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兵部究竟有著什麼樣的地位?具體職能究竟又是什麼?

前言

唐朝建立後不久就對行政系統進行了整體改革,確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六部是指受尚書省管轄的六大行政部門,即兵部、刑部、禮部、吏部、工部、戶部。

六部各掌管一方面的具體事務,如刑部主管刑獄和司法;禮部主管皇家儀仗、外交事務等等。兵部則顧名思義,負責管理帝國境內的全部軍隊。軍隊名義上的最高統帥一直為皇帝,但實際上一直是由兵部負責調動中央軍或衛戍地方的地方軍。《孫子兵法》曾雲: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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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兵部衙門

戰爭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是頭等大事,關係到國運的興衰和百姓的安危,兵部的重要性自然被體現的淋漓盡致。但兵部的職能並不僅僅侷限於調動各地軍隊,還有擬定作戰方案等職能。明朝初期,洪武帝朱元璋、永樂帝朱棣都不斷髮兵北征漠北,希望徹底消滅退居草原的蒙古諸部,此時兵部的地位便相較於其他五部更重要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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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三省六部制邏輯圖



明朝時期兵部的地位

明帝國建立後,明太祖朱元璋決定沿襲元朝舊制,在中央行政系統設立中書省作為最高的行政機關,中書省下設六部,與隋唐舊制相同。但在胡惟庸案過後,朱元璋深感集大權於一身的中書省很難控制,於是趁此機會廢除中書省,權分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

三司各掌管軍事、民政和司法,三司最高長官互不統屬,直接向皇帝負責。如此,中書省的權力便被分散了,在行政機構職能更加細化的同時也加強了皇帝對各部門的控制力。中書省雖然被廢除,但朱元璋依然將六部制度保留了下來。六部的最高行政長官為尚書,官品正三品,其下設置左右侍郎,輔佐尚書處理政務,官品正四品。在胡惟庸案過後,六部的地位得到了普遍提升,尚書、侍郎都官升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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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兵部尚書李春燁

通常六部官員很少發生跨部調動,比如一名官員在進入兵部任職後,基本上不會被調動至其他五部內,而是一直在兵部內升遷,最高可以坐到兵部尚書位。這樣做主要是考慮到為了減少交割時產生的麻煩和人才的流失。

需要提出的是,雖然兵部在明初的地位較高,但六部之中擁有最高地位的一直都是吏部,畢竟明朝行政系統中所有的官員任命和罷免全部都要由吏部經手,哪怕是其他五部官員任命也不例外。這一時期兵部地位之所以較高,主要是因為皇帝頻繁對外作戰,兵部承擔的任務較其他部門更加重一些,所以才會格外受到皇帝重視。再者,兵部地位的提升也與朱元璋分割大都督府所掌握的權力有著密切關係,《明史·職官》曾記載:

"分大都督府為五,而徵調隸於兵部。外設都、布、按三司,分隸兵刑錢穀,其考核則聽於府部。是時吏、戶、兵三部之權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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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兵部尚書翁萬達印綬

從這段史料就可以清楚看出明朝時期的兵部處於一種什麼樣的地位。在明帝國剛剛建立之時,朱元璋設立大都督府管理天下所有兵馬,府為明朝最高的軍事機關,就連兵部也要聽從大都督府的調令。大都督府的最高長官手中握有全國兵馬的調動權和統兵權,這一直令朱元璋倍感不安。在對大都督府進行改組之後,原本歸屬於大都督府的調兵權被劃給了兵部,這無疑是極大提升了兵部的地位。

與此同時,由大都督府改組而來的五軍都督府也因此失去了曾經的地位,只能無條件執行皇帝的命令,喪失了全部決策權。雖然明廷依然明確規定五軍都督府凌駕於其他軍事機構之上,但地位已經遠遠不如兵部。朱元璋此舉徹底消除了大都督府對於皇權的潛在威脅,還通過分權給兵部這一行為使自身控制全國各地的軍隊變得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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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軍都督府的管轄範圍

擬定作戰方案,調動全國各地軍隊

明朝的兵部不僅僅是一個最高軍事指揮系統,還是全國最大的軍事參謀部和皇帝的御用軍事參謀團。每當皇帝發兵征伐四方之時,都必須要由兵部首先擬定作戰方案,包括具體行軍路線、作戰戰術、後勤補給線路徑等等。大軍行至何地休整、在何地補充給養,如果遭遇敵軍圍困或戰敗選擇緊急撤退,這些都需要兵部擬定具體的計劃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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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長城

在邊關受到侵襲時,戰報需要第一時間送抵兵部,由兵部整理過後向皇帝彙報。與此同時,兵部還需要提出相應的處理辦法以供皇帝思量。上文已經提到,兵部雖然擁有了原屬於大都督府的調兵權,但仍然無權私自調兵。必須在接到皇帝明確的旨意後才可以行使該項權利。即便是普通的部隊換防,兵部也必須報送皇帝知曉,得到皇帝的明確准許後才可以調動各地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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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戍京師的明軍部隊

