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疫情影响,在家不能复工的时间划入年假,这样做合理吗?

Lx9997


只要执行政府的规定就是合理的,政府鼓励优先休年休假,关键时期大家与自己的企业同舟与共吧,也不能让企业老板一方承担所有的压力。


技术工面试官


你好,因特殊时期,这种方式在未复工前人社部也明确出这一点,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安排。

根据人社部发布上述问题有明确的指导,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如果使用带薪年休假,那么工资自然是按照正常提供劳动来计算了。

首先北京人社局指出,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如果涉及到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如果用完各类休假了,还是无法复工或返岗的,工资怎么发?上述意见明确,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各地生活费最低标准不一致。其中,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陕西规定,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如果在隔离期工资怎么算呢?

人社部发布上述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企业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意见还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指导企业全面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要求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根据人社部文件明确因疫情延期复工期间,企业可以和员工协商使用年假或其他福利假。


其实这种情况对员工和企业来说都受损,企业不生产也需要付厂房租金、给员工交社保等等,涉及影响大的行业如餐饮和娱乐、影院等等,根据网络消息以上影响大的行业有几家宣布遣散员工,运营出现问题,其实无非是资金链跟不上。

所以建议员工和企业在这特殊时期相互理解。

如果喜欢请点赞+关注相互交流学习。等你👏


职场—成长记


不能复工是因为受影响!公司要求不复工的时间划入年假!那就要看站在谁的角度讲了。

站在公司的角度的话。

你没有上班没有劳动,他不可能按正常的工资发给你啊,因为你没有帮公司创造收入,所以他把这些时间划入年假,那么在你放假这段时间。他就可以减小工资的支出。毕竟受到疫情的影响很多公司的损失蛮大的。

站在你的角度的话。

你是因为疫情的影响没有办法出去上班,而不是你不想去上班,所以你理所当然的认为,在国家要求不能复工的情况下,公司是要正常的给你发放假期间的工资。

其实来说,这样没有那一边不合理。毕竟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当然会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其实,站在疫情防控来讲,公司和员工都应该互相理解一下。公司最起码不能一刀切,让员工在放假的期间一点收入都没有!员工也不应该要求公司给个带薪休假,因为你毕竟没有产出肯定就没有收入!这个只能是和公司协商了!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各位补充,可以评论区留言,欢迎大家关注、转发,如果有帮助帮忙点个赞!谢谢大家支持! 我是答疑!非所问。


答疑非所问


当然不合理了。不过,在我们这里加班是经常的事,我们渴望年休假。不过,还是想给友友提两个建议:一是特殊时期,好多工作因环境变化而滞后,我感觉把工作放在第一位还是应该的,顺势而为,不能太斤斤计较;二是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有适当的津贴补助,我感觉通情达理的领导或老板还是能理解的,不过公务员没有政策依据还是不要乱发补助津贴。





白水清茶197014


其实这样做是无可厚非的,国家也是这样鼓励的。

人社部等7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

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

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

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

各类假。

就是说如果你不能及时复工,也不能够居家办公的话,那么企业是可以优先与你协商

使用年休假的,这并不违法,也不违规,比较现实的选择。

为什么呢?因为你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意味着你在此期间没有上班的话,工资也是

会照常发放的,按正常提供劳动来发放工资,工资不会因此而变少。

北京人社局指出,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

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疫情之下,很多企业营业收入减少,经营比较困难,所以职工应该考虑企业的难处,

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也是比较合理的选择。要知道如果企业倒闭了,连工作都没有

咯。


人间666


这样的意思,是表示这段时间没有工资是这样的吧。作为员工在理解公司的同时,也希望公司能够理解员工。毕竟谁也预料不到,灾难不可怕,可怕的是没办法共度难关。



艾姥爷


先不说合不合理吧。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互换角色,换位思考一下,这样做也是人之常情的。既然你是公司的一员,也应该站在公司的立场上想一下这场疫情企业的损失是比较大的,这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放下个人狭隘的观念,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公司一起携手共度难关呢?特殊时期,请大家多一点关爱,多一点理解。我相信你们做的每一份贡献,公司都会以其他形式给你们回报的!所以现在最该做的就是配合好公司的各项政策。



笑萌萌大叔


个人认为是不合理的,疫情延长假期的属于正常休假,对于休息期间的薪酬发放方法及标准问题,公司应该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来发放吧。如果用年假去填充,那没有年假的那些员工又该如何安排。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280,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p-0000/9734d45de21843ee9d7d1a314d327673\

转角遇到猪


画不画年假倒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工资?这很重要,都是休息,多休几天也无所谓,还能给国家做贡献多好



看片哪小子


因受疫情影响,在家不能复工的时间划入年假,这样做我觉得不合理。为什么?首先我们应当了解国家对年假的规定。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所以,因受疫情影响,在家不能复工的时间不能划入年假。我个人认为,为了弥补疫情给员工的损失,受疫情影响,这段在家不能复工的时间,看各个企业单位的实际经济状况给予员工实行一定的福利补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