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對中國歷史的進步有無促進作用?

l湖湘客


科舉制對整個歷史的進步當然有促進作用,這種促進作用不僅表現在社會的政治進步上,還表現在社會的經濟進步上,更表現在社會的思想文化和教育的進步上。中國歷史發展的根本動力當然是生產力的提高,但生產關係的發展也能促進中國歷史的進步。尤其是當生產關係與生產力相適應的時候,中國社會發展會加速,中國歷史的進步也會加速。因為科舉制是生產關係的一部分,科舉制的出現是改善了中國的生產關係,使之更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所以,科舉制對中國歷史的進步是有較大的促進作用的,是極大地推動了中國社會各方面的發展的。總之,科舉制對中國歷史的深遠的進步促進作用一直持續且到現在。

科舉制對中國歷史的進步有哪些促進作用呢?這種進步性的促進作用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促進進步的第一方面表現在政治上:科舉制的出現加強了專制主義中央政權制度,穩定了社會發展的內外環境。有了穩定的社會環境,才能促進中國歷史的進步。

選拔官員是治理國家的關鍵一步,要治理好國家就必須選拔好的官員,要穩定社會秩序就必須選擇有責任心的官員。中國歷史上的選拔制度有很多,例如西漢的察舉制,是以才能和品德選拔官員;例如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以門第選拔官員。然而,這些制度選拔出來的官員實際上是地方政府選拔出來的官員,實際上是削弱了中央集權,不利於社會的穩定發展。

為了削弱地方權力和門閥士族的勢力,隋煬帝在隋文帝的基礎上正式確立了以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科舉制。雖然科舉制不能確定被選拔出的官員的品德和才能,但科舉制的確把選拔官員的權力從地方集中到了中央。中央權威的增加是社會穩定的前提,社會穩定是中國歷史進步的前提。

戰亂和分裂只能阻礙歷史和社會的進步,穩定可統一才能促進歷史的進步。科舉制當然是有缺點的,但科舉制相較於其他選拔方式是公平的。相對公平的制度會造就相對公平的社會,社會的公平性是會推動中國歷史的進步的。

促進進步的第二方面表現在經濟上:科舉制推動了小農經濟的發展,為科舉制自身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奠定了經濟基礎。經濟是社會發展的基礎,經濟的進步一定會促進社會和歷史的進步。

小農經濟的發展需要什麼?需要土地私有制的維持,需要農業生產經驗的總結,需要生產技術的進步,需要生產工具的改進。誰能做到這一切?是有文化的人還是沒文化的人?當然是有文化的人才能做到這一切。無論是賈思勰的《齊民要術》,還是王禎的《農書》;無論是漢朝的耬車,還是唐朝的曲轅犁;無論是宋朝引進的占城稻,還是明朝引進的玉米和甘薯;都需要有文化的人才能把它轉化為生產力。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科技的發展需要人才的進步與發展,人才的培養需要教育制度的發展和完善。科舉制極大地推動了中國社會教育體系的完善和發展,科舉制給人們注入了奮進的內在動力。一個有奮進精神的社會是一個充滿是活力的社會,一個人才輩出的社會不僅會推動小農經濟的發展,還會推動商品經濟的繁榮,還會促使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經濟發展模式越先進,中國社會就越能進步,就越能促進中國歷史的進步。

無論何時,文化程度高的社會總比文化程度比較低的社會發展的快一些。縱觀歷史,隋唐以前中國歷史發展的慢一些,隋唐以後中國歷史發展的快一些。原因在哪兒?科舉制的進步和發展。

促進進步的第三方面表現在思想文化上:科舉制的進步,推動了文學藝術的繁榮,並解放了人們的思想。思想的解放和文學藝術的繁榮會推動歷史和社會走出愚昧,走向文明。

科舉制越發展,中國的教育體系就越完善;教育體系要完善,中國社會培養的人才就越多。社會整體文化程度的提升,必然會推動文學藝術的發生。在中國歷史上,漢賦的影響力遠不如唐詩宋詞的影響力。為什麼?因為創作漢賦的人才少,創作唐詩宋詞的人才多。司馬相如之流,是遠不如李白和杜甫的,是不能與蘇軾及李清照相比較的。

