发挥自己生理上的长处,经营着无本生意的肉体,而得到财富"。男女之间这种生活生存之道,是否合符伦理,合符道德,我们暂仅不议,一时也无法争个清楚明白。但明目張胆的买卖婚姻是失去了婚姻基础也是不道德的,早已也遭到了世人的摈弃唾沫。那有偿婚姻是否伦丧了人性原则?却不是我们这些人说的清楚的。因此,我认为,这都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是伴随时代而存在的一种情有可原的社会现象。有它发生发展的必然,应不足为奇,不足为怪的。即然有它存在的市场,必有它存在的理由。

即然,人有七情六欲,男欢女爱,女欢男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男女长大成人以后的一种生理要求,是人都不可逃避,都面临着这种选择。特别是中老年人丧偶寡居,生理需求并未终结。长此以往,会造成心闷陏结,影响身心健康。而有的人在此期间难找到理想伴侣,只得用有偿的形式来解决生理问题。这种解决生理问题的前提也是愿打愿挨的交易(这个词用在这里不好听,但又确实如此)。例如,保姆陪床,陪聊,……等。即解决了他的切身问题,也丰富了我的腰包,两全其美,各有所图,皆大欢喜。不然,没有一点想头,甜头,我要跟着你做什么,我想那一头。

因此,我的看法是,现在的婚姻状况绝大多数都是有偿的(这种有偿也是一种互补,你需我要,你付出和补偿)就是这么现实骨感。所以,婚姻是否能实现有偿还是不提倡不公开的好,这种提法也是违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在中老年中这种搭伙过日子无形之中就存在着有偿的问题,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就要奉献给条件差的一方,这种日子才能凑合的下去,不然就会各奔东西。在这种互补的过程中,各人自己去掌握它的尺度,只要不玩得太过火就行,让它自生自灭。望能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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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尝婚姻?这个提法不准确,也是不被社会认可的,所胃有尝,就是男方花钱买女方培伴这也不能叫婚姻,最多算拚居,不管那一方都可隨时解除关系,另找新欢,所以多数人是不能接受的,就说搭伙过日子对双方都存在风险更何况是个不被看好的所胃有尝。


1245大漠孤独


这是这是一种契约,一种新出现的中老年人男女搭伙生活的方式。男性中老年人有需要女人解决家务,解除寂寞。找一个女搭伙人就是找到了一个有了家庭感觉的家政人员。女性在搭伙中,觉得自已有家政人员一样经济上收获,而且有准女主人的家庭地位的满足感。只要双方都感觉到合适融洽,这是老人间自己的事,外人就不必关注过问了。


随心所欲不系舟


改革是多方面的。如今家庭生活会面临突破传统观念了,真伟大的时候到了,以后三妻四房的时代也将恢复了,年轻人重视彩礼🧧了,老年人时行有偿服务了,死后配阴婚也可大赚一番了,时代变了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这就是市场经济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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