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战疫情!执行办案不退缩

津市:战疫情!执行办案不退缩

津市:战疫情!执行办案不退缩

湖南法院网讯 合同关系解除后,村集体土地没有得到归还,地上物也未处置,导致农民利益受损。2月19日上午,津市法院执行局一行三人来到津市市金鱼岭街道办事处,向相关负责人了解土地现状,以便更好地开展之后的土地腾退工作,让这1000余亩集体土地“物归原主”。

2015年6月,某公司向津市市金鱼岭街道大关山村委会租赁集体土地1000余亩,双方约定租赁费。截止2019年4月,某公司尚欠大关山村委会2017年部分和2018年租赁费。大关山村委会于2019年2月22日发出催告函,主张解除土地租赁关系,并告知某公司自行处理地上物。某公司知晓后未对此作出回应。大关山村委会于2019年4月起诉至津市法院。该院判决某公司腾退返还占用的大关山村委会土地并支付土地租赁费。2020年1月8日,因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大关山村委会向津市法院申请执行。

因该地关系到1200余名农民的切身利益,虽然现在还处于疫情期间,该院执行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电话、微信联系后,经过慎重考虑谋划,决定去现场实地勘察标的物。2月19日下午,该院执行法官来到苗木现场了解苗木现状,为后续土地腾退事宜做好充分前期准备工作。

疫情虽在,但司法服务永不退缩,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帮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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