教育範圍的擴大,使社會的識字率提升,這意味著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在提升。一個文明的社會必然走向開放,開放的社會環境必然會出現思想自由的要求。在宋朝商品經濟出現的時候,市民就要求個性的自由與解放;在明朝資本主義萌芽出現以後,社會的等級秩序就受到了嚴重的衝擊。於是,在明清之際就出現了對儒家思想的批判和對封建專制制度的批判。封建社會出現了近代思想的一絲曙光。

思想解放的社會是會出現文學藝術的繁榮的,文學藝術繁榮的社會是走出的愚昧的,走出了愚昧的社會是文明的。

促進進步的第四方面表現在教育上:科舉制最大的作用是擴大了社會上受教育的人群範圍,推動了社會的上層與社會的下層之間的交流與融合。受教育的人群增多,不僅意味著中國教育體系的不斷完善,還意味著中國有更高的發展潛力。

隋煬帝創立的科舉制的最大作用就是促進了中國教育的發展和完善,就是擴大了社會上受教育的人群範圍。無論是進行藝術創作還是進行科學研究,都需要大量的有文化的人才。精彩絕豔的個人當然能促進科技和文化的發展,但文化和科技發展的最大力量來自於受教育的人群基數的擴大。三個臭皮匠趕個諸葛亮,若有千千萬萬的臭皮匠,得有多少才華無雙的諸葛亮。

社會進步的最大阻礙之一是上層與下層交流的不通暢。在中國古代社會,上層與下層是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其交流是壓迫式的,這種壓迫不僅體現在權力上,還體現在文化層次上。在古代社會,不公平的現象是有權力的貴族還掌握著文化。在權力和文化的雙層不平等下,社會是無法正常交流的。科舉制是下層人民也掌握了文化,這就開通了上層與下層交流的最重要通道,這就是上層和下層加速了交流與融合。

一個交融的社會會形成力量的合力,合力大的社會發展的速度自然要快一些,合力大的中國社會必然會促進中國歷史的進步。科舉制是轉變和增強了中國社會的力量,而中國力量的強大必然會促進中國歷史的進步。

總而言之,科舉制對中國歷史的進步是有極強的促進作用的。可以說,中國歷史的進步依賴於科舉制的出現和發展。可以說,科舉制不是中國歷史進步的可有可無的因素,科舉制是中國歷史進步的必需因素。現在的考試製度就是借鑑於科舉制,以分數的多少來選拔人才是迄今為止人類發現的最公平的一種方式。無論是外國的文官選拔制度還是中國的公務員考試,都是脫胎於科舉制。中國的科舉制不僅促進了中國歷史的進步,還一直影響著世界的發展與進步。


歷史緯度


科舉制度起源於隋朝,唐朝進行完善。1.這項制度為許多平民百姓的發跡提供了機會,打破了世族和血緣世襲的壟斷,讓更多人有機會改變自己的命運,這也是較為公平的一種選拔人才的方式

2.加強了中央的集權,鞏固帝王的權力,同時加強與地方的聯繫。這也有利的緩解了國內的階級矛盾,使國家更加穩定有更好的發展

3.促進了文化教育,使得百姓文化水平提高。同時社會風氣也比較好,人人都愛讀書,對儒學的傳播也是有好處的。

有好處自然也有壞處

1.思想被束縛,文人只知道學習,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只知道學習,並且不重實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書呆子很多

2.科舉制度下官場的黑暗和不公,官員腐敗嚴重,官員受賄嚴重。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科舉防作弊抓的在嚴,也有人投機取巧。而且名字起的不好也不行,就是皇帝的一句話,有個叫吳情的狀元就這樣成了探花

當然,還是積極作用大,畢竟這是相對比較公平的方式




美妹觀歷史


科舉制自實行以來,對我國社會的發展有很大的不僅作用的!

