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互联网+”远程提审效果好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互联网+”远程提审效果好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严峻的形势下,为减少潜在的风险,按照最高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院关于《把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的精神,文安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互联网+”远程提审办案系统,实现了疫情防控与依法办案的有效衔接。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互联网+”远程提审效果好


2020年2月7日上午9点20分,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对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犯罪的赵某某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了提审。检察官高山花、检察官助理王雨在远程多媒体室与文安县看守所联网,由看守所干警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带入经过消毒处理的审讯室接受讯问。现场画面清晰,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主动配合,认罪认罚,30分钟的讯问过程十分顺利。讯问笔录通过网络向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宣读确认无误,将视频资料封存附卷。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运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等办案系统,既保障了办案人自身的安全,也实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为科技强检、智慧办案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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