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式的教育,是不是老師無能的表現?

發抖的地球


懲罰式教育!

在我們中國何止是老師們的專利呀!

我對老師們一直非常敬重,因為他們腦袋裡有知識,就是這麼喜歡有知識的人,而且老師一表揚,我就神清氣爽。

但是我們遇到的是更多的批評[酷拽],因為我是女孩子所以老師們肢體上的拖拉出教室,比較少,誒。。。。再少也有兩次了,都是小學裡面的老師。老師激動呀!

我就一點點大,叫我站起來到罰站,我就是站著不動,好像和老師倔強來著。

然後呢。。。。就被老師拖出去了。。。。。

沒有了顏面,沒有了自尊心,沒有了學習的熱情。

我討厭這樣的老師,算個什麼東西呢?

這種老師普通話也說不好,只會欺負小孩,還出來教書?

這種老師自己心態極差,還遷怒我們小孩,能出來教書?

呸呸呸! 想起這些老師們的行為記憶,就給他們大大的鄙視👎。

其他表揚我的老師們還是不錯滴! 起碼還能控制自己的行為準則。

用現在的話來說,那些體罰學生的老師們不懂教學方式,不懂小孩心理動態,也更加不懂自己的問題。

沒有辦法也只能希望,我們的一代比一代更加懂得吧!


董貞潔


說起教育!記得在我上小學3年級的時候!我的書包忘了帶到學校!和我同學!回家去拿遲到5分鐘!我的老師就罰我們跪在外面!還打我們!認我們怎麼哭那老師都不讓我們起來!後來院區有個奶奶去求情才讓我們起來的!在最後回去也沒有敢告訴爸媽!所以導致現在都在恨那名老師!所以孩子的內心其實很脆弱的不要隨意的去傷害!小孩其實什麼都明白!只是她不知道怎麼去表達!良好的溝通改變一切


萬黛膜顏一菲老師


不是,有些學生真的很調皮,很難管,甚至連家長自己都管不了,我們都是從學生時代過來的,調皮搗蛋的學生,真的要好好管,現在留守兒童特別多,孩子基本都是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帶的,隔輩親,孩子也不怎麼怕他們。自然規律,老鼠怕貓,學生怕老師,適當的懲罰學生是要的,我至今都還會感謝曾經懲罰過我的老師,雖然我沒有考上大學,但這也是我自身的原因。


LIANGZHIHOU521


不是。人不是機器,不能完全按照指令完成任務;人是目前地球上已知生物中最聰明的;除了動物的本能以外都需要認知、記憶;人又有智商的差別,而且在對外界認知過程中有敏感的部分也有不敏感的部分;因為中、小學生的學習就是要應付考試,是比較抽象的認知過程,這樣的任務需要完成本身就是枯燥的;單靠老師一個人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家長要對自己孩子有個清醒的認識,看看究竟適不適合通過學習(數理化政史地生語文外語)這條路來生存;瞭解孩子對其他認知敏感度高如何?找到孩子合適的發展之路?但是我個人認為對於草根家庭,學習文化課還是最簡單獲得社會生存方式的路;所以在完成認知的過程中必須要有行為養成的規範;因此我認為懲罰是必要的的教育方式。你這個問題完全歸咎於老師無能,我認為不是老師無能,而是家長無能!你不優秀你憑什麼要求孩子優秀!你自己的孩子天天跟你在一起你都管不好。還問老師是不是無能?需要反思啊!


西聿車西聿車


教育懲戒和懲罰的混淆。

教育懲戒是國家賦予教師的權利。和懲罰不同。有時候懲戒和懲罰又有密切的聯繫。那麼怎麼樣區別懲戒和懲罰呢?教育法也給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一點咱們下面在說。

當孩子犯錯誤。適當批評教育是幫助孩子改正錯誤。但是不可以體罰孩子。這是孩子人身安全的權利。但不意味著孩子在學校可以肆無忌憚的當皇上。部分家長看不得孩子受一點委屈。老師正常的批評教育。不明事理的家長不依不饒。這不是疼愛孩子。而是溺愛。這會導致孩子思想上的畸形。

當然網上也有教師有失師德。對孩子使用暴力。使得孩子嚴重受傷。這肯定不可以的。不過請放心。如今的社會大多數老師都不會那樣做的。法律對於這點也有明確的規定。那麼有一個問題。不批評教育不行。使用暴力更不行。怎麼把握這個尺度呢?接下來講講幾個原則。