1、科舉制破除了世家大族壟斷官場的現象,讓普通人也可以通過科舉考試得到做官的希望!

2、科舉制保證了專制政府行政人員的來源,具有較高文化素質的官員行政,為提高行政效率創造了條件;

3、促進了社會讀書風氣的形成,和普遍的讀書風尚;

4、以較為嚴格的方式選拔人員,具有一定的公平性!

查看全部3個回答


夏帆說史


我認為科舉制度對中國歷史的進步有促進作用。

科舉制度從隋朝開始,伴隨著清王朝的滅亡而消亡,在其存在1300年的這段封建歷史中,科舉制度對於我國曆史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其利弊並存,針對題主所提出的問題,我認為可以從國家、社會和個人三個方面來講述:

一、國家方面

1、加強了中央集權統治,鞏固國家統一。

實行科舉制度一方面把分散的人事選拔全完全回收中央,另一方面又使政權的社會基礎更為擴大,適應了中國封建社會中後期強化中央集權的需要。以科舉為“正途”而又以儒家學說為科舉考試內容的做法把政權的世俗性與意識形態灌輸自然地融合為一體,使中國封建 社會大一統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 一方面,打破了由權貴勢力對於選官的壟斷,為處於社會中下階層的廣大知識分子提供了一個相對公平公正的競爭平臺,為統治者贏得了廣泛的社會基礎。另一方面,使得中下層知識分子通過科舉進入官僚隊伍,緩和了階級矛盾,有利於鞏固統治基礎,維持整個封建社會的穩定。

2、有利於選拔治國之才

古代科舉制度不論出身與門第,將知識水平和才能作為選拔官吏的主要標準,使衡量標準相對科學和公正,有利於選拔出綜合文化素質較高的文官,為官僚機器的運轉註入了活力和效率。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由定期舉行的常科考試和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制科考試組成,兩者互為補充,儘可能全面地網羅社會上的有識之士,使文官隊伍的整體素質得以提升。 對於應試者的資格審查十分嚴格,不僅對其德行進行規定,對其出身和履歷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有利於從源頭上確保應試者的品行端正。

二、社會層面

1、有利於促進文化發展

第一,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主要是“以文取士”,而不同朝代科舉取士的標準不同,正是由於不同的標準,使廣大知識分子潛心於研究不同的文章體裁,創造出了許多優秀的文章,促進了中國古代文化的繁榮與發展。
  • 唐代主要是以詩取士,在社會上形成了講究韻律、注重詩歌的風氣,促進了詩歌在唐朝的發展。


  • 宋代注重策論,“正是因為詩、文在科舉政治的影響下多言理、少言情,帶有過多的說教氣和道學氣,卻刺激著新的一種專門抒情的文學體裁——詞大大發展起來。”
  • 元代科舉制度帶有明顯的民族歧視特點,“大批儒生既求仕無門,轉業工商又非所長,於是走上同民間藝人結合的道路。他們組成書會,將自己較高的文化知識水平和創作才能貢獻給面向社會大眾的通俗文藝,極有力地推動了元雜劇的成熟和興盛。
  • 明清兩代的中央政府,組織大批儒臣文士編輯和刊印了許多卷帙浩繁的類書和叢書,舉世聞名的《永樂大典》、《古今圖書集成》、《四庫全書》即是。這三部名著的纂修,既對中國古代典籍進行了系統整理,又對傳統文化作了全面總結,為後人留下許多可資借鑑的成果和資料。”

第二,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是主要以儒家經典為考試內容和出題範圍的,促進了儒學的推廣與發展,使儒家思想在科舉制度中的逐漸佔據獨尊地位,併成為全社會尤其是廣大知識分子堅不可摧的共同價值觀和信仰,使得儒家思想作為正統思想得以長久發展。

第三,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也促進了教育的發展。一方面,社會上形成的積極向學、勤奮進取的氛圍,使得中國古代社會知識分子人數大增,對中國古代教育的發展產生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有力地推動了學校教育的發展,明清規定絕大部分考生需要來源於學校,這極大促進了官學和私學教育的發展,“蓋無地而不設之學,無人而不納之教,摩聲序音,重規登矩,無間於下邑荒傲,山庵海涯。”

