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不了門拿不到證明,沒證明就拿不到1億元資金!法院特事特辦

“我手上只有拍賣成交的網絡截圖,但對方需要提供買受人身份證明,現在出不了門拿不到證明,這可怎麼辦?”近日,杭州市下城區法院法官戴衛國接到一個緊急的求助電話。

電話那頭正是去年12月以1.08億元拍下升佳大廈的買受人。按照規定,買受人需在2020年1月29日前將拍賣尾款付清。可買受人卻碰到了棘手的情況:受疫情影響,原本願意融資給買受人的單位本身也經營困難,資金緊張。面對近1億元的尾款,買受人不得不另找渠道籌集資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願意融資的公司後,對方需要其提供買受人身份證明。而買受人手上只有拍賣成交的網絡截圖,對方表示不認可。無法出門拿證明,買受人十分著急。

承辦此案的戴法官考慮到一系列問題,買受人系一家企業,購買升佳大廈本身用於投資,如果不能如期付款,將面臨鉅額保證金被沒收的風險,投資目的徹底落空;因尾款不到位導致本次拍賣無效,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還難以保證後續拍賣仍能達到當前溢價;另外,原本可以解決的執行案件將被迫延後,當事人的利益也將受損。

為了助力買受人順利籌款,戴法官第一時間通過微信將成交證明和身份證明等材料在線發送給買受人,並告知法院可提供必要的幫助。

出不了门拿不到证明,没证明就拿不到1亿元资金!法院特事特办

終於,買受人在付款截止日的前一天將尾款匯入了法院賬號。

拍賣款到賬後,一方面買受人希望儘快拿到成交確認書及確權裁定書,以便與租戶商談租賃事宜,及時確認新業主身份;與此同時,法院也要通過推進拍賣過戶加快後續拍賣款的分配,保障眾多申請人的權益,這又是一項“慢不得”的任務。

拍賣成交確認工作需要多名法官及財務人員配合完成。為避免人員聚集,在院領導的統一協調指揮下,財務人員、拍賣組人員、承辦法官分不同時段來到法院,在一天內完成了拍賣款到賬確認、出票、製作成交確認書及裁定書、審批及簽章等全套工作。

確權裁定製作完成後,戴法官第一時間將電子版通過微信發送給了買受人。對於成交確認書上需要買受人簽字蓋章,以及向買受人送達過戶必需的紙質裁定等需當面辦理的事項,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報請院防疫指揮小組,特事特辦,於2月10日由法官與買受人在法院門口進行了交接。

出不了门拿不到证明,没证明就拿不到1亿元资金!法院特事特办

同時,根據目前復工復產相關規定,戴法官多次打電話與買受人就升佳大廈的租賃事宜進行溝通,以避免與租戶發生新的糾紛。

至此,升佳大廈的成交確認工作暫告一段落。

來源:浙江法制報(記者 張宇洲 通訊員 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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