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碼“疫情防控債”

“疫情防控債”近期成為債券市場的熱點。在政策加持和“綠色通道”機制下,短短數日,規模便已突破300億元,也因此引發諸多業內人士的關注。為此,信披頭條特刊發國內資深債券專業人士王志朔先生的一篇政策解讀文章,以饗讀者。

文|王志朔

前言

2020年初以來,新型冠狀病毒在武漢爆發,進而波及全國。2020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黨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的通知》,對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作出工作部署。2020年1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五部委聯合發文《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簡稱“五部委通知”)(銀髮〔2020〕29號)。


五部委通知明確指出,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要優化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工作流程,鼓勵金融機構線上提交公司信用類債券的發行申報材料,遠程辦理備案、註冊等,減少疫情傳播風險。對募集資金主要用於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較重地區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的金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公司信用類債券建立註冊發行“綠色通道”。


基於上述文件精神,國家發改委、交易商協會、上交所、深交所發佈多項涉及債券市場疫情防控的文件,並正式確定“疫情防控債”這一特殊享受“綠色通道”的債券類型。


“疫情防控債”相關文件


截至目前,相關部門頒佈的涉及“疫情防控債”的具體文件如下:


解碼“疫情防控債”


上述文件對冠狀病毒疫情期間債券市場穩定運行,“疫情防控債”的適用範圍、受理與審核、發行上市服務、存續期管理等均做了詳細的規定。


“疫情防控債”內涵


在發改委層面,曾有涉及不同領域的“專項債”類產品,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專項債、城市停車場專項債、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旅遊產業專項債、配電網建設改造專項債、市場化銀行債轉股專項債、雙創孵化專項債、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債、養老產業專項債、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債、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專項債等。除此之外,交易商協會及交易所也曾公佈過涉及綠色債、雙創債務融資工具、併購票據、創新創業公司債等相關文件。


通過查閱發改委、交易商協會及交易所的相關文件,雖然對“疫情防控債”的表述有些許差異,但可以幾個方面理解:


(1) 發行主體:主體註冊或經營地為疫情地區、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或參與疫情防控的企業。

(2) 募集資金用途:募集資金主要用於疫情防相關領域及行業的企業,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項目或償還借款、補充流動資金。

(3) 發行程序及申報材料:設立申報“綠色通道”;適當調整受理、註冊、審核、批文、發行等有效期;非現場辦理,優化相關流程、允許後續補充提交紙質原件等;在債券全稱後加“疫情防控債”標識等。


此外,“疫情防控債”本質上其還是受發改委、交易商協會或交易所管理的債券/債務融資工具產品。除上述規則外,其還是要受到目前已經頒佈涉及債券/債務融資工具產品等規則的約束。


適用領域及募集資金要求


一、適用地區及行業


1. 發改委要求:疫情地區和疫情防控企業、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

2. 交易商協會:暫將註冊地或實際經營地在湖北省的企業認定為疫情較重地區企業,後續會進一步優化疫情較重地區的範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主要包括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

3. 上交所:註冊地或實際經營地在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的企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住宿和餐飲業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企業。

4. 深交所:

“疫情較重地區企業”包括註冊地、實際經營地或主要子公司位於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的企業,以及募集資金專項用於前述區域內的子公司生產經營的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包括疫情防控期間存在到期固定收益產品的企業,以及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住宿和餐飲業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企業。


*:相關業務收入佔比50%以上,或相關業務收入、利潤佔比均超過30%,以近一年或近一期兩者孰高原則。根據NAFMII行業分類,“批發和零售貿易”,“酒店、餐館與休閒、旅遊”,“交通運輸”,“媒體與文化-文化創意”,“農、林、牧、漁-食品”等可參考認定為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但確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評估影響並披露相關內容。


二、募集資金要求


解碼“疫情防控債”

解碼“疫情防控債”


根據我們查詢近期擬發行或已經發行“疫情防控債”的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其募集資金用途包括用於償還發行人將到期債務;用於補充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民生保障相關流動資金;補充因抗擊疫情帶來的營運資金需求等用途。


例如:九州通發行的“20九州通(疫情防控債)SCP003”,該次募集資金10億元擬全部用於補充因抗擊疫情帶來的營運資金需求。作為湖北省內直接參與抗擊疫情的重要企業,九州通抗擊疫情資金支出已累積超15億元,受此影響,發行人營運資金需使用外部資金補充。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20通用(疫情防控債)SCP001”,發行金額為人民幣20億元。其中,4億元擬用於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相關領域,具體用於發行人子公司環醫療,中國醫藥等醫療板塊核心企業,中紡院等防護材料生產企業,相關貿易板塊子公司以及海外機構採購抗擊疫情相關的醫療防護用品和相關醫療器材,以及用於補充相關企業生產醫用原材料,防護產品所需資金。發行人子公司中國醫藥被工信部指定為採購藥品和醫用防護物資的中央企業,其下屬廣東,湖北子公司被當地政府制定為應急採購企業;發行人子公司中紡院所屬中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工信部確定的防護服面料重點生產供應單位,優先滿足全國應急調度需求;發行人及其子公司自疫情發生以來,積極承擔國家醫藥醫療物資採購發運工作,發揮全集團國際資源優勢組織全球採購,快速響應國家統一指令和調撥計劃,向疫情嚴重地區緊急配送急需的醫藥醫療物資。