2、有利於維持社會穩定

隨著應試者的不斷增多,科舉取士從以前單純的“唯以文章定取捨”,過渡到兼顧“逐路取士”即按地區分配錄取名額。這有利於平衡各省知識分子在中、高級官僚隊伍中的比重,促進落後地區的教育和文化水平的提升與發展,縮小地區間的差距,維持整個社會特別是落後地區的長久穩定。宋朝時,規定“增四川十人,併入會試南卷,餘入北卷,南北各百五十人,著為令。”[18]到了清朝,演變為“計省之大小,人之多寡,按省酌定取中進士額數。考取之時,就本省卷內擇其佳者,照所定之數取中。”

三、個人層面

古代科舉制度不斷向社會普通民眾開放,同時,把知識和才能作為選拔官員的首要條件,考試內容以儒家經史為主,取士標準也日益嚴苛,這就提高了對所選拔人才的文化素養的要求,有利於提升知識分子的個人文化素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在科舉制度建立之初,考試資格就開始向中下層知識分子開放,有利於增強廣大知識分子致力於科舉考試的信心,鼓勵廣大知識分子積極向學。例如:

唐代規定“諸州學士及白丁,有明經及秀才、俊士、進士,明於理體,為鄉曲所稱者,委本縣考試,州長重複,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隨物上貢。”(王定保.唐摭言卷十五雜記)

第二,科舉制度取士標準的日益嚴苛,有利於知識分子個人更加努力研習儒家經典及相關古籍,從而確保自己在政治立場和思想觀念上與朝廷對文官素質的要求保持一致。

結論:綜上,這是古代科舉制度的對於國家、社會和個人產生了比較大的影響,回顧1300年來的科舉制度,雖然已經被廢除,但對於現在而言,古代的科舉制度在為國家選拔人才、促進社會文化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提升知識分子個人文化素質等方面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歷史長河緩緩淌


我認為有。科舉制度打破了世家大族對政治權利的壟斷,使得廣大平民子弟也具有了出仕的可能。也是相對的比較公平的一種人才選拔制度。使中國產生了一大批治理國家的人才,更重要的是是使中國文官政治日益成熟產生了一大批傑出的政治家,藝術家,思想家,科學家,對中華文明的繁榮發展有極其深遠的影響



正恩先生


科舉制的積極作用 “存在即合理”。科舉制之所以歷經多次停廢磨難,卻被歷代君主所採用來選官取仕,並最終存在了1300多年,必然有其科學性和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總體而言,有以下幾點: 公平公正,唯才是舉 科舉制自隋唐建立,歷經各朝各代的改革,至清代時已形成了一套相當完善的考試製度:“糊名”,“謄錄”,“鎖院制”等制度有效地約束了考生的作弊行為;“別頭”考試則把考官的親屬交給吏部的考官去負責考試;清代為抑制“縉紳之家多佔中額,有妨寒峻進身之路”,又有了“官生卷”,“民生卷”之分。

有點長慢慢看 [呲牙]

這對各省鄉試中有權勢者的行賄作弊是一種有效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給有才幹的清寒人家子弟通過科舉進入仕途,提供了更多的機會。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科舉取仕這一制度本身,就其公正性而言,與世襲制相比具有一定的進步性。

科舉制的實施促成了學校的出現。從漢代建立的太學到宋代的“三舍法”取仕,四大書院及明清時的鄉村社學和義學,這些教育場所培養了不少具有真才實學的人才。 同時由於科舉考試的內容與儒家思想緊密相連,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何儒家思想會成。

中國古代的正統思想。正如餘秋雨所言:“科舉以詩賦文章做試題,並不是測試應試者的特殊文學天才,而是測試他們的一般的文化素養。測試的目的不是尋找詩人,而是尋找官吏。其意義首先不在文學史而在政治史。