國家賦予教師的懲戒權應該遵循的原則。

教師擁有懲戒權。這也是國家提倡的。國家懂教育。也對懲戒權的使用規定如下幾個原則。

1.合法性原則

依法行使教育懲戒權是教師依法施教的當然要求。教師要正當行使教育懲戒權,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我國在多部法律明確規定教師不得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侵犯學生的生命健康權、人格尊嚴權、隱私權、名譽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等法定權利。因此,教師教育懲戒權的範圍應止步於學生的正當權利。除了要符合實體法之外,教師行使教育懲戒權還應講究正當程序。用於懲戒的規則必須提前確定地讓每一個學生知曉,實施懲戒之前要給犯錯誤的學生足夠的提醒與告誡,要給學生辯解的機會與權利。

2.合教育性原則

教育懲戒的目的不是為了懲罰學生,不是為了給學生造成痛苦,而是為制止不當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因此,要做到合教育性就要求在行使教育懲戒權時要遵循必要性原則。所謂必要性,即能夠使用其他更溫和的教育方式達到教育目的,就儘量使用其他更溫和的方式;能夠使用更加輕的教育懲戒方式達到教育目的的,就儘量使用更加輕的教育懲戒方式。教育要講究因材施教,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此,在行使教育懲戒權既要遵循規則的普適性又要照顧學生的個體差異。

3.教育懲戒與其他教育方式相結合的原則

從斯金納的理論中我們可以知道,教育懲戒有其自身優缺點,它能夠抑制學生的不當行為,但是它不能促進良好行為的養成。教育不能僅僅滿足於暫時抑制學生的不當行為,還要努力促成學生良好行為的養成。因此,教育懲戒要與其他教育方式相結合。當我們運用教育懲戒權制止了學生的暴力行為的時候,我們還要通過說理改變學生的認知,讓學生認識到暴力行為的危害,通過賞識等正面強化的方式幫助學生建立正確的人際交往模式。總之,我們不能只滿足於不讓學生做什麼,我們還要讓學生明白可以做什麼,並且讓學生努力做成。

4.無冷靜不教育原則

當今社會,各界對教育與教師的關注越來越多,期待越來越大,學校內部對教師的各種考評更是多如牛毛,家長與學生的權利意識越來越強,這一切導致教師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教師也是凡人,也有七情六慾,面對巨大壓力亦會有情緒失控的時候。人在不冷靜的時候容易做出不理智的行為。大多數的懲戒不當的教育事故都是在教師情緒失控的時候發生的。因此,在面對犯錯誤的學生時,當覺察到自己的情緒不正常時,教師可以先遠離學生,等自己冷靜下來在處理,做到無冷靜不教育。



作為家長。該如何看待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呢?

作為家長首先冷靜對待。教師不會對孩子成為仇人。每一個教師都有師德。百年大計,教育為先。需要教師來教育。知識改變命運。知識就是力量。需要教師來作為學生的引路人。

有時候需要換位思考問題。自己的更瞭解自己的孩子。既然想把孩子送到學校。那麼就是希望孩子將來是一個有文化人。不希望孩子滿嘴髒話。成為不良少年。孩子在家十分調皮。頂撞。作業不好好完成。家長管不了。孩子到了學校。肯定要有規矩。孩子散漫慣了。教師一批評他。回家後孩子哭訴。如果是嚴重的體罰,肯定不行。如果是正常的批評教育。家長不由分說的去學校理論個一二三。那麼捫心自問。家長讓老師怎麼做?家長又想孩子管理好。又不想孩子受一丁點挫折。這樣對孩子發展並不好。


家長和教師應該是相互合作的關係。而不是敵對關係。兩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把孩子教育成國家棟梁。孩子一旦出現道路上的偏差。家長和老師相互溝通。因材施教。讓孩子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希望以上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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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策之師老馬


這不是無能,這個恰恰體現了某些老師的負責任。君不見,部隊管理更嚴格苛刻嗎?正因如此,軍人才有了超強紀律性,服從為天職。對於學生,亦如此,犯錯就該懲罰下的,不過分就好,讓學生長記性。那些不敢管怕管的老師,當好好先生,你是家長,你放心不。


稱呼而已1988


在教師的懲戒權的討論中,有人納悶了,為什麼有的老師主張懲戒,而有的老師反對懲戒呢?有個網友觀點挺鮮明的,他說,凡是主張懲戒的老師沒有教書能力,沒有水平。話雖絕對,但確實代表了相當多人的看法。但這種觀點往往站不住腳,為什麼?

