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日,我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津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巡逻监督

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展牌、发放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车、村村响等形式宣传,把森林防火的政策和规定及时传达到全市每个角落,同时组织志愿者加强对重点地段、入山路口、坟墓集中地等关键部位巡逻监督。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张贴及悬挂横幅1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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