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卢龙县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卢龙县人民法院陈官屯法庭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稳妥推进审判工作。2月18日,经征得案件当事人同意,运用河北移动微法院系统,网上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张某某诉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身处唐山迁安,疫情较重,现场开庭隐患较大,被告经集中送达与邮寄送达,均拒绝接收,主办法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决定通过互联网开庭方式缺席审理此案。开庭前,主办人主动与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沟通,确认网上开庭,并在庭前就网上开庭如何操作,对原告及代理人进行耐心指导,使其熟悉微信小程序河北移动微法院使用方法。在做好庭前准备的基础上,通过掌上法庭制作笔录功能将庭审涉及权利义务及案件程序以图片的形式告知原告其及委托代理人,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认可。

2月18日上午9点,在主审法官付秀萍的主持下,案件网上开庭准时开始。在原告及其代理人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法庭调查、单方发表辩论意见、最后陈述等庭审全部程序,并将庭审全过程通过录像刻录光盘入卷。

党组书记、院长刘辉对此次庭审高度重视,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刘院长要求: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适用网上开庭可以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健康安全,下一步,要在我院大力推广。要把网上诉讼、执行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审执各类案件的重要举措,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安全、稳妥推动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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