獎懲相互依存,共同維繫良好的秩序。為什麼國家會有公檢法?成人犯了錯誤,難道只是“愛心教育”了事,沒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懲處?犯罪了,難道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學校也不外乎此理,只有獎勵、鼓勵,缺失懲罰、批評,這就會讓教育呈現殘缺狀態。

懲戒在人的成長中非常重要。一個經常犯錯誤卻從來沒被懲戒的學生,進入社會後,那顆心可能隨時會像玻璃一樣碎掉,也可產生極端的心理和行為。反對懲戒的人,你認為社會所有人、所有機構,都會對你的孩子充滿“愛心”嗎?常識是,犯錯誤就要承擔責任,接受批評教育,直至接受懲戒。成人如此,孩子也一樣。

老師使用懲戒權,是讓孩子明辨是非,懂得責任擔當,實際上是維護孩子的長遠利益,同樣是維護教師、教育的尊嚴。一些孩子可以用非懲戒方式改正錯誤,但不是所有孩子都如此,確實有熊孩子,家長、老師都沒辦法,大家又不去懲戒,試想最後會發展成什麼樣子?

是否使用懲戒權不是判定老師優劣的標準。有從來不使用懲戒的老師,有經常使用懲戒權的老師,因人而異。在守法合規的前提下,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都是應當被允許的。



橙子消防工程師講師


我認為不是。有些也是恨鐵不成鋼,家長自己輔導家庭作業的時候,有時候都會氣急敗壞。老師也是人,不是神。適當的懲罰教育對孩子們還是有用的。現在的小孩子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動不得,現在連老師也動不得,都是捧在手心裡的寶,這樣其實並不利於孩子的成長。我認為適當的懲罰教育是應該的。


開心鬼0


不知大家看過“放牛班的春天”這部影片嗎?特別希望大家有空找來看看,尤其是身為家長老師做教育的。這真的是一部感人至深直達人心底的經典影片,不僅僅是作為電影藝術來展示,更表達了一種教育上對人哪怕是個孩子的生命個體的尊重…

當然作為面對更多學生的國內教師,不能苛求也不大可能做到個性化的教育,因為有教學上的無數指標考核等等制約。但作為家長,發自內心的愛和耐心以及在教育上更積極去謀求和尋找到方法,還是可以做到的;只要你願意,你想,你為了一個個體的生命能健康地長大肯全身心地付出,雖然及其不易,但還是可以並值得努力去做到的。

而懲罰是最後一種迫不得已的無奈甚至是無能之舉。

而在中國,身為一名面對眾多學生本就肩負重任不堪重負的老師,懲罰不懲罰?能怎樣?還能指望更多嗎?又能指望更多嗎?!自家孩兒自家管好不比什麼強?!


ZYT休兒


我認為不是的,最起碼大多數情況下,不是這樣的,拋開那些鳳毛稜角的極個別情況。

當今的教育水平下,能成為一位教師,起碼也是經過了多年培養的人才,所以他們一定是有教育能力的人。

我們不要輕易質疑老師的專業性。

說說為什麼應該有懲罰式教育,首先,人只是一種高級動物,會存在僥倖心理,有時明明知道不可為卻偏要去做。

這種時候,只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必須讓他們為此承擔一定的後果,才能讓他們深刻認識到什麼事情是絕對不可以做的。

上升到社會層面就是為什麼要有法律機構,來管理、懲戒那些嚴重違反法紀的人。

也就是要形成是非觀念。

孩子在小時候,還分不清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更不明白做錯事會產生多麼嚴重的後果,適當的懲罰式教育在不影響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下,是可以的。

而且,古代的聖人先賢也會使用懲罰式的教育方法來對待學生,比如孔子,他有個學生特別的懶惰,孔子就說過他: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汙也。

意思就是說這個學生是個爛木頭,再怎麼雕刻也沒用,雕刻不出什麼好看的模樣。還說他是一面專門堆放汙穢物的牆壁,沒有什麼比它更汙穢的東西了。

這些話,您感受一下,是不是很過激,放到放下,可能有家長會舉報老師侮辱孩子人格。

那你能因為孔子說過這些話就說他是個無能的人嗎?

而且,為什麼孔子會這麼說這個弟子呢?因為他的確是太懶惰了,別人聽寫他不寫,別人好好上課,他在睡覺打呼嚕。老師當然會生氣了。

我們也希望老師不用懲罰式教育,但是前提是我們自己要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到位,讓孩子把自己份內的事做好,這樣,老師就不會來懲罰他了。

如果自己已經無能為力了,那老師幫你教育孩子一下也無可厚非。

最起碼,我們不希望老師對孩子不聞不問,放任自流?適當的懲罰對孩子也是一種愛護。避免他們以後犯更大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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