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著暈著就暈進派出所了...
在抗擊新冠肺炎的
關鍵時期
群眾紛紛響應政府
的號召減少外出
避免給疫情防控
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但總有一些人無視
疫情防控期間的有關規定
不但喝酒,還酒後開車
親自到了派出所
結果可想而知
2月13日晚上
19點30分左右
澤州交警大隊
大陽中隊接到報警電話
稱當地大陽派出所門口
有人酒後開車
大陽中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時
發現一輛車牌號為
晉EWD58*的黑色小型轎車
停在派出所大門口
駕駛人王某未戴口罩
滿身酒氣
正語無倫次地和
派出所民警亂語胡言
中隊民警當場對
王某進行呼氣式
酒精測試儀檢測
結果為260mg/100ml
王某隨即被送往
隨後出來的檢測結果
顯示其體內乙醇含量
為234.4mg/100ml
已構成醉酒後駕駛
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涉嫌危險駕駛罪
目前案件正在
進一步偵辦中
溫馨提示
澤州交警溫馨提示:現在正值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少出門,少聚會,踏踏實實在家待著就是對社會的貢獻。如果確實需要駕車出門,切勿酒後駕駛。抗擊疫情是當務之急,但嚴查酒駕醉駕澤州交警也從不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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