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森林公安:堅決阻斷疫源疾病傳播途徑 查11案收繳野生動物55只

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為堅決阻斷野生動物疫源疾病向人類傳播途徑,打好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普洱市森林公安機關迅速行動,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要求,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轄區內非法人工飼養野生動物清查整治力度,對涉嫌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出重拳、嚴打擊,連日來,共查處涉野生動物案件11起,收繳野生動物55只。


思茅森林公安:查獲運輸野生動物案

1月23日,普洱市思茅區森林公安局民警根據掌握的信息,將一輛從江城駛往普洱方向的麵包車截停,面對民警詢問,駕駛員謊稱車上運輸的是野菜。當民警打開車上運輸裝著的9只編織袋時,發現裡面全部是野生動物死體,一共有14只。2月14日,普洱綠海司法鑑定中心對這批野生動物死體作出鑑定,確認14只死體分別為11只赤麂,3只花面狸,均為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國家三有保護動物。


鎮沅森林公安:破獲一起重大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2020年2月14日,鎮沅縣森林公安局組織民警對轄區內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所進行檢查過程中,發現鎮沅縣恩樂鎮大平掌村跌馬箐小組村民劉某東非法馴養有6只白鷳、2只雉雞和2只斑鳩。劉某東供述:2019年4月份開始,他先後三次到附近的山林裡非法獵捕,並帶回家中馴養。

據瞭解,白鷳屬於國家珍貴野生保護動物;雉雞和斑鳩屬於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按照走私、非法捕獵、殺害、收購、運輸、出售、飼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重特大案件立案標準,馴養6只白鷳屬重大案件,目前,涉案動物已依法扣押,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江城森林公安:一日查六案

2020年2月15日,江城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巡邏檢查時發現,在政府已三令五申禁止人員聚集的情況下,江城縣三江大道延長線與“渦滑箐”交叉口樹林邊一塊空地多人聚集在一起,周邊樹枝上掛有鳥籠,民警判斷,聚集人群有可能是在開展遛鳥活動,於是,巡邏民警果斷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國家“三有”保護動物畫眉鳥8只,6名當事人被森林公安以涉嫌非法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墨江森林公安:兩日查三案

2020年2月12日,墨江縣森林公安局查獲1起非法馴養繁殖野生動物案件。經調查,龍潭鄉樑子村村民在未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情況下,馴養繁殖豪豬8只,其行為涉嫌無馴養繁殖許可證馴養繁殖野生動物。

同月13日,墨江縣森林公安局查獲1起非法馴養野生動物案件。經調查,2019年5月,孟弄鄉富東村村民魯某某在新安鎮螞蟻堆街趕集時,以每隻100元的價格向一個不知名男子購買得5只竹鼠,並帶回家中馴養。魯某某馴養的5只野生動物竹鼠,未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其行為涉嫌無馴養繁殖許可證馴養繁殖野生動物。

2020年2月13日,墨江縣公安局魚塘派出所向縣森林公安局移交一起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案件。經調查,2020年2月2日,墨江縣魚塘鎮丙禮村村民李某某為獵捕野豬,在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的下,分別在丙禮村“四角田”、“幹龍灘”兩地非法佈置9付獵捕工具鐵夾,準備獵捕野豬。2月7日,其放置的鐵夾將村民紀某某的3條黃牛夾傷,李某某的行為涉嫌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目前,該3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茶城森警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和雲南森林公安機關《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嚴打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有關公告》,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拒食野生動物、拒買野生動物製品,從我做起!

記者 謝玉鑫 通訊員 畢曉東 李豔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