中國居然有那麼長時間以文化素養來決定官吏,今天想來都不無溫暖。” 籠絡人才,鞏固統治 將科舉制用來籠絡人才維護其統治,發揮的淋漓盡致的是滿清統治者。清朝建立之初,為補充全國所需文官的短缺,清統治者吸取金元兩代“以漢法治漢”的經驗教訓,沿襲明朝的科舉制度,以科舉選拔漢人文士入仕。

雖然當時的統治者知道用僵化的八古文很難取得真才實學之士,可是他們更知道用此法可以牽制士人思想,減少異端,選拔為朝廷效忠的文士有利於對廣大漢族民眾進行有效的統治。清沿明制行科舉正是統治者高明的表現,同時也說明,在當時歷史條件下,科舉依然不失為一種可行的人事制度。

加速民族融合,國家統一 在遼、金、元、清等少數民族統治的時期,科舉制也被作為選拔人才的主要途徑,這在無形之中,擴大了漢文化的影響力,漢文化在各民族中得到了廣泛傳播。 由此而帶來的民族間的融合也在潛移默化地進行著。

唐代之後,隨著全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南移,長江中下游地區的經濟文化明顯高於北方,反映在科舉上就是南北中試者人數相差懸殊。為照顧各地區利益,按“分地而取”的原則,統治者在科舉制中實行“南北卷”。

此舉不但改善了朝廷中文官隊伍結構的狀況,而且照顧了各地區,尤其是落後地區的利益,使各地發展差距不至於過大,從一定意義上也有利於國家統一。 對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啟示 社會學家鄭也夫先生在《國人的“現代化”情節》中認為:“傳統具有一切文化的根本屬性:一方面他是剛性的,強悍的,它指導和規定著人們的思想和行為方式;另一方面,在進化的過程中它又是可塑的,遠比生理機制更易變更。

因此人類的觀念和制度的進化不必像狗熊掰棒子一樣,獲得一個就必須仍掉另一個。 一切觀念皆可共存(除了不允許異端存在的極端主義),一切制度皆可轉化,粗魯地摧毀只能導致文化虛無,積極的轉化才是走向現代化的真諦。

”結合當前我國的人才開發與管理機制,可得出以下啟示。 發揮人才的創造性 馬洛斯提出的Y理論把人看作是“自我實現的人”。對人的管理應捨棄“苛求”而就“懷柔”管理。 該理論認為,外來的控制與懲罰並非為使人工作的唯一方法,人具有自我指導,自我控制的願望,因而管理必須尊重個人意志。

封建統治者把通過科舉選拔的人才進行嚴格控制,大部分官吏除了唯命是從外,在其位上很少有做出實際工作的,而像明清等朝代初年的統治者對前代的人才採用“懷柔”政策,使其幫助管理剛剛打下的天下,都收到了極好的效果。

因此企業要想留住人才,使其心甘情願的為企業服務,就應該為他們提供足夠的空間,通過各種激勵而非“控制與懲罰”措施來實現企業對人力資源的管理。 封建制度對於各類人才的壓制,對中國近代史的落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面對當前各行各業的蓬勃發展,應該大力開發各類人才,尤其是創新型人才,準確評估各類人才的能力,為他們創造良好的交流環境,使他們能放心大膽地發揮聰明才智。 而企業管理者要具有寬廣胸襟,耐心聽取直言不諱者的忠肯意見。

惟有如此,各類人才才不會被各種條條框框束縛,企業也就真正做到了不拘一格選用人才。 加速人力資源的流動 科舉制可以使一介草民進入主流社會,即它給人們提供一條在社會各階層中流動的通道。正是這條通道的存在把讀書人無形地維繫其中。

因此,科舉考試承擔的社會任務並不僅限於選拔官員,它還是穩定社會結構的一根“槓桿”。一個社會要保持穩定,就要允許人們在各個社會階層中流動,並提供相應的通道。庫克曲線和可茲曲線證明,人才流動的週期一般在4-5年,一個人在一個工作崗位最佳的創新時間為1。