同時,兵部還負責考察邊關防禦力量是否充足,是否存在地方官員貪汙朝廷下發的維修費用和荒廢維修防禦工事的現象。《明會典·兵部·鎮戍·將領》中曾經記載:

"凡天下要害地方,皆設官統兵鎮戍。其總鎮一方者,曰鎮守;守一路者,曰分守;獨守一堡一城者,曰守備;與主將同守一城者,曰協守。又有提督、提調、巡視、備禦、領班、備倭等名。各因事異職焉。"

明初統治者為了防禦蒙古諸部的進攻,在加固長城的同時,在長城沿線設立了九大軍事要塞,也被稱為九邊重鎮,分別為:遼東鎮、薊州鎮、宣府鎮、大同鎮、山西鎮、延綏鎮、寧夏鎮、固原鎮和甘肅鎮。

對於明帝國來說,最大的威脅莫過於北方的蒙古諸部,所以九邊重鎮的重要性要遠遠高於帝國境內的其他要塞。兵部不僅要時刻關注這九大要塞的在籍兵員數量,是否出現吃空餉的現象,還要檢查兵員的素質。如果有老弱病殘,就必須及時調撥內地之兵補上空缺,以保證九邊之兵的戰鬥力一直處於巔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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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守在陝西的明代邊軍

隨著衛所制的瓦解,駐守在九邊重鎮的兵員素質開始急速下滑。兵部也漸漸失去了對九邊的控制能力,對於吃空餉等事也開始視而不見,嚴重影響了明軍的戰鬥力。

監督地方修建並維護防禦工事

除上述職能外,兵部還兼有督促地方修建防禦工事的職責。明朝前中期時,蒙古瓦剌部一直虎視中原,期待有一日能夠重新回到元大都。明軍雖然作戰勇猛,但卻以步兵居多,與全為騎兵的瓦剌人交戰時有著先天的劣勢。雖然明軍火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這種差距,但卻沒有改變問題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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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馬術見長的瓦剌騎兵

防禦騎兵最有效的辦法便是修建足夠堅固的防禦工事。瓦剌科技水平落後,不但沒有自己生產先進攻城器械的能力,在繳獲明軍火炮之後也不會使用,所以在面對城牆壁壘時常常手足無措。明朝中後期時,女真部開始崛起。在面對與瓦剌擁有相同優勢的女真人時,加固城牆依然是最好的選擇。《明世宗實錄》中曾記載了以下內容:

"宣府西路邊牆三百餘里,請議增飭……分邊以定守,請以蘇宣二鎮千二百里之邊,酌量險要,分為數區,區設參將一員,兩區設文臣一員,令其經畫修築,事竭即以防守。彼知工必己督,則經面必善;知邊即己守,則修築必同。"

從上述史料可以看出,明朝從始至終一直十分注重對於防禦工事的修建和維護。兵部在督促各地方加固城池的同時,也經常派遣官員到各地方進行巡查。需要提到的是,城牆的修建和維護也並非兒戲,並不是地方可以自行決定加高多少、加厚多少的,也不能夠隨意選址建造。必須由兵部派遣官員前往地方進行實地勘測,隨後回到兵部共同商議得出最佳的方案,隨後再由兵部派遣專人到地方監督建造,整個流程非常繁瑣。

明朝的兵部究竟有著什麼樣的地位?具體職能究竟又是什麼?

女真騎兵



結語

在明朝統治時期裡,曾經頻繁發生過各種對內對外戰爭,所以明朝的兵部一直都有著較高的地位。尤其是朱元璋在分散大都督府兵權後,兵部的地位更是再次向上提升。五軍都督府雖然名義上是全國最高軍事機構,但軍事方面的具體事務都一直是兵部在處理。

除上述職能外,兵部還負責籌備閱兵事宜、採購並打造武器裝備等等。基本上,與"兵"有關的事務,都在兵部的職能範圍之內。但需要指出的是,兵部並沒有駐守各地方的軍事長官的任命權,而是由吏部挑選合適人選並報送皇帝再進行安排。

總的來說,兵部的職能雖然廣泛,但脫離了其他五部也是無法獨立完成各項事務的。比如兵部在進行採購武器活動時,如果沒有戶部的協作配合自然無法完成。在準備閱兵事宜時,如果沒有禮部的配合也無法順利完成。綜上所述,明朝時期的兵部雖然擁有者較高的地位和廣泛的職權,但無法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政部門脫離整個明朝行政系統工作,但它也是明朝行政系統中最重要的一節。



參考文獻:

1.《明史·職官》

2.《明世宗實錄》

3.《明會典·兵部·鎮戍·將領》

4.《明代兵部職方司職能考論》,張書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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