深圳航空發行的“20深航空(疫情防控債)SCP006”,其中1億元用於補充企業流動資金,包括公司因日常經營所需支付航油款,易損耗航材與零部件採購支出以及補充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相關流動資金,抗疫相關流動資金具體為:提供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援助物資優先運輸及免費運輸服務;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聯防聯控工作而取消部分航班以及為旅客提供免費退,改期所造成的流動資金空缺。


債券申報及相關材料的特殊安排


一、“綠色通道”


依據五部委通知的文件精神,對於疫情防控相關的金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公司信用類債券建立註冊發行“綠色通道”。因此,發改委、交易商協會及交易所對於“綠色通道”均有清晰的描述。


如在發改委文件規定,企業可直接向國家發改委報送申報材料,實行“即報即審”,安排專人對接、專項審核,並比照發改委“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債券審核程序辦理,並適當延長批文有效期。交易商協會文件規定,在項目受理階段採取專人對接服務,做到“即報即辦、特事特辦”,簡化受理流程,優先註冊預評、安排註冊會議、推送註冊通知書、處理發行條款變更等發行前流程。上交所文件規定,即報即審、特事特辦,優先安排審核會議,暫緩計算反饋意見回覆時限和中止後觸發終止時限。深交所文件中,同樣規定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描述,即報即審,優先安排審核會議,並暫緩計算相關業務時限,設立業務諮詢專項服務通道,採取非現場業務辦理等措施。


二、“疫情防控債”標識


上交所規定,公司債募集資金全部或部分用於防控疫情有關用途的,在申報或發行階段可以在債券全稱後添加“(疫情防控債)”標識。深交所規定,疫情防控固收產品可在產品全稱中添加“疫情防控”等字樣;已取得批文尚未發行的疫情較重地區企業,以及發行階段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用於疫情防控的企業,可以發行時在產品全稱中添加“疫情防控”等字樣。發改委沒有出具關於“疫情防控債”標識的明確規定,但參考之前規定,多數以“某某專項債”的方式予以標識。


交易商協會對於“疫情防控債”標識的規定有些不同:對於募集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且金額佔當期發行金額不低於10%的債務融資工具均可添加“(疫情防控債)”標識。若募集資金全額用於疫情防控相關,則可添加“(疫情防控專項債)”標識。


三、申報材料完備性


在發債申報材料的完備性方面,各部門均有相關靈活性處理的意見,例如:紙質材料待疫情結束後進行補充提供或領取;可以先行完成電子封卷,後續補充提供紙質材料;發行人可選擇授權簿記管理人的方式參與公司債券簿記建檔;發行人律師可選擇線上視頻連線或查閱監控攝像資料等方式進行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等。


對相關領域的影響


對於“疫情防控債”這一債券產品,各相關部門均持鼓勵性的態度。如交易商協會明確三個方面提出鼓勵性政策:一是鼓勵中介機構為添加“(疫情防控債)”標識的債券提供專業服務;二是鼓勵各類資金投資添加“(疫情防控債)”標識的債券;三是鼓勵參與各方加大宣傳力度,提升市場影響力。


通過查閱目前擬發行及已經發行“疫情防控債”的發債主體,我們發現行業分佈較為廣泛。如交通運輸行業的廈門航空、深圳航空、四川航空、深圳地鐵,這也是受此次疫情衝擊較大的行業。此外,一些金融機構通過“疫情防控債”的方式募集資金用於向疫情影響的公司發放信貸或補充流動性等,如中國進出口銀行、興業證券、國藥租賃等。


同時,我們注意到已披露採取“疫情防控債”融資的公司中,主營業務屬於醫療行業的公司共7家,分別為九州通、東陽光、天士力、科倫藥業、人福醫藥、康恩貝、南京醫藥,合計募集資金約為49億元。考慮到截至目前“疫情防控債”募集資金總計為366.41億元,醫療行業的募集資金額佔“疫情防控債”募集資金總金額約佔13.37%。從目前數據來看,醫療行業通過“疫情防控債”方式募集資金的佔比還不高。


考慮到疫情防控期間,疫情地區以及全國相關領域對醫療器械及藥品的巨大需求,後續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器械及藥品的公司預期會有較強的融資需求。相關的醫療器械如低值耗材類的口罩、手套、防護服、擦片、採血耗材等;醫用設備如清洗及消毒滅菌設備、呼吸機、製氧機、血氧儀、監護儀、心電圖機等;與冠狀病毒診斷相關IVD的體外診斷試劑產品;家庭護理設備如血壓計、手持式體溫計等;藥品類如干擾素、抗病毒、抗菌藥物、血製品及中藥類產品等。


當然,通過“疫情防控債”的發債方式融資也受到發債主體的資信情況、信用評級、財務數據等多方面影響,並非所有企業均能滿足發行債券的相關要求。但我們預期該產品的發行規模還將有較大的增長。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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