5-5年,之後工作狀態明顯下降,如果不進行合理的人力資源流動,人力資源的價值就會大打折扣。 因此,有關部門應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活動的前提下,對人力資源做適當調整。以期實現人力資源效用最大化。

優化組織結構 人力資源系統優化原理認為,當系統各部分以有效合理的方式結合在一起時,系統整體就會大於各部分功能之和,即“1+1>2”。

因此,如果一個企業的各類機構臃腫,職能不分,組織老化,甚至各部門之間互相扯皮,互相不信任,就會造成企業人力資源的極大浪費,只有精簡掉企業的庸員,科學合理地對各類機構進行重組,各部門成員之間分工明確,合理,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真正做到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化,才能使企業的整體效用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企業才能成為一個高效統一的整體。


歷史雜誌


有促進作用 (1)政治方面:科舉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擁有才識的讀書人有機會進入各級政府任職.(2)教育、社會風氣方面:科舉制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士人用功讀書的風氣盛行.(3)文學藝術方面:科舉制也促進了文化藝術的發展,進士科重視考詩賦,大大有利於唐詩的繁榮.消極影響:使儒學成為統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隊伍壯大,但導致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對薄弱.


驢小毛69141


科舉制度是從隋朝(605)年開始實行,一直到清朝光緒31年為止,經歷了1300多年。

科舉制主要是以考試選拔官員的一種制度,也算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發明,就像我們現在的公務員考試,就是從科舉制演變過來的

科舉制它的內容分為文章、口試、詩詞、政論等各種內容

科舉制到了清朝以後,非常的成熟,分為三甲,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其它的都屬進士

那麼,科舉制對中國的歷史有沒有促進作用呢?

首先第一點,它保證了政府的行政人員的供應,第二點,同時也杜絕了各大官僚家族的壟斷官場的一個手段,第三點他也擴大了基礎,增加了中央的集權政策,第四點促進了平民讀書鑽研的一個良好的社會風氣,第五點嚴格的考試,讓官員也秉承公正,非常合理

整體來看,他對中國的歷史有著重要的意義,是有著鮮明的中國特色的選舉方式,真正的有才人,被國家選用,同時推動了教育和人們的思想前進,填補了中國歷史的社會結構和政治制度,同時培養了人才,集中了中國的文化和思想的統一,使中國向心力凝聚





歷史榴芒教授


科舉制的發展歷程,歷史影響和對今天高考改革的影響

(一)科舉制的發展歷程

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選士制度。科舉制度之前有九品中正制和察舉制。九品中正製造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察舉製造成了“舉賢良父別居,舉茂才不知書”的現象。

宋元時期的科舉制度,在沿襲唐制的基礎上,又根據宋元社會的實際情況,有許多新的變化可發展,科舉制度漸趨成熟和完善,成為各級官員選拔的主要途徑,對社會發展和學校教育產生了重要影響。元朝科舉制度具有以下顯著特點:民族歧視明顯,規定從《四書》中出題,以《四書章句集註》為答題標準科舉制度日趨嚴密。

明朝科舉制度是中國科舉制度史上一個鼎盛時期。它在繼承宋元科舉制度的基礎上,建立了稱為“永制”的定式,將八股文作為一種固定的考試文體,並將學校教育納入科舉體系。這嚴重影響和制約著學校教育的發展。

清朝科舉制度的特點:科舉為“國家掄才大典”;科場舞弊叢生,積重難返;學校成為科舉附庸。

二)科舉制的歷史影響

科舉制作為我國古代的選士制度,既有積極影響,又有消極影響。其積極影響表現在:

1)科舉制度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通過選拔人才為封建統治服務;

2)科舉制度使選士和育士緊密結合,為學校培養的人才提供了出路;

(3)科舉制度的特點是個人自願報考、縣州逐級篩選、全國舉子定時集中到京都、按科命題、同場競試、以文藝才能為標準評定成績、限量優先錄取,這樣使選拔人才較為公正客觀。

但是科舉制度不可忽視的存在著消極影響,表現在:

