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内不戴口罩、抽烟,殴打劝阻的医生,一男子犯寻衅滋事罪领刑

​​病房内不戴口罩、抽烟,殴打劝阻的医生,一男子犯寻衅滋事罪领刑

病房内不戴口罩、抽烟,殴打劝阻的医生,一男子犯寻衅滋事罪领刑

2月18日上午,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方式,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一起暴力伤医案,当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唐修伟有期徒刑一年。该案系盐城首起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案。

病房内不戴口罩、抽烟,殴打劝阻的医生,一男子犯寻衅滋事罪领刑

【案情简介】

建湖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唐修伟酒后至建湖县上冈镇草堰口卫生院探望其住院的父亲。因值班医生周某提醒其戴口罩,并制止其在正在使用的输氧病房内抽烟,被告人唐修伟心生不满,与周某发生口角,继而殴打周某头面部及颈部,并致其衣物损坏。后被告人唐修伟又先后殴打前来劝阻的医生王某、群众姚某和唐某。经建湖县公安局鉴定,被害人周某、王某和姚某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唐修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周某损失,取得被害人周某、王某、姚某谅解。

病房内不戴口罩、抽烟,殴打劝阻的医生,一男子犯寻衅滋事罪领刑

【法院判决】

建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修伟在疫情防控期间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法官提醒】

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合力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特别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成千上万的医务工作者争当最美“逆行者”,义无反顾坚守岗位,奋战在人员流动密集的抗疫一线,更加值得全社会尊敬和守护。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2020年6月1日施行。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7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本案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但做出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行为,还对好心劝诫的医生及群众实施暴力,依法应当予以严惩。在此倡议,共同致力于构建良性医患关系,切实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

【法条链接】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7类将予以严厉打击的涉医违法犯罪情形,包括:(一)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二)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三)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四)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五)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七)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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