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一個月給我5000元讓我每天給癱瘓的母親做飯,愛人不同意,怎麼辦?

睿媽教育在線


很簡單,你也出五千加上你哥的就有一萬了,給你母親租套房一千五,保姆三千,餘下的生活費還有結餘


老鄭談心


因為經歷類似,所以說說,只是自己的做法,不針對任何人。一樣的經歷,我(真實)的做法是,媽咪發病後,與之(老婆)說好,母親現在需要照顧,你如果有時間時就去幫忙,我會感激你的,要是你不去的話,我也不會怪你,畢竟(我自己想)是我媽咪,我會理解的,但是我希望這個時間段在照顧媽咪的時間上的事務,無論我怎樣做請不要跟我生氣,嘮叨等等,因為我一定要去做的。2019年年初一直到今天2020年2月17日為止,我一直在抽空照顧媽咪。雖然累,也有人提議說一些我很理解的現實話,但我做我自己的,盡力而為,我不會對任何人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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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跟我家似的問題,我家也是哥哥們出資小姑仔出力共同照顧老人的。百感交集!

這事也不完全是哥哥有錢他出錢的事,而是出於哥哥對妹妹的信任,也許哥哥清楚明白到他的太太不能勝任照顧好媽媽這個角色,提前把這個家庭這個矛盾提前處理好。身為妹妹(媽媽的女兒)能夠更加貼心點照顧好媽媽。

女兒跟兒媳婦的貼心是不一樣的,沒法比。(姐妹們先別噴,個人觀點啊!)

我是人家女兒同時也是人家兒媳婦。我跟婆婆媽相處得也很好。但婆婆媽她會跟她女兒(小姑仔)傾訴又或者提要求多一點。(比喻她哪裡又不舒服,想吃什麼,想做什麼等)

這裡提到愛人不同意 ,我個人是理解。但必須由你做愛人的思想工作。

你也有自己的家庭兼顧。

很多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有問題來了必需兩家庭提前協商好。處理不好容易引發兩個家庭矛盾。

大家謹記:家是這世界上最溫暖的地方,也我們最嚮往的地方。因為父母在,家在!


微風細雨四月天


做一下工作,我想只要是通情達理的人,會同意的,照顧自己的母親是你的責任。我父親六年前癌症晚期,我自己照顧,弟弟在外地有正式工作,錢我們平攤的,難道不管嗎?照顧父母不要斤斤計較,父母養你小,你養他們老是天經地義的事。你哥沒時間多出點錢還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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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每個月也給5000塊錢,加上你哥哥的5000塊,一個月1萬塊錢,找保姆伺候母親,足夠了。


沉澱姐姐


你哥哥的出發點是好的,一個癱瘓在床的老人,若能得到子女的照料,肯定是再好不過了。現在面臨的問題是,你哥哥願意出錢,你丈夫卻不同意了,為啥呢?是因為你家離得遠,你無法兩頭顧及?還是覺得你哥哥給的錢少了?若是第一種,我覺得你可以考慮把老人接到自己家,既方便照顧,也兼顧家庭;如果是第二種,我覺得你丈夫就有點不講理了,畢竟你也是父母所生,贍養父母也有你的義務,你哥哥出五千塊錢也不算少了。若實在不行,你也出五千?去請個保姆照料老人?你丈夫願意嗎?你放心嗎?烏鴉尚且知道反哺,孝順父母就不該計較誰付出的多,誰付出的少,再說父母的生養之恩也無法用天平去衡量啊。我始終覺得,因果修行在個人,你今天照顧了癱瘓的母親,來日,孩子也會從你身上學到孝順的美德。老了,孩子也會一樣照顧你。好好跟你老公溝通一下,實在不行就自己做自己的主,只要是自己認為對的,就去做,沒必要事事都要老公通過。



千予斐


你媽癱瘓,你哥出錢僱你護理,你愛人還不同意,你還問我怎麼辦,自己的媽,恩情大,不懂感恩孝爹媽,這人就成畜牲了。自己的媽自己敬,別人沒權管你了,不同意就離了,你媽還能有幾個,天下有個理不孝叫人看不起,你要做個好女兒,不能沒有情和義,你在做天在看,人人心裡有掛念,多情多義有孝心,福祿財神來幫你,我也由衷的敬佩你。

有媽在,有人愛,你是幸福的。


打開我的小宇宙


這個問題很簡單嘛,你哥哥給你5000讓你伺候老人,你愛人不同意。那就反過來,讓你愛人給你哥哥5000,讓你哥哥伺候去。出錢的不出力,出力的不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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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

哥哥一個月給我5000元讓我每天給癱瘓的母親做飯,愛人不同意。怎麼辦?

詳細的看了幾遍這題目,心裡突然百感交集,有很多話想說……

首先,照顧和贍養老人是我們每一個子女都要盡的義務和責任!這也是法律和道德所要求的!

但是,很明顯你母親不止你這個兒子。

你必須去照顧和贍養你母親,你哥也必須得這麼做!

你母親癱瘓在床,你得照顧,你哥也必須照顧!

那麼問題來了,你哥一個月給你5000元,讓你每天給母親做飯,老婆不同意。

老實說,我覺得你哥稍微有一點點推卸責任的意思。

要不然哪怕遠在他鄉工作,也可以兄弟輪流照顧母親一段時間。每個人輪流一年或者半年都可以!

而他拿5000塊錢出來拖你幫忙,估計也嫌麻煩。當然也不能說他不孝,最少人沒照顧,錢還是肯拿出來的。

如果你母親身體健康、只幫忙做飯那還好說,但是你母親是癱瘓在床。

照顧一個癱瘓在床的人,遠遠不是做幾頓飯那麼簡單!

吃喝拉撒睡,樣樣需要人手24小時去照顧。

如果是這樣,你就上不了班。如果你還要去上班賺錢養家,這擔子還得落在你老婆身上。

你現在也是有家庭的人,有些重要抉擇也得尊重下老婆的意見。

屬於你那份責任,老婆再不同意你也責無旁貸,必須得照顧。

但是屬於你哥的責任,你就得慎重考慮一下了。你自己看在兄弟感情上,辭掉工作去照顧還好。如果要叫老婆去盡你哥那份責任,那麼她不同意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你強行接下擔子後,還要叫你老婆去照顧。弄得家裡整天吵吵鬧鬧,夫妻感情不和。其實我是不建議的,相信你癱瘓在床的母親也不願意看到的。

那麼怎麼辦?

建議:你哥拿的5000塊你大可請個護工全天候照顧你癱瘓在床的母親。你就負責幾個你母親喜歡吃的飯菜!

照顧母親由你大哥5000塊請人負責,吃住你負責。

這樣做你哥倆既都盡了身為兒子的責任,你母親也有人專門照顧,甚至也不會影響你們夫妻之間的感情!

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一箭三雕的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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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俗人


😳不給錢作為子女贍養父母是必須做的應盡的責任,你和哥哥都應該盡責,我找對象提前把這些問題說明白,如果能接受贍養自己的父母就可以繼續,每個人的生活都沒有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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