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租金 ! 剛剛,陽江市政府發佈通知

為全力支持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復工復產,嚴格貫徹執行《陽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陽府〔2020〕9號)文件精神,減輕疫情期間企業租金負擔。推出來了具體措施。

一、扶持範圍

出租方為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承租方為我市民營企業且屬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文化等行業企業和其他未能及時充分復工復產的企業。其他在疫情期間主動為承租企業減免租金的各類主體。

二、扶持措施及減免辦法

(一)對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民營企業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對免除兩個月以上租金的企業,按免租月數由稅務部門依法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二)對疫情期間主動為承租企業減免租金的各類主體,在安排各類政策扶持時,在同等條件下給予以優先扶持。疫情期間主動為承租企業減免租金的各類主體應保留租金減免有關書面材料,在向有關部門申請政策扶持時與其他申請資料一併提供,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扶持政策。(三)承租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由承租企業向市屬國有企業(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提供包括營業執照、受疫情影響的情況說明等書面材料,市屬國有企業負責審批,符合條件的予以減免,並報市國資委備案;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由承租企業向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提供包括營業執照、受疫情影響的情況說明等書面材料,再由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方)按省、市有關規定進行減免,並報市財政局備案。(四)房產稅減免由疫情期間主動為承租企業減免租金的各類主體的稅務主管部門按省、市有關規定進行減免。(五)各縣市區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減免辦法及其他扶持措施參照執行。

三、辦理時限

從發文之日起至本文件失效前可受理申請。正式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實施時效

執行期自2020年2月12日起,暫定三個月。

五、監督投訴聯繫方式

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出租房必須嚴格加強內部管控,相關辦理部門和人員必須履職盡責、秉公辦理,嚴禁利益輸送,確保減免政策落實到實處。對於違法違紀違規操作,造成不良影響和國有資產流失的,由有關部門嚴肅追究責任。

(一)市國資委負責監督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減免租金政策落實情況和受理有關投訴。聯繫電話:市國資委規劃發展科2331132,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市財政局負責監督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減免租金政策落實情況和受理有關投訴。聯繫電話:市財政局資產管理科3138761,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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