1)對於統治集團而言,學校培養人才需要一定的條件,要有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而科舉考試似乎可以依靠行政權力,選拔人才,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效。所以,科舉制度逐步受到重視,居於主導地位,學校逐漸淪為科舉的附庸。

(2)科舉制度具有欺騙性,很多人將終身獻於科舉,以獲取功名;

(3)科舉束縛思想,敗壞學風,使很多學子讀書只為了做官求取功名,甚至不惜舞弊;

以上即為科舉制度的影響,需要辯證看待,有針對性的應用到高考改革中。

(三)科舉制對今天高考改革的影響

“科舉”實際上也一直在改革、歷朝歷代的考試內容等都不盡一致,例如北宋政治家王安石變法時,也改革了科舉內容和教育,諸科考試中只保留進士科,罷明經諸科(考試內容限於古一代經書),另設明法科,進士科考試不再考詩賦、經義,而以時務對策為主,在學校教育中,精簡經書學習,加設武學、律學、醫學等實用科目。但這些改革都隨其變法的失敗而被廢止,說明封建社會的腐朽和滅亡趨勢是無法逆轉的。但是由於科舉的根本目的在於控制知識分子的思想與行為,使之死心塌地為皇權服務,因而如何改也改不掉“孔孟之道”的內容和“科層”森嚴的集權組織形式,且越來越僵化教條,最終消亡自是必然。有了“前車之鑑”,我國現行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在深人研究如何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的同時,也應充分分析、吸取“科舉”興衰的教訓,以少走彎路。


PCB王子


科舉制對於中國進步的促進作用,毋庸置疑!

科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項制度,從隋煬帝大業元年(公元605年)進士科的創設,到清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科舉制度綿延1300年之久。科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封建時代鎖採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大大擴展了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特別是大量出身中下層人士進入統治階級。看看中下層人士通過知識改變命運的道路有多漫長!

圖為清代可考試場景

科舉形成歷程

周代時有“鄉舉裡選”的方式,即由“鄉老”(族長)等選拔本土的人才,經由地方直達中央。在周代以前,只有統治集團內部人才會接受教育,故而國家機構的組成人員,實際是統治階級世襲的,在周代形成了“世卿世祿”的制度。在完善的制度下,對人才的選拔舉薦不會超出宗法家族的範圍。到春秋時期,“禮崩樂壞”,“世卿世祿”制度被嚴重破壞,一些非貴族階級的下層人士,通過舉薦、考核被選拔的情況才逐漸增多。逐漸的由舉薦考核的官僚制度便產生了。

圖為古代階級分佈圖

到了漢朝,提拔民間人才採用的是察舉制與徵辟制。漢高祖劉邦下令大臣舉薦賢才,漢武帝時,令各郡國舉孝子、廉吏各一人,後來兩科合併被稱為“孝廉”。“秀才”也是察舉的重要科目,孝廉重德行,秀才重才能。漢代各科察舉需通過考試,漢代察舉考試與後代科舉考試的區別在於:察舉以舉薦為主,考試為輔,考試基本不會落選,而舉薦權掌握在各級官僚權貴手中。一般人士需先被地方官徵為州郡吏員,才有可能被察舉為秀才、孝廉。但是,一般沒有門路的布衣平民,幾乎沒有被察舉的可能性。

魏晉時期,魏文帝時創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人才,分九品錄用。九品中正制度可被視為察舉制度的改良,將各級官員改為特定官員。魏晉時代,士族勢力強大,能直接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導致後來的人才由出身門第決定,於是造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

圖為九品中正制

隨著士族門閥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興起,魏晉以來注重出身門第的九品中正制逐漸落後時代,隋文帝廢九品中正,開始分科考試。隋煬帝時,始建進士科,歷經1300餘年的科舉制形成。

科舉制度創立

唐朝貞觀年間,科舉制度逐漸創立完善,以進士、明經兩科為主,武則天時又創立了武舉和殿試。開元年間,考試多由高管主持,到武則天時,由皇上親自考試。科舉制經過幾代皇帝,逐步建立形成。

