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拒不戴口罩還用剪刀捅傷執法人員,獲刑!

男子拒不戴口罩還用剪刀捅傷執法人員,妨害公務獲刑6個月!


四川一男子拒不戴口罩還用剪刀捅傷執法人員,獲刑!

2月19日,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在該區法院開庭審理,經庭審舉證、質證、辯論,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的起訴事實和量刑建議,以黃某某犯妨害公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2月3日上午10時許,順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巡邏執法時,對未戴口罩的黃某某進行勸阻,黃某某不聽勸阻,反而辱罵工作人員,並用剪刀捅傷執法人員。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無視國家法律法規,以暴力方式妨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工作職責,嚴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黃某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最終,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的起訴事實和罪名,當庭宣判被告人黃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本案從案發到依法判決共計16日,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在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同時,充分利用刑罰震懾各類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依法快速辦結此類案件,掃清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執法人員的工作障礙,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該案是南充市宣判的首例阻礙疫情防控妨害公務犯罪案件,央視社會與法頻道《現場》欄目、人民日報、中國新聞網等50餘家媒體對庭審過程進行了實時全程網絡直播。



文字:弋 坤 鮮 亮

監製:楊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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