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支持企业引工稳工,最高补贴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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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人社局关于防控新冠疫情期间

惠企惠民政策宣传

一、落实稳岗支持政策

1.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2020年春节当月(1月)用电量不低于上个月(2019年12月)用电量85%(含85%)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用工人数50-100人(含50人)的奖励1万元;100-300人(含100人)的奖励1.5万元;300人以上的奖励2万元。用工人数以春节当月企业参加社保人数为准。

2.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春节假期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假期补贴计算时间从1月24日至2月2日,其中1月25-27日按三倍计算,其余时间按两倍计算。三明市日社平工资标准为303.45元/天,人数按加班生产期间在岗人数确定。

3.稳岗补贴。2020年对参加失业保险并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符合国家及本县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安全政策,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2.4%)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照疫情结束前3个月本企业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执行。

二、支持企业引工稳工

实施劳动用工补贴,对各类机构和个人在2020年第一季度为我县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的,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生产性企业从2020年2月开始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后,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对经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为我县辖区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含用工调剂)的各类机构和个人,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上述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补助期限为30天。

三、建立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在新冠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并确诊为新冠肺炎或因感染并确诊为新冠肺炎死亡的,认定为工伤,实行“快认快办”绿色通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落实保险服务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含服务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或者对受疫情影响延期缴费的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五、保障合法劳动关系

1.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以职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正常出勤支付职工在上述期间的工资。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可分别顺延到隔离期满、医学观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因疫情未及时返企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疫情期间,企业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两倍支付工资。

3.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无法参加庭审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开庭审理,仲裁机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六、线上业务办理

1. 企业招聘。大田县辖区内有用工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可登录就业通(网址:http://www.fjjyt.net)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发布流程详见“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其他服务-办事指南“招聘会网上报名流程”。

3.社保业务办理。注册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0.160.52.229:9001/ggfwwt-portal/portal/home)办理企业社保和失业保险批量新参保、增减员、续保、人员信息变更等业务;下载登录闽政通APP或“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企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及企业社保和城乡居民保政策查询等服务。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8日

统筹:郑宗栖 监制:颜全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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