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若干意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分级分类组织实体经济复工复产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李维琴)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台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若干意见》的相关情况,解答了有关问题。

据介绍,《若干意见》从11个方面提出55条政策,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通过有序组织实体经济复工复产、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等“硬核”举措,积极稳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

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面对当前应急物资短缺和长远防疫防护能力不足的双重困难,我省把防疫和防护有机结合,既解决燃眉之急,又谋长远之策,提前部署防疫防护一体化产业。进一步统筹省级现有资金,开辟资质快速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医用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和消杀应急物品生产。进一步加大省级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超前培育消杀用品生产体系,超前建设防疫防护体系,大力发展防疫防护产业链,推动防疫防护产业一体化发展。为有效保障防护物资长期充足,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防疫产品收储制度,政府给予收储资金补贴支持政策。

分级分类组织实体经济复工复产是《若干意见》的一大亮点。按照中央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统一部署,我省把全省86个县(区、市)区分为没有发病例的、有散发病例无续发病例的、确诊病例数较多且出现聚集性疫情的3类地区,统筹安排复工复产;把行业分为必须复工复产的、具备条件复工复产的、尚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三类,逐步推进有序复工复产。同时,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的所急所需,着力解决企业用工、用能、资金等问题,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推行“不见面”网上缴费服务,对有关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电、气、水等基本要素,实行“欠费不停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