圖為唐太宗李世民

在科舉制度創立初期,難度非常之高。唐朝時以明經、進士兩科為例,明經科以儒家經典為主,較進士科難度較小,但也限制了為官的上限。而進士科涵蓋詩詞曲賦,時務策,主要針對國家現實問題。在唐朝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一說,可見進士科的難度之大。

隨著人類發展和進步,社會現實等問題,統治階級也需要與時俱進。而科舉制度的作用不言而喻:1、緩和階級矛盾,衝破了世族門閥壟斷仕途,擴大了人才選拔範圍;2、提高官員整體文化素質,科舉創立前的各項制度均存在官吏可能目不識丁的情況,至此知識和做官緊密結合在了一起。

科舉制度發展

科舉制度發展至宋朝,科舉制度得到逐步的發展,有常科、制科和武舉。

圖為殿試場景

宋朝科舉採取彌封法、謄錄法,姓名、年齡、籍貫、性別等信息均被密封,後期又發展到各級考試採用謄錄法,由專人謄抄考生試卷內容,使考生信息更加無法辨認,彌封法、謄錄法均是為了減少考官考生間的作弊行為。

宋朝科舉錄取人數也遠超唐朝,僅宋太宗在位22年,錄取進士便超過唐朝三百年。唐朝時三年一次開考,錄取幾十人,宋太宗時期則為數百人不等。同時為了安撫民心,經常性開恩科,導致宋太宗時期幾乎年年開考。

科舉制度由唐至宋,不斷為統治階級穩固政權進行發展,但此時期能夠參加科舉的仍然有很多限制,基本是有錢人和官宦子弟才能參加。

科舉制度完善

明清時期,是中國封建時代科舉制度完善至巔峰時期,名目繁多,體系龐大。明清科舉有童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五級。

童試由地方縣、府主持,孩童自進學開始,便可參加童試,考中便成為童生。

院試在府、州的”學院“舉行,又分為“歲試”、“科試”兩級,歲試每年舉行,是童生參加的入學考試,錄取後即為“生員”,通稱“秀才”。科試則是對秀才進行考試,成績優者方可參加,成績劣者要受處罰甚至取消生員資格,科試也稱為錄科,只要考取了生員,即表明脫離平民階層,稱為“士”。

鄉試也稱大比,三年一次,所謂的秋闈。鄉試考取稱為“舉人”,各地錄取名額由中央規定下達,按人口多少分別為數十名到一百數十名不等,全國錄取總額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考取了舉人便具備了做官的資格。鄉試之榜時稱乙榜,鄉試則稱乙科,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

圖為江南貢院

鄉試結束後的次年,在京師禮部舉行會試,又稱春闈、禮闈。會試的內容與鄉試一樣,每科會試錄取進士約二三百人,會試之榜稱為甲榜,會試則稱甲科。會試正榜外還有副榜,錄入副榜的舉人不算進士,但可授予學校教官或低級官職,也可進入國子監為監生。

會試結束一般一個月後舉行殿試,殿試內容為時務策,參加殿試基本不會落選,錄取分三等,狀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為一甲,為進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為進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為同進士出身。一甲的三名進士一般授予翰林院編修等職,其餘進士還需要館選或朝考,結合殿試名次,分別授予官職。

自明朝開始,科舉命題均從四書五經選取。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以朱熹的《四書章句集註》為準。五經《詩》、《書》、《禮》、《易》、《春秋》。文章即八股文: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考試內容固定,形式固定,明清科舉也成了中國考試史上文字技巧的巔峰,嚴格限制了人的思想。

明清時期,通過科舉制度,選拔人才的範圍也基本涵蓋了所有人,除了罪犯子弟和娼妓子弟,均可通過參加科舉做官,正所謂“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結語

在現代眼光看來,科舉制度雖然仍然有一些疏漏和制約,但在當時已經起到了擇優選能的目的。科舉制度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也對今天的教育制度有一定參考意義。無論從哪個角度,科舉制度都是中國文化、中國社會對世